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真题及答案|200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复习重点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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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罚款。
  4.偷税(重点中的重点,一定要掌握)
    ①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②处罚
      a.偷税1万元以下、或偷税额不到应纳税额10%的,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构成犯罪,由征管法规定)
      b.偷税1-10万元、且10%~30%的,或二次处罚又偷税的,(不追缴了),3年以下徒刑,1~5倍罚金(构成犯罪,由邢法规定)
      c.偷税10万元以上、且大于30%的,3~7年徒刑,1~5倍罚金(邢法规定)
      注意一点:犯罪的是罚金、不犯罪的罚款
  5.虚假申报、不申报的法律责任
    ①虚假申报的,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②不申报,不缴或少缴的,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少缴部分50%~5倍罚款
  6.对逃避追缴欠税行为的处罚 
    ①未构成犯罪的,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少缴部分50%~5倍罚款, 
    ②数额1~10万元,构成犯罪,3年以下,并处或单处1~5倍罚金
    ③10万元以上,3~7年徒刑,1~5倍罚金
  7.骗取出口退税
    ①追缴骗取的退税款,并处50%~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②在规定期限里,停止办理出口退税
    ③处罚
      a.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1~5倍罚金(区别偷税)
      b.数额巨大或其它严重情节,5~10有期,并处1~5倍罚金
      c.数额特别巨大或其它特别严重情节,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并处1~5倍罚金,或没收财产
  8.抗税(了解)
    ①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追、滞、1-5倍罚款
    ②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1~5倍罚金
    ③情节严重的,3~7年徒刑,1~5倍罚金
  9.在规定期限不缴或少缴的
    强制执行,50%~5倍罚款
  10.不履行扣缴义务的法律责任
    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并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数额50%~3倍罚款

十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新增)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1.纳税评估组织者
  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
  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2.纳税评估对象
  (1)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
  (2)纳税评估对象可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点抽样筛选等方法。
  3.纳税评估方法
  对同一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个税种的纳税评估要相互结合、统一进行,避免多头重复评估。
  4.评估结果处理
  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5.评估工作管理
  发现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需要调查、核实的,应移交上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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