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前辅导app】注会考前辅导第七章个人所得税法(7)
【shitiku.jxxyjl.com--考试辅导】
七、税收优惠(一)下列各项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对乡镇(含)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或类似性质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11)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
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2)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二)下列所得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三)下列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5)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6)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7)对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8)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9)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2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2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四)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只就由申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目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试题
- 北京安通学校_安通学校06年CPA考试税法内部辅导讲义(二二)
- 注会考前辅导app_注会考前辅导第十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6)
- [李文发老师]李文老师谈如何开始2006年CPA税法学习之路
-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真题及答案】200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复习重点二十三
- [北京安通学校]安通学校06年CPA考试税法内部辅导讲义(六)
- 【注会考前辅导app】注会考前辅导第十四章土地增值税法(3)
- 注册会计师的税法和税务师的税法_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辅导:税法计算公式
- 注会考前辅导app|注会考前辅导第十八章税务行政法制(1)
- 注会考前辅导app|注会考前辅导李文《税法》答疑文字实录
-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题型]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教材由厚变薄笔记二
-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详细阅读
二、 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 1、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的概念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实质是政府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最低控制标准,主要适用于政府协议出让土地土地。其作用在...
- 详细阅读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_土地估价实务学习笔记-土地制度详细阅读
一、土地制度的层次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一个基本制度 来源:第一个层次:所有权,由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 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实务课件和作业3详细阅读
一、收益还原法应用复习 1、利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土地价格 基本思路: 第一步:依其他方法求得建筑物的价格 第二步:从待估房地产纯收益中减掉建筑物的纯收益,得到土地的纯收益 第三步:再以土地还原率还原,得到土地价格 计算公式:土地价格 = 土地纯收益 土地还原率 2、利用收益还原法评估房产价格 基本思路...
-
[考试指导语]考试指导:土地估价师监考人员工作规则详细阅读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有关考试规则,维护考场纪律,监督应试人员公平、公正考试,批评、制止并处理违纪、作弊行为。 二、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佩戴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 三、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一天到达考点,完成下列工作: (一)明确各自的岗位、任务和分工,熟悉考试各项要求; (二)...
-
中国土地估价师和土地代理人协会|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土地估价分类详细阅读
一、 土地估价分类 (一)按土用途大类区分 1、 农地:耕地、种植养殖用地的估价; 2、林地、牧草地、渔地、水源地、水利用地的估价 农业用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情况,要分别按其权利性质、依据国家农用地定级估价的规范和相关专业规范进行评估。 3、建设用地:商业用地(商场、店...
-
土地价格的形成|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及形成机制详细阅读
一、我国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 我国城市土地价格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形成的。其形成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4年,城市土地价格逐渐消失。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没收国民党政府、大地主.官僚买办资本和外国资本家的土地,并将其分配给国营企业、政府部门、公共团体、工人等土...
-
[收益法评估房地产价值]收益法评估加油站房地产价格浅谈详细阅读
一、加油站房地产估价的一般特点 加油站作为一种特殊用途的房地产,在评估中必须充分了解其自身特点,才能正确把握其价格的影响因素和影响关系,从而才可能通过科学评估得到其合理的价格。 1、位置极其重要并且分布离散性较强 加油站作为一种经营性房地产,一般情况下,各加油站的建筑质量、...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实务考试宝典之三详细阅读
7、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a商业繁华度条件指数 a商服中心级别指数 将城镇内商服中心从高级到低级依次分为市级、区级、小区级和街区级四个等级,以待估宗地商服中心级别指数定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级,因素修正指数上升或下降一定数值。 b商业网点数 将宗地所处区域的商业网点数定为优(大于100个网点)、较优...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实务课件和作业18详细阅读
《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一般格式)》的基本内容 目 录 一、“土地估价报告(文字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文字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三、“土地估价报告(表格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四、“土地估价报告”与“土地估价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