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中心_国家司法考试标准化全真模拟试卷及名家精编精解(四)

司法 2021-05-07 网络整理 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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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试卷为标准化试卷,试题部分和答题部分分开。考生阅读试题及试题所给的选项后,应在所附的答题卡上依要求作答,请勿在试题上作答。

——一、1~30题是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的字母涂黑。(本部分共30分,每题1分)
1.相邻地界上的竹木,如所有权无法确定时,应怎样处理?
A.推定为相邻方共同共有
B.推定为无主财产
C.推定为相邻方按份共有
D.推定为区分所有
2.1993年刘某将世代居住的房屋卖于赵某。1996年赵某决定将该房拆毁重建新房,在挖地基时发现一个瓦罐,内有300块银元,该300块银元应归谁所有?
A.依据先占原则,应归赵某所有
B.应归刘某所有
C.应由刘某、赵某均分
D.属埋藏物,应上缴国家
3.张某、王某和李某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三人约定:由王某代表合伙企业进行购销生产资料业务,他人无权经理此业务。一日李某未经授权,自作主张为合伙企业购人一批原材料。以下观点正确的是哪项?
A.李某系无权代理,其购销行为无效
B.李某系无权代理,需经王某、张某承认,其购销行为始生效力
C.合伙人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相对人可主张有效’
D.由合伙企业与相对人协商决定李某购销行为是否有效
4.江海帆雇佣刘天明作为跑长途客运的司机。一天,刘天明在开车途中,因开车不慎致汽车翻毁,车上乘客死2人,伤10人。现被害人到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本案的被告人是谁?
A.江海帆
B.刘天明
C.江海帆和刘天明
D.江海帆或刘天明
5.甲商场在某报纸上刊登广告一则,写明:以一元钱价格出售裘皮大衣一件,黑色,中号,愿与某月莱日第一位到本商场的顾客成交,乙在该日早第一个到达该商场要求购买该裘皮大衣,遭拒绝。对本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商场有权拒绝出售,因为出售商品的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B.商场有权拒绝出售,因为商场的广告并无订立合同的意思
C.商场无权拒绝出售,因为商场出售商品的广告包括了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属于要约
D.商场无权拒绝出售,因为商场出售商品的广告属于悬赏广告
6.上海某百货公司向天津某食品厂购买一批儿童食品,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没有明确规定,发生争议,依民法通则规定,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上海某百货公司付款给天津某食品厂,应在上海履行
B.上海某百货公司付款给天津某食品厂,应在天津履行
C.天津某食品厂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百货公司,该公司不得有任何异议
D.天津某食品厂不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百货公司,应请求上海某百货公司同意交货
7,甲贸易公司以自己价值13万元的货物为抵押,向银行贷款12万元。因对货物销售情况估计不足,贷款到期不能还款,本息共计12.3万元。银行将全部抵押物变卖,得12.5万元。银行变卖抵押物的费用为2000元。银行应怎样做?
A.应向甲贸易公司退回5000元
B.应向甲贸易公司退回2000元
C.应向甲贸易公司退回3000元
D.不必向甲贸易公司退款
8.下列各项中,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是哪项?
A.夫妻在婚前所有财产
B.遗嘱中确定只归妻的财产
C.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
D.结婚登记后接受各自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
9.陈某、黄某夫妇有一独生女甲,后又收养一子乙。陈某解放前开珠宝店,文革中陈自杀身亡,黄某一直不敢将珠宝挖出,近年来黄一直想把这件事告诉两个孩子,可甲在外地工作路途遥远。一次黄某重病在床,便将乙叫到床前告之珠宝埋藏之处,并嘱乙赶快叫甲回来见面,乙将珠宝(价值2万元)挖出想独占,又怕养母告诉甲,便在黄某吃的药中下毒,将黄毒死。乙也因此被执行枪决,而甲与乙的妻子及其女儿为争夺遗产发生纠纷。据继承法,下列选项中哪项正确?
A.甲继承2万元
B.乙的女儿有代位继承权可与乙的妻子平分财产,各得S000元,甲继承1万元
C.乙的妻子与甲有继承权,由乙的妻子与甲各继承5000元
D.乙的女儿有代位继承权,可与乙的妻子、甲三人均分
10.某甲被宜告死亡时间为1996年3月1日,但莱甲的自然死亡时间为1998年4月1日。1997年5月5日某甲将祖传珍珠赠与未成年人某乙。对该赠与行为的说法,下列哪项正确?
A.效力未定,须经某乙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B.无效。因赠与行为发生时某甲已被宣告死亡
C.有效。因赠与行为发生时某甲尚未自然死亡
D.可撤销行为。某甲的亲属如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是可撤销行为
11.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谁为当事人?
