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_06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前辅导(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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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营业税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一、 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商品与劳务税。注意这里的“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
二、 营业税的特点
1、以营业额全额计税,但其列举的行业可以扣减费用,比如交通运输业中的余额纳税、建筑业的分包转包也有类似问题。
2、按行业设计税目和税率。
3、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三、 营业税的立法原则(非重点)第二节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重点)
征税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的不动产。按劳务发生地原则计税,这是判别是否我国计缴营业税的一个标准。例如:某公司承接新加坡的一项拆设备的工程,因其业务发生在境外不需缴纳营业税;但如果该公司又与承接将拆下的设备为其安装在中国境内企业的安装工程,则就境内安装劳务应计缴营业税。
1、营业税“境内”的含义
(1)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发生在境外的劳务收不属于营业税的计税范畴。
(2)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仅就中国边境以内的运输收入征税,境外的运输收入不征税。
(3)组织游客出境旅游。
(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即不动产的坐落地在中国就应交纳营业税,这可以有效防止一些公司以境外销售逃税的行为。例如,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成商品房后,投资与境外企业组成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名义在国外销售其商品房,将所收取的款项存入境外机构的帐户,以此来逃避纳税。因此税法规定只要不动产的坐落地在中国,出售时就应缴纳营业税。
(6)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只要标的物以中国境内,就应缴纳营业税。
一、应税行为的含义
应税行为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单位和个人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予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应计缴营业税。但公司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劳务则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例如,装修公司下属的施工队为本单位提供的装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计税范畴,但装修公司与下属施工队之间不能有任何结算。另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缴营业税。
3、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了解)
(1) 混合销售行为的划分
以货物为主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增值税,以劳务为主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征营业税。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2)兼营行为的划分:纳税人的兼营行为,必须将不同税种征税范围的经营项目分别核算、分别申报纳税。
纳税人以签订建筑工程总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务收入征收营业税应该满足的条件:第一、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安装)资质;第二、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例如:某建筑公司将电梯按装劳务分包于某电梯制造商,此电梯制造商具具备建筑安装资质,而且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注明电梯400万元,电梯安装费100万元,则就400万元的销售电梯款缴增值税,而100万元的劳务款应缴营业税,由建筑公司代扣代缴。如果该电梯制造商在合同中没有分别注明电梯款和劳务款则应就500元一并计缴增值税。
教材165页(三)几项规定,应注意选择题。第三节 营业税的设置税目与税率
我国营业税主要设置9个税目,在考试中应重点掌握: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服务业和娱乐业5个行业。
一、 税目
(一)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例如,搬家公司将货物从原住所搬至新的住所,使其空间位置转移,也属于交通运输业。
1、中央新建铁路的临时运营业务,不包括城市地下铁路的运营;也不包括铁道部门所属的工业、建筑、商业等业务活动。
2、水上和航空运输业,将轮船和飞机出租的同时如果同时提供海员和机组人员则应按运输业计征营业税,如果只是出租硬件而不配备任何工作人员则应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3、交通运输辅助业。自开票的物流劳务单位开展物流业务应该按运输业和服务业分别核算,如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律按服务业计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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