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经济法_05年中级经济法第10章试题解析(下)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2021-06-24 网络整理 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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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有(    )。
A、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润
B、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C、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屋取得的收益
D、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而取得的服务费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收入包括:(1)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润、股息;(2)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利息、债券利息;(3)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4)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商标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5)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取得的收益。
 

6.下列各项中,不得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是(    )。
A.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B.支付给关联企业的管理费
C.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
D.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职工的境外社会保险费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范围。支付给关联企业的管理费、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支付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职工的境外社会保险费,不得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7.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与范围包括(    )。
A.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B.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1)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3)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即外商投资企业是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其在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均属征收范围;外国企业是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仅对其在中国境内所得征税。
 

8.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费,准予作为费用列支的限度是(    )。
A.全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
B.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10%   
C.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业务收人总额的10‰
D.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业务收入总额的3‰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交际应酬费准予作为费用列支的限度为:(1)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5‰;全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2)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10‰;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业务收入总额的5‰。
 

9.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
A.个体工商户
B.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C.合伙企业合伙人
D.外商投资企业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包括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10.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是( )。
A.偶然所得按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70%
C.活期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D.对个人出租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按10%计征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1)偶然所得按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3)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4)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按10%计征个人所得税。
 

11.某军医转业至某地方医院,取得下列收入,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    )。
A.转业费2万元         
B.月工资1200元
C.稿酬1800元           
D.出诊月收入1000元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1)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2)出诊收入属于劳务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A.某省人民政府奖励获得奥运会金牌运动员的奖金
B.国债利息收入
C.个人储蓄存款利息
D.某乡人民政府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2)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3)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四)乡镇及其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或类似的组织颁发的奖金、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13.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国债利息收入
B、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C、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D、保险赔款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个人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企业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应计征企业所得税。
 
三、判断题。
 

1.某内资企业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了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金,这一做法符合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律的规定。(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抵扣的税金包括: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2.某私营公司为购置固定资产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其借款年利率为6.8%,而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91%。根据有关规定,该公司在税前允许扣除的利率为5.91%。(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纳税人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3.某国有公司为购买原材料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其借款年利率为6.32%,而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91%。根据有关规定,该公司在税前允许扣除的利率为5.91%。(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本题所说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是金融机构,纳税人向其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4.联营企业的投资方发生亏损的,可用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补缴所得税后的余额弥补亏损。(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按规定应补缴所得税的企业,如果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其分回的利润可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再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5.2004年2月,某国有商业企业直接向某希望小学捐赠100万元,该捐赠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
 

6.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应视为企业的财产损失,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企业购进的存货发生盘亏、毁损、报废的,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税法允许作为财产损失,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扣除。
 

7.对于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的外国企业,应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     (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的外国企业,应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
 

8.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交际应酬费与企业所得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是一致的。(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两者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比例是不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交际应酬费区分全年销货净额(征收增值税)和业务收入总额(征收营业税)两种情形。
 

9.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境外业务之间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企业境内外之间的盈亏也可以相互弥补。(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企业境内外之间的盈亏不得相互弥补。
 

10.按现行规定,我国个人所得税既有适用比例税率的项目,也有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按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余各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11.根据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计算题。
 

1.某国有商业企业2002年商品销售收入为82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4万元,处置固定资产净收入76万元。全年商品销售成本470万元,按规定缴纳的增值税为9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30万元,教育费附加 2.70万元,发生营业费用59.55万元,管理费用40万元(其中,提取职工工会经费1.40元,职工福利费1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120万元),赞助当地一足球队6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2万元。
 该企业其他有关资料显示,2002年全年发放的已计入当期损益的职工工资及各种奖金80万元。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工资总额为70万元。该企业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02年度会计利润并列出计算过程。
(2)分步计算纳税调整的各项增加额及减少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3)计算该企业2002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l)会计利润=(820+4+76)-(470+6.30+2.70+59.55+40+6+2)=313.45(万元)
(2)纳税调整增加额
实发工资总额超过计税工资总额,应调增:80-70=10(万元);
允许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为:70×2%=l.40(万元);
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为:70×14%=9.80(万元)
超过标准应调增:11.20-9.80=1.40(万元);
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70×1.5%=1.05(万元)
超过标准应调增:1.20-1.05=0.15(万元);
各项赞助支出、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6+2=8(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10+1.40+0.15+2+6=19.55(万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减4万元。
(3)应纳所得税额=(313.45+19.55-4)×33%=108.57(万元)
 