A.仍应以原业主为当事人
B.以实际经营者为当事人
C.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D.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二者择一
12.甲、乙、丙系一审共同原告,判决后,甲不服,认为其与乙、丙之间的权利分配不公平,但对对方当事人的责任承担并无异议,遂提出上诉,在二审中,乙、丙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A.上诉人
B.被上诉人
C.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D.第三人
13.居住在美国芝加哥的美籍华人杨迪与中国公司徐英系夫妻。1998年3月,徐英以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己破裂为由向中国H市S区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杨迪离婚。杨迪于1998年4月23日收到了起诉状副本,并于1998年5月8 H向H市S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H市S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杨迪的该申请,并于1998年5月20日向杨迪送达了裁定书。杨迪当日签收了该裁定书,并表示不上诉,但又于1998年6月18日就管辖权异议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对杨迪的上诉,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杨迪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无权上诉,其上诉无效
B.杨迪因在接到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时已表示不上诉,所以其后来的上诉应视为无效
C.杨迪的上诉
C.超过上诉期限,故已丧失了上诉权,上诉无效
D.杨迪的上诉符合法律规定,其上诉有效
14.甲乙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并规定有仲裁条款。后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了纠纷。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但在首次开庭时,乙公司提出了曾与甲公司订有仲裁条款,因此人民法院无管辖权。根据法律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
A.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B.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案件审理,待双方当事人重新约定后再决定是否有权管辖
C.人民法院应与仲裁机构协商由谁管辖
D.人民法院应裁定终止案件的审理
15.某公安机关干警王某、杜某为泄私愤,私自将村民甲抓到公安局,无故扣押拘禁达30余日,并采用不给饭吃、强制进行体力劳动等方式进行折磨、侮辱,导致甲精神严重失常,对王某、杜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罚?
A.构成非法拘禁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B.构成非法拘禁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C.构成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D.构成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6.某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白某明知李某系企图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在逃人员,而向其索要大量钱财,并利用职权为其办理进出国(边)境的证件,则白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包庇罪、受贿罪
B.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与受贿罪
C.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与包庇罪
D.包庇罪与受贿罪
17.王某未取得国家颁发的行医执照,而非法行医,造成被诊治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非法行医罪的严重情节
B.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C.非法行医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D.非法行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并罚
18.白某(女,38岁)系单身母亲,对其子小亮寄予愿望。平时若小亮考试成绩达不到“双百”白某就用皮鞭抽他,不给饭吃,罚站,怒骂。期末考试小亮成绩又不理想,白某又对其进行打骂,而且在打骂过程中越来越伤心,一直用鞭子将自己儿子活活打死。对白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虐待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虐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D.故意杀人罪
19.某年,盛华公司与某省服装进出口公司和香港某公司三方合资,在澳大利亚开办中外合资企业银屏公司。同年2月,盛华公司从深圳经香港汇款140万美元投资银屏公司。孙某利用受聘盛华公司总经理职务之便,指使下属将该款转入孙某个人控制的香港润涛公司账户,然后由润涛公司陆续汇往银屏公司。在此期间,孙某指使其在香港的亲戚于某日从润涛公司汇出80万港币到孙在香港开设的某纺织贸易有限公司作为该公司的业务运作费,用于营利活动。对孙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挪用公款罪
B.职务侵占罪
C.挪用资金罪
D.贪污罪
20.钢铁厂动力车间工人小张,违反设备操作规程,导致机器设备报废,整个工厂停产3天,小张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A.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B.破坏电力设备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渎职罪
21.李某为了报复单位领导,而盗开走了公司的一辆“奥迪”汽车,开至郊外树林,将汽车倒上汽油后烧毁,由于风大草干,又引燃了草场和树林,导致大面积的树林失火、毁坏。对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盗窃罪
B.盗窃罪与放火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失火罪
2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时,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应当作出下列哪种处理?
A.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运用附加刑
B.可以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条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条的规定,向下级人民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D.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23.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从何时起3个月以内审结?
A.受理申诉时
B.作出提审、再审决定时
C.开庭审判时
D.送达提审、再审决定时
24.肖某因涉嫌贩毒被公安机关拘留,其住所亦被公安机关搜查,肖某的一部分物品、文件、邮件被扣押。后经查实所扣押物确实与案件无关,公安机关应当在几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原邮电机关?
A.3日
B.5日
C.7日
D.10日
25.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共有三类,其中一类即为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这类刑事自诉案件?
A.故意伤害案(轻伤)
B.妨害通信自由案
C.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案
26.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季某以水平太低为由,申请出席法庭的公诉人王某回避,对季某的回避申请,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A.合议庭决定休庭,由审判长转告提起公诉的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决定
B.合议庭决定休庭,向本院院长汇报,由院长决定并告知季某
C.法庭应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D.法庭对此申请可以不予理睬,继续开庭
27.《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下列哪项?
A.18周岁以上人的犯罪案件
B.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C.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D.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28.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适用下列哪项规定?
A.适用我国法律
B.适用外国法律
C.直接驱逐出境
D.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9.“天翔号”中国客轮由韩国釜山港驶往大连,船行至公海领域时韩国公民金道雄酗酒闹事,将中国公民周晓燕打成重伤。为及时救治,船舶就近停靠威海港将受害人送往医院,然后驶向大连港。下列法院中,哪一个是本案的犯罪管辖法院?
A.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B.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C.韩国釜山地方法院
D.大连市或威海市的地方基层法院
30.某县人民法院于1997年11月以盗窃罪判处章世平有期徒刑3年。一审判决生效后,1998年3月,地区检察分院在工作检查中发现,章世平盗窃数额巨大,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量刑畸轻,对此案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察院应按照下列哪种方式提起再审抗诉?
