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级职称讲义|中级职称内部讲义连载会计实务二六

会计实务考试辅导 2022-11-22 网络整理 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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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留存收益   9.4.1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的顺序

  1.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

  2.提取任意公积金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二)盈余公积的构成及计提比例。

 盈余公积的构成

(1)一般盈余公积

  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2)公益金

  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

(1)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净利润的10%(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来提取),当其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是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或行政规章来提取的一项盈余公积。

(2)任意盈余公积的由公司制企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是企业自主提取的一项盈余公积。

(3)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净利润的5%至10%。

(三)盈余公积的用途

  一般盈余公积的用途

(1)弥补亏损

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

(2)转增资本

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转增后留存收益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一般盈余公积无论用于何种用途,本质上都是所有者权益的内部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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