2.某国有百货商场2003年全年取得销售收入8000万元,兑现到期国库券取得利息收入20万元,销售成本4500万元,缴纳税金及附加159.5万元(其中,增值税为142万元),管理费用450万元(其中支付业务招待费45万元),经营费用300万元(其中广告费200万元),营业外支出25万元(其中,支付税收滞纳金2万元,为其他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需要承担本息6万元)。
另据有关资料显示,该商场已在成本费用中全年列支职工工资总额360万元(该商场职工总数300人,计税工资标准人均每月800元),并按规定比例从工资总额中提取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共计63万元。
要求:
(1)请计算该商场全年会计利润。
(2)请计算该商场纳税调整额。
(3)请计算该商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4)请计算该商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1)该商场全年会计利润=8000+20-4500-(159.5-142)-450―300-25=2727.50(万元)
(2)该商场纳税调整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
①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增加额: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500×5‰+(8000-1500)×3‰=27(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 =45-27=18(万元)
②广告费纳税调整增加额:
广告费扣除标准=8000×2%=160(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200-160=40(万元)
③税收滞纳金2万元、为他人提供担保支出6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2+6=8万元)。
④工资纳税调整增加额=360-(800×12×300)/10000=72(万元)
⑤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纳税调整增加额=72×(2%+14%+1.5%)=12.6(万元)
合计纳税调整增加额=18+40+8+72+12.6=150.60(万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
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3)该商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727.50+150.60-20=2858.10(万元)
(4)该商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2858.10×33%=943.17(万元)
 

3.某国有企业2001年在中国境内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在境外A国投资经营活动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该项所得已在境外实际缴纳所得税28万元,享受所得税减免3万元(中国已与A国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该企业提供了境外所得纳税和减免证明。
请计算该企业2001年度境内、境外所得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1)境外所得税款扣除限额为:
(300+100)×33%×100÷(300+100)=33(万元)
(2)因我国已与境外A国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故该企业境外所得享受的减免,可视同已缴纳税款进行抵免。
境外所得税税额为:28+3=31(万元)
所以,境外所得税额小于扣除限额,可以据实扣除。
(3)境内、境外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300+100)×33%-31=101(万元)
 

4.国内A企业与国外B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从事娱乐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中A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折价100万美元(1美元=8.30元人民币)作为出资,B公司以从境外银行借款购入的价值100万美元的娱乐设备作为出资。该合营企业2004年的有关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
(1)全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
(2)缴纳营业税100万元;
(3)营业成本800万元,其中包括娱乐设备折旧200万元;
(4)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包括一次列支开办费100万元,交际应酬费100万元;
(5)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包括支付外方作为出资的境外借款利息80万元;
(6)营业外收入500万元,其中包括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100万元,国债转让收益100万元,股票转让净收益100万元;
(7)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违法经营罚款100万元,税收滞纳金50万元。
假设娱乐设备在计算折旧前可减除残值10%,折旧年限为5年;开办费摊销年限为5年。
    要求:
计算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4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税额。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1)会计利润总额=2000+500-100-800-400-100-300=800(万元)
(2)超过标准计提的折旧额=200-100×8.30×(1-10%)×1/5=50.6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超过标准计提的开办费=100-100×1/5=8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超过标准计提的交际应酬费=100-(500×10‰+1500×5‰)=87.5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外方作为出资的境外借款利息80万元,不得在税前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100万元,免征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7)违法经营罚款100万元、税收滞纳金5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8)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800+50.60+80+87.50+80-100+100+50=1148.10(万元)
(9)200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税额=1148.10×33%=378.87(万元)
 

5.李某为某公司总经理,实行年薪制。2003年每月基本收入1500元,年底取得效益收入36000元。另为其他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一次性取得报酬24000元。问:李某2003年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请列式计算。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1)李某2003年全年工资薪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①全年工资薪金收入总额=1500×12+36000=54000(元)
②全年工资薪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54000÷12-800)×15%-125] ×12=5160(元)
(2)技术咨询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24000×(1-20%)×20%=3840(元)
(3)李某2003年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5160+3840=9000(元)
 

6.王某系中国公民,2001年1月至12月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收入30000元(人民币,下同),取得稿酬收入2000元;当年还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00元,从B国取得利息收入3000元。王某已按A国、B国税法规定分别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400元和500元。
要求:计算王某2001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1)中国境内工薪收入应纳税额:
①30000÷12=2500(元)
②月应纳税所得额:
2500-800=1700(元)
③月应纳税额:
500×5%+(1700-500)×10%=145(元)
④年工薪收入应纳税额:
145×12=1740(元)
(2)中国境内稿酬收入应纳税额:
(2000-800)×20%×(1-30%)=168(元)
(3)A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
8000×(1-20%)×20%=1280(元)
王某在A国实际缴纳的税款超出了抵扣限额。因此,只能在限额内抵扣1280元,不用在我国补缴税款。
(4)B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
3000×20%=600(元)
王某在B国实际缴纳的税款低于抵扣限额,因此,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缴税款100元(600-500元)。
(5)王某2001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740+168+0+100=2008(元)
 

7.某中国公民甲是一私营企业雇员,2004年的收入情况如下:
(1)取得全年工资、薪金收入60000元;
(2)房屋出租每月收入1500元;
(3)4月份因意外事故取得保险公司赔偿2.5万元;
(4)工作之余发表文章一次取得稿费收入3000元;
(5)10月份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500元,按A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元;
(6)12月份彩票中奖,奖金为2000元。
要求:
根据以上材料,计算该纳税人2003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1)[(60000/12-800)×15%-125]×12=6060(元)
(2)(1500-800)×10%×12=840(元)
(3)稿酬所得,适用20%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3000-800)×20%×(1-30%)=308(元)
(4)A国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8500×(1-20%)×20%=1360(元)
所以应在我国补缴税款360元。
(5)中奖所得属偶然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20%=400(元)
综上所述,该纳税人2004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6060+840+308+360+400=79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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