A.由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抗诉
B.由县检察院向地区中级法院提起抗拆
C.由地区检察分院向地区中级法院提起抗诉
D.由地区检察分院向县法院提起抗诉

——二、31~80题是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的字母涂黑,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共50分,每题1分)
31.陈某受卢某委托,从事产品业购销业务。一个月后,卢某死亡。现陈某的代理行为在下列哪种情况下有效?
A.陈某不知卢某已死亡的
B.卢某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
C.陈某与卢某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
D.为了卢某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该项业务的
32.下列关于涉外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A.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B.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C.我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离婚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D.扶养适用被扶养人所在地法律
33.下列关于受胁迫结婚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A.受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该婚姻无效
B.受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该婚姻有效,但受胁迫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
C.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D.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请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34.对于下列何种犯罪,可以减轻处罚?
A.预备犯
B.未遂犯
C.中止犯
D.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35.下列关于挪用公款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多次挪用公款,并用后次挪用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B.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是挪用公款罪的加重情节
C.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数罪并罚
D.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取得挪用款的,以共犯论处
36.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下列哪项符合这种规定?
A.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B.全部退赃、退赔的
C.主动投案的
D.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分赃较少的
37.下列哪些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专属管辖?
A.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离婚纠纷引起的诉讼,由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D.对宣告失踪引起的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8.下列哪些纠纷的解决方式不能适用仲裁?
A.婚姻、继承
B.收养、扶养
C.监护
D.行政争议
39.下列哪些人符合担任辩护人的案件?
A.15岁的小朱因杀死邻居老杨被起诉,在法院工作的父亲欲担任其子的辩护人
B.小刘因挪用公款被起诉,其兄以前从事过律师工作,但现正在监狱服刑
C.小马系实习律师,欲担任犯罪嫌疑人陈三之辩护人
D.小郑因交通肇事被起诉,单位领导推荐下属小赵担任其辩护人
40.下列关于死刑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对于准备执行的死刑犯,发现正在怀孕的,应停止执行
B.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亲属的,应当准许
C.执行死刑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派员临场监督
D.死刑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
41.甲为一儿童影星,片酬颇丰,乙为甲的监护人。乙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
A.因甲的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用其片酥予以支付的行为
B.用甲的片酬赠与他人的行为
C.用甲的片酬为甲购买人身保险的行为
D.用甲的片酬为乙母购买房产的行为
42.某甲的父亲乙,趁甲外出打工多日不回家之时,隐瞒甲有多封来信等事实,请求法院宣告甲死亡。乙因此继承了甲的三间房屋和2000元存款。现甲打工返家,应如何处理?
A.乙应返还三间房屋
B.乙应返还2000元
C.乙应返还2000元的利息
D.如有其他损失,乙还应赔偿
43.某歌手到某地参加通俗歌曲大奖赛,赛前不幸被甲骑车撞伤,住院3天。出院时,大奖赛已经结束。经查实,该歌手多次参加大奖赛,且多次获奖。如果他起诉甲,他的下列诉讼请求哪些应予支持?
A.住院费
B.医药费
C.大奖赛参赛费
D.可能获得大奖赛的奖金
44.甲、乙、丙3人合伙进行汽车运输。经营半年,收入颇丰。丙战友丁、戊见状,要求人伙。甲反对,乙、丙同意,则不正确者为下列哪些选项?
A.丁、戊与丙有特殊社会关系,故对其入伙,丙无权表决同意与否
B.已经多数合伙人同意,丁、戊入伙有效
C.甲反对,故丁、戊未与甲发生合伙关系,乙、丙同意,故与乙、丙发生合伙关系
D.如甲、乙、丙有书面合伙协议,应依书面合伙协议;若无书面合伙协议,应经合伙人全体同意,故甲反对时,丁、戊入伙无效
45.消费者韩某购得家用发电机一台,因产品瑕疵不能运转。正巧一个体修理户陆某路经韩家,韩某便请陆某为其修检。陆某在拆卸过程中,并无违章作业,但该发电机爆炸,陆某受伤,花去医疗费2万元。以下选项中的
观点,哪些是正确的?
A.陆某可以要求韩某赔偿,因为雇主应对受雇人的工伤事故负责
B.陆某不能要求韩某赔偿,因为承揽人在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只能自己负担
C.陆某可以向发电机的生产者主张赔偿
D.陆某可以向发电机的销售者主张赔偿
46.张峰将自有房屋出租给李朋居住,租期2年。1年后张峰谎称儿子结婚用房,与李明达成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协议,而后高价将房屋租给他人。对此,李明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A.有权以受到欺诈为由,主张终止租赁合同的协议无效
B.有权主张该终止租赁合同的协议不发生终止租房合同的效力
C.有权要求张峰承担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责任
D.有权要求张峰因欺诈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7.甲出版社因工作失误,将其出版的某旅游地图上民航售票处的电话号码错印为与乙住室电话相同的号码。从此,乙一家不断受到骚扰,常有人查问飞机航班、售票等事项。对以上事实下列说法哪些正确?
