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出口退税资格_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考试辅导 2024-03-18 网络整理 可可

【shitiku.jxxyjl.com--考试辅导】

      根据1995年2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对1994年1月1日以后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出口的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

  具体规定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出口的货物,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凭有关凭证按月向税务机关申请批准免征增值税,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减内销货物当期应纳的增值税,不足抵扣的部分,予以办理退税。

  2.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下列公式计算:

  (1)出口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时:

  应退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式中的“出口销项金额”是指依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外汇牌价计算的人民币金额。“税率”是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17%和13%税率。

  (2)出口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时:

  应退税额=销项金额×税率

  结转下期的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式中的“出口销项金额”、“税率”和上式含义相同。

  3.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按月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并提供海关签发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外汇结汇水单、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外销发票、其他有关账册等,到当地涉外税收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抵扣和退税手续。(中华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4.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在接到企业退(免)税申报表后,必须认真审核;属于退税的,该上级涉外税务管理机关审批后,送当地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退库手续。

  5.外商投资企业提出的退税申请手续齐备、内容真实的,当地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必须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完毕;上级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必须自接到有关材料后15日内审批完毕;进出口税收管理机关必须在接到有关材料后30日内,办完有关退税手续。 

本文来源:https://shitiku.jxxyjl.com/kaoshifudao2/35515.html

Copyright @ 2011- 考试题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