A.甲出版社应当向乙赔礼道歉
B.甲出版社应当停止侵害
C.甲出版社应对乙所受精神痛苦予以补偿
D.甲出版社应尽力消除影响
48.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的标准是下列哪些是项所述情形?
A.一般情况下,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
B.依当事人自行约定,但须无强行法之规定
C.依强行法规定
D.种类物在交付时所有权转移,特定物在当事人合意时所有权转移
49.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协议规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租与乙居住。这一民事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D.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50.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解决规则应是下列哪些选项所述内容?
A.抵押权人直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B.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以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
C.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不足债权数额的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人不负连带责任
51.工程师何某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编制计算机财务管理软件一个,该单位决定销售该软件。依照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的内容,哪项是正确的?
A.该软件的著作权全部归本单位享有
B.单位可以对何某予以奖励
C.何某仅享有该软件的署名权
D.该软件发表权归何某享有
52.魏宏与赵兰1987年10月结婚。1997年11月双方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请判断,下述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A.魏宏婚前用复员费购买的婚后共同使用的一套组合家具
B.赵兰婚后继承的3间房屋
C.1988年初魏宏的朋友赠与他的一部摄像机
D.赵兰创作但未最后定稿的多集电视连续剧手稿
53.陈玉和韩东共有4间房屋,租给刘锋开办一商店。现韩东为担保对杜湘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4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潘兴,该抵押已得到陈玉同意,并在通知了刘锋后在房屋管理局做了登记。请指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陈玉有优先购买权
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刘锋有优先购买权
D.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54.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下列哪些人民法院管辖?
A.原告住所地
B.侵权行为发生地
C.被告住所地
D.侵权行为结果地
55.某甲诉某乙离婚一案,诉讼过程中某甲申请撤诉,法院于1990年2月2日裁定准许。根据下列假设的情况,法院对哪些起诉应当受理?
A.某甲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B.某甲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C.某乙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D.某乙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56.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申请人或申报人可以向下列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A.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
B.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D.申报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57.甲是某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乙是该失踪人的某一近亲属,乙向法院申请变更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下列程序,正确的有哪些?
A.乙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
B.乙以甲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C.经审查,申请有理的,裁定撤销甲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
D.法院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经审理,乙有道理的,判决撤销甲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入
58.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下列哪些单位有权解除保全措施?
A.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
B.法院院长
C.审判委员会
D.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
59.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A.人民警察和依法执行职务的人不能成为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主体
B.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封建迷信致人死亡罪的主体在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C.聚众淫乱罪的主体仅限于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人员
D.赌博罪的主体仅限于赌头、赌棍和赌场业主
60.下列哪些情况可以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A.劫持航空器致人死亡的
B.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致被绑架人死亡的
C.拐卖妇女、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情节特别严重的
D.贪污10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的
61.陈某与黄某有仇,遂想毒死黄某。一天趁黄某不备。陈某将毒药撒到黄某的米饭里。但陈因畏惧杀人害命会受到刑法制裁而极度紧张。举止失常,终因心里不胜负荷而告之黄不要吃米饭,避免了黄的死亡。对陈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直接故意杀人
B.间接故意杀人
C.犯罪中止
D.犯罪未遂
62.下列哪些情形不数罪并罚?
A.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的
B.为勒索财物绑架他人,又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
C.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的
D.拐卖妇女又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
63.以下哪些属于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表现形式?
A.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但尚未发行即被查获的
B.行为人未经许可出版了他人享有专用出版权的图书的
C.行为人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的许可,而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D.未经许可,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64.以下哪些行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客观表现形式?
A.某国有公司的董事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公司盈利的业务交给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从中谋取大量利益,并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B.某私营企业的经理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的单位采购商品,导致该企业亏损严重破产的行为
C.某国有企业的业务员为了泄愤报复,利用自己职务之便,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大量采购商品,使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D.某合资企业的经理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使该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
65.行为人实施以下哪些行为属于抢劫罪的加重罪状?
A.行为人甲多次人户抢劫的
B.行为人乙多次结伙在火车上实施抢劫的
C.行为人丙意图抢劫银行,但由于工作人员及时报警,未达抢劫目的的
D.行为人丁冒.充军警人员实施抢劫行为的
66.1992年3月,吴某与前来采访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新闻的香港(快报》记者梁某相识。梁为获取中共十四大的报告稿,唆使吴某进行搜集。同年10月4日上午,吴某利用工作之便,将本单位有关人员内部传阅的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送审稿(绝密级)私自复印一份,携带回家。当日下午,吴某指使其妻马某按事先约定的地点将该“报告”交给梁某。梁使用私自安装的传真机将此“报告”全文传回香港《快报》报社。10月5日,香港(快报》全文刊登了这个“报告”。10月21日,梁与吴、马在约定地点见面,梁某付给吴某人民币外汇兑换券5000元。案发后,吴、马认罪态度好,所得赃款已被查获。下述答案正确的是哪些?
A.吴某自己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B.吴某与马某是共同犯罪,吴某是主犯,马某是从犯
C.吴某与马某均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D.吴某与马某均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67.行为人的下列行为中,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有哪些?
A.两恋人相约自杀,但一人不忍下手,另一人帮其先死,自己又不忍自杀
B.两夫妻将自己所生的女婴遗弃于山林被野兽分食
C.两恋人相约吃药自杀,一人死亡,一人由于药量不足未死
D.李妻长期患病,李谎称她患癌症劝其自杀,其妻由于惧怕痛苦果真自杀
68.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免除处罚?
A.非法种植罂粟,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
B.对于受蒙蔽、受胁迫参加邪教组织并已退出和不再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C.自首犯,犯罪较轻的
D.对于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69.下列哪些犯罪不需要数额较大即可构成?
A.走私假币罪
B.伪造货币罪
C.抢劫罪
D.贩卖毒品罪
70.以下各种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些?
A.行为人出售伪造的或者擅自制造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构成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而应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论
B.在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中,行为人出售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是行为人合法拥有的
C.若行为人盗窃、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并使用的,应该以盗窃罪或诈骗罪论处
D.若行为人盗窃、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进行虚开、代开行为或出售谋利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71.王某是某公安派出所警察。一天晚上,王某忘记闩门就上床睡觉了。当晚,30岁的精神病患者高某在走失中推门走进王家室内。睡在外屋的王的大儿子见有人进屋便问:“谁?”这时,王某从睡眠中被惊醒,慌忙摸出枕头下面的手枪。问:“谁?”高某这时已走出门外,没有回答。王某见无人回答,即认为有坏人,要镇一镇,便朝门口打了一枪,击中已走出房门4米多远的高某,造成高某腹腔大量出血。虽经王某及家人送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正当防卫
B.假想防卫
C.不负刑事责人
D.过失致人死亡
72.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夏某、宋某、杨某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后,夏某不服提出上诉,宋某、杨某未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夏某因病死亡。对此,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对被告人夏某宜布终止审
B.对被告人夏某宜告无罪
C.对被告人宋某、杨某作出判决或裁定
D.对此案裁定终止审理
7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判后,如果认为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应当如何处理?
A.用裁定改判
B.撤销原判,用判决予以改判
C.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D.如果确实是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74.李志汉的儿子李晓东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李晓东通过李志汉聘请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内容主要是哪些?
A.提供法律咨询
B.调查取证
C.代理申诉、控告
D.向侦查机关了解李晓东涉嫌的罪名
75.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哪些情况,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A.公开审判了强奸案件
B.未向当事人交待回避的权利
C.陪审员是本案惟一的目击证人
D.没有通知被害人的委托代理人到庭
76.人民法院对于下列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A.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C.过失犯罪的案件
D.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77.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按照不同情形应当如何作出处理?
A.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B.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C.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D.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78.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即自诉案件包括下列哪些?
A.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犯罪案件
C.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入侵犯自己人身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D.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财产权利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责任的案件
79.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应如何管辖?
A.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B.必要时移送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
C.由案件的破获地人民法院管辖
D.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80.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A.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B.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C.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D.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81~100题是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的字母涂黑,不答、少答、多答或答错均不得分。(本部分共20分,每题1分)
(一)
1994年5月10
B.A市沙发厂从中国银行A市支行购买了面值100元的定期定额有奖储蓄存单150张,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100%。同年6月2日,经公开摇奖,中国银行A市支行在(A市日报》上公布了中奖号码和兑奖方法,规定兑奖期为3个月,从1994年6月5 H至9月5 H,逾期不兑视作放弃。A市沙发厂一直未去银行兑奖,到9月1 H时因无法发放拖欠职工的工资,便将上述有奖储蓄存单以工资形式发给职工。职工张某将领到的存单进行兑奖,为一等奖,奖金1万元。A市沙发厂得知后,认为1万元奖金应归厂方所有,厂方未及时兑奖是因为主管人员疏忽大意不了解中奖情况所致。因张某拒绝归还,A市沙发厂诉至法院。
请据此根据下面问题中设定的选项作出选择,回答问题:
81.下列关于有奖储蓄存单的法律性质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为无记名证券
B.具有无因性和文字性
C.谁持单向银行主张权利,谁就是该单记载的权利的享有人
D.只有原储蓄者才可以享受兑奖的权利
82.下列关于奖金归属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归沙发厂所有
B.归张某所有
C.兑奖的权利已随存单所表明的货币数额一同以工资形式转让给了职工
D.发放储蓄存单时,沙发厂放弃了兑奖的权利
(二)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甲公司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1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 H,保管费5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请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对问题83-86题中设定的选项作出选择,回答相关问题:
8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效力如何?
A.有效
B.无效
C.效力未定
D.可撤销
84.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
A.不成立
B.成立
C.无确切证据即不成立
D.经与乙公司协商后成立
85.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A.不能
B.甲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C.能
D.甲公司有权中止履行
86.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
A.能
B.不能
C.需与甲公司协商
D.如果甲、丙两公司有约定,可以行使
(三)
对下列各小题关于民事法律援助程序的正确表述作出判断:
87.公民在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工伤、请求发给抚恤金和请求国家赔偿等方面提起民事诉讼,符合下列哪些条件,可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A.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B.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
C.已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批准
D.人民法院决定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88.法律援助机构对公民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上述决定后,受援人可以据此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和附送何种形式、何种内容的要求和材料?
A.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口头申请
B.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的申请书
C.缓、减、免交诉讼费的书面申请
D.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
89.人民法院对于法律援助机构决定减、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的,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应当先行对受援人作出缓收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的决定,待案件审结后再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诉讼费的支付。由人民法院判决结案的案件其诉讼费处理的原则为哪些?
A.败诉方为非受援方当事人,诉讼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
B.败诉方为受援方当事人,由其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减、免收诉讼费
C.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诉讼费,受援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减、免收其应承担的部分
D.双方都有责任的,诉讼费由诉讼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90.人民法院对于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缓、减、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作出不同意缓、减、免收诉讼费的决定,书面函告法律援助机构,并附简要理由。对于人民法院决定不予缓、减、免收诉讼费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如何处理?
A.代人支付诉讼费
B.帮助人交付诉讼费
C.与人分担诉讼费
D.可撤销该案申请人的受援资格,不予提供减、免收代理费的法律援助
91.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享有的权利义务是下列哪些?
A.向法院提交由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印制的公函和文书
B.在法律援助案件代理中尽职尽责
C.必要时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查收集证据
D.请求法院对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结、及时执行
92.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受援的败诉方承担。法律援助人员办案费用的计算办法为哪项?
A.差旅费按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务人员差旅费标准计算
B.文印费、交通通讯费等开支一般不超过5000元
C.文印费、交通通讯费等开支一般不超过500元
D.鉴定费、调查取证费和证人出庭费由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
(四)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该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统一接受并组织实施;尚未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地方,由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接受并组织实施。
据此,关于刑事法律援助程序结合各小题给出的条件作出回答:
93.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行政机关接到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后,对刑事被告人是盲、聋、哑、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于几日内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
A.当日
B.次日
C.3日
D.7日
94.对刑事被告人符合下列谁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行政机关应于收到指定辩护的通知书3日内,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
A.国务院
B.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
C.人民法院
D.当地政府
95.对人民法院根据案情认为确需律师辩护,符合下列哪些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行政机关应于接受人民法院指定辩护3日内,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
A.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或者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B.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委托辩护人,而该被告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C.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D.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有问题,有可能影响法院正确定罪量刑的
96.人民法院对需要指定辩护的案件,应在开庭10日以前,将指定辩护律师通知书和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交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附送被告人的下列哪些材料?
A.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况说明
B.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实施法律援助的决定书
C.法律援助机构同意实施法律援助的决定书
D.经济困难的证明
97.接受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辩护律师在征得谁的同意后,即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辩护职责?
A.人民法院
B.刑事被告人
C.法律援助机构
D.司法行政机关
(五)
长沙西区谭某自下岗待业后情绪极坏,心理变态,经常打骂其妻姚某,并怀疑其妻有作风问题,其妻向法院提出与谭某离婚。为此谭某怒不可遏,先写下几页“遗书”,陈述了其妻姚某的种种不轨行为,表明了自己的心态,写道“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忍耐是有限度的”等等。然后,将“遗书”交于其兄保管,自己到姚某娘家破门而人,打伤姚母,又打姚某,后将姚某从高楼上抛下摔死。案发后,谭某声称无意将姚某抛下楼摔死,当他把其妻姚某抛下楼后,两腿就发软了。其兄则拿出谭某的“遗书”,向记者说明女方姚某也有过错,被摔死,属于罪有应得,谭某是为了维护自己做丈夫的尊严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各小题指出的问题:
98.对谭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A.构成虐待罪
B.构成故意杀人罪
C.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D.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99.对谭某之兄的行为如何认定?
A.与谭某共同构成故意杀人罪
B.单独构成包庇罪
C.构成伪证罪
D.不构成犯罪
100.如果谭某此为是与其兄事先商量决定的,事后其兄支将谭某隐藏,对谭某之兄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构成故意杀人罪
B.构成窝藏包庇罪
C.与谭某构成共同犯罪
D.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试卷二参考答案与根据

——一、单项选择题
1.C 本题测试共有关系。土地使用权人对其地上物拥有所有权。地界上物一般归土地使用人所有,但相邻地界上物权属不明时,应推定为按份共有,而共同共有一般只限在家庭共有和夫妻共有。
2.B 见《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第93条。该条规定:“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
3.C 见《民法通则》第34条第2款,《合伙企业法》第38条。
4.A 见《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45条。
5.C 见《合同法》第13条、第14条、第15条。
6.B 见《民法通则》第88条。该条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四)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7.D 见《担保法》第46条。该条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8.D 见《婚姻法》第18条及第17第(一)项。
9.A 见《继承法》第7条、第10条。
10.C 见《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第36条第2款。该条款规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11.C 见《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46条第2款。该条款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12.B 见(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177条。该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下列情况处理:(一)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二)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三)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13.D 见《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1款、第2款、第249条,(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249条。
14.A 见《仲裁法》第26条。该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承审理。”
15.B 见《刑法》第238条第2款、第234条第2款。
16.B 见《刑法》第415条。
17.A 见《刑法》第336条第1款。造成就诊人死亡,属于非法行医罪的加重罪状。
18.D 因虐待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经常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本案不属于此种情况。本案行为人一次性鞭打直至死亡,显然是故意杀人。
19.C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案,孙某利用身为总经理的职务之便,挪用本公司的80万元资金归其个人的公司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20.C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1.C 李某只有毁坏的目的,而无非法占有的目的。毁坏财物的方法危害了公共安全。属于牵连犯。
22.D 见《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57条。另见《精粹》第386页,上诉不加刑原则。根据上述规定,就上诉不加刑原则,应执行下列具体规定:(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不得加重全案被告人的刑罚。(2)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3)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既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加重数罪中某一罪的刑罚。(4)对于缓刑犯,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5)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改判,也不得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6)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3.B 见《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款。该条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24.A 见《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该条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
25.C 见《中央六机关规定》第4条,(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条第(二)项。
26.C 见《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9条。
27.B 见《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该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此外,经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28.D 见《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2款。该条款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9.A 见《刑事诉讼法》第20条,(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8条。
30.C 见《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该条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二、多项选择题
31.A、B、C、D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
32.A、B 见《民法通则》第144条、第146条、第147条、第148条。
33.B、C、D 见《婚姻法》第11条。
34.A、B、C、D 见《刑法》第22条第2款、第23条第2款、第24条第2款、第27条第2款。
35.A、C、D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6条、第7条第1款、第8条。
36.A、B、C、D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二)项。
37.A、D 见《民事诉讼法》第34条。
38.A、B、C、D 见《仲裁法》第3条。
39.A、D 见《刑事诉讼法》第32条。
40.A、C、D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42条第1款第(三)项,第343条、第344条、第345条。
41.A、C 见《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该条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权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42.A、B、C、D 见《民法通则》第24条、第25条。该两条分别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宜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另见《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第39条。该条规定:“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宜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43.A、B、C 见《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第117条,《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第144条。根据上述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44.A、B、C 见《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第51条。
45.B、C、D 见《民法通则》第122条。该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第153条规定:“消费者、用户因为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造成本人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制造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者和仓储者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制造者或者销售者请求赔偿损失的,可以另案处理,也可以将运输者和仓储者列为第三人,一并处理。”
46.A、B、C、D 见《合同法》第52条、第56条、第58条。《民法通则》第58条、第61条对此也作丁规定。
47.A、B、C、D 见《民法通则》第98条、第106条第2款、第134条。
48.A、B、C 见《民法通则》第72条。该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9.B、D 见《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第76条。该条规定:“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期限到来时生效或者解除。”
50.B、C、D 见《担保法》第53条。该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51.B、C 见《专利法》第6条第1款、第16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4条。
52.B、C 见《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
53.A、B、C 见《担保法》第48条,《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上述两条分别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4.B、C、D 见《民事诉讼法》第29条。
55.B、C、D 见《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项,(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150条。上述第11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108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撒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上述第150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项规定的限制。”
56.A、B 见《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237条,《民事诉讼法》第27条。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后,公示催告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7.B、D 见《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195条。该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有理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58.A、D 见《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108条。该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59.C、D 见《刑法》第301条、第303条。
60.B、C、D 见《刑法》第121、239、240、383条。其中A只处死刑,不并处没收财产。
61.A、C 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以下特征:(1)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所谓犯罪过程是指从预备犯罪到犯罪完成的全过程;(2)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的防止结果的发生;自动性是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3)中止犯罪必须是彻底的而不是暂时的,即犯罪分子决心今后不再继续进行已经放弃的犯罪行为。本案,陈某为杀死黄某,已将毒药撤入黄某的米饭中,即已经实施了杀人行为,但后果尚未发生。这时,陈因畏惧法律制裁而阻止了黄某食用米饭。有效的防止了死亡后果的发生,完全符合犯罪中止特征,构成了故意杀人中止。但根据《刑法》第24条(2)款:“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所以不应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
62.A、B、C、D 见《刑法》第208条第2款、第239条、第399条第3款、第240条。
63.A、B、C、D 见《刑法》第217条。
64.A、C 见《刑法》第166条。本题名为考客观行为的形式,实为考主体。
65.A、B、C、D 见《刑法》第263条。
66.B、D 见《刑法》第111条、第25、26、27条。
67.A、B、D (1)相约自杀。即二人以上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如果相约双方均自杀身亡,自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如果相约双方各自实施自杀行为,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自杀未逞,未逞一方也不负刑事责任;如果相约自杀,由其中一方杀死对方,继而自杀未逞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如果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则构成故意杀人罪。(2)引起他人自杀。即行为人所实施的某种行为引起他人自杀身亡。第一,正当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第二,错误行为或者轻微违法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也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不能因为引起了他人自杀,就其错误行为或者轻微违法行为当作犯罪行为处理。第三,严重违法行为引起他人自杀身亡,将严重违法行为与引起他人自杀身亡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达到了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诽谤他人,行为本身的情节并不严重,但引起他人自杀身亡,便可综合起来认定行为的情节严重,将该行为以诽谤罪论处。第四,犯罪行为引起他人自杀身亡,但对自杀身亡结果不具有故意时,应按先前的犯罪行为论罪,从重处罚。例如,强奸妇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的,仍以强奸妇女罪从重处罚。(3)教唆或帮助自杀。教唆自杀,是指行为人故意用引诱、怂恿、欺骗等方法,使他人产生自杀意图。帮助自杀,是指在他人已有自杀意图的情况下,帮助他人实现自杀意图。这里的教唆、帮助行为,与共同犯罪理论中所讲的教唆、帮助行为有相似之处,但不可等同。共同犯罪理论中所讲的教唆、帮助行为,是教唆、帮助他人实行犯罪;这里的教唆、帮助行为,是教唆、帮助他人实施自杀。因此,不能用共同犯罪理论来解释这里的教唆、帮助行为,而应将这种教唆、帮助行为理解为借被害人之手杀死被害人的故意杀人行为。《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包括了教唆、帮助自杀的行为,对教唆、帮助自杀的,应直接定故意杀人罪。(4)逼迫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凭借某种权势或利用某种特殊关系,以暴力、威胁方法,故意强迫他人自杀身亡。这是典型的借被害人之手杀死被害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68.A、C 见《刑法》第351条第3款、第67条第1款、第24条第2款。B不作犯罪处理,D应当免除处罚。
69.A、B、C、D 见《刑法》第151、170、263、347条。
70.A、B、D 见《刑法》第209条、条207条、第210条。
71.B、D 此案属于认识错误中的假想防卫,行为人有过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其过失在于不明情况即朝门口开枪。
72.A、C 见(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8条。
73.B、D 见《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12条。该条规定:“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三)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四)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参照本解释第176条第(四)项规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74.A、C、D 见《刑事诉讼法》第96条。
75.A、B、C、D 见《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28条、第151条、第154条。
76.A、B、D 见《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该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77.A、B、C、D 见《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191条。上述两条分别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则,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78.A、B、C、D 见《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该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79.A、B 见《刑事诉讼法》第25条。该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80.A、B、C、D 见《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该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不定项选择题
81.A、B、C 该储蓄存单为无记名证券,具无因性和文字性。谁持单向银行主张权利,谁就是该单所记载的权利的享有人,而不问其原为谁所持有。另见《合同法》第81条。该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82.B、C、D 该储蓄存单所兑奖金归张某所有。因为A市沙发厂放弃了兑奖的权利,将兑奖权利随存单所表明的货币数额一同以工资形式转让给了职工。参见《合同法》第81条。
83.A 见《合同法》第50条。该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84.B 见《合同法》第68条。该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85.C 见《合同法》第69条。该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86.B 见《合同法》第380条,《担保法》第82条。根据上述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84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87.A、B 公民在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工伤等方面提起民事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2)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请求发给抚恤金和请求国家赔偿的案件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88.C、D 在程序上,法律援助机构对公民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上述决定后,受援人可以据此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书面申请,并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
89.A、B、C 人民法院对于法律援助机构决定减、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的,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应当先行对受援人作出缓收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的决定,待案件审结后再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诉讼费的支付。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诉讼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决定。由人民法院判决结案的案件,败诉方为非受援方当亭人,诉讼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败诉方为受援方当事人,由其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减、免收诉讼费;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诉讼费,受援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减、兔收其应承担的部分。
90.D 人民法院对于法律援助机构决定减、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作出不同意缓、减、免收诉讼费的决定,书面函告法律援助机构,并附简要理由。对于人民法院决定不予缓、减、免收诉讼费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可撤销该案申请人的受援资格,不予提供减、免收代理费的法律援助。
91.A、B、C、D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结、及时执行,对承办案件的法律援助人员应予支持配合,在工作上尽量提供方便,以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印制的公函和文书。在法律援助案件人理中,要尽职尽责,必要时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查收集证据。
92.A、C、D 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法律援助人员办案费用的计算办法为:差旅费按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务人员差旅费标准计算,文印费、交通通讯费等开支一般不超过500元;鉴定费、调查取证费和证人出庭费由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
93.C 刑事法律援助程序主要表现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行政机关接到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后,对刑事被告人是盲、聋、哑、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于3日内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
94.D 对刑事被告人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行政机关应于收到指定辩护的通知书3日内,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
95.A、B、C、D 对人民法院根据案情认为确需律师辩护、符合下列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行政机关应于接受人民法院指定辩护3日内,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1)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委托辩护人,而该被告没有委托辩护人的;(4)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5)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6)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有问题,有可能影响法院正确定罪量刑的。
96.A、D 人民法院对需要指定辩护的案件,应在开庭10日以前,将指定辩护律师通知书和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交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附送被告人符合法定或者本通知规定的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况说明或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97.B 接受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辩护律师征得刑事被告人同意后,即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辩护职责。
98.B (刑法)第232条,其虐待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丈夫对妻子一般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有杀人的故意和杀人的行为,应认定故意杀人罪,且系直接故意。
99.D 与谭某无共同的杀人故意和行为,不构成共同故意杀人;并未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不构成包庇罪;不是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主体亦不合格,不构成伪证罪。只是不正确宣扬自己的观点,为杀人犯辩解,不构成犯罪。
100.A、C 若共同商定,由谭某实施杀人,由其兄将其隐藏,则是共同犯罪,即故意杀人的共犯。具有包庇、窝藏行为,事先通谋的应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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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1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

    发布于: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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