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 个人所得税]分红险开征个人所得税寿险业遭遇税收冲击波
【shitiku.jxxyjl.com--考试辅导】
“一旦征税,可能引发分红保险退保风潮。”作为国内最大寿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的首席财务官(cfo),刘家德的担心代表了整个行业当下一刻的忧虑。分红保险占有中国寿险市场近60%的份额,如今这些曾以免税名义出售的产品遭到越来越多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要求。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近期颁布文件,取消了长期寿险在报批税收优惠期间的免税待遇,改为营业税先征后退。
“保险公司对这些税收政策的新动向反应非常强烈,”保监会人士表示,“对大公司来说,这意味着巨额的税务支出,对于小公司,则会造成现金流紧张。”
分红险开征个人所得税
没有人能够明确地说出到底是从哪个地区开始的,但是从去年年中到现在,已经陆续有广州、哈尔滨、新疆等十几个省市地区的地税部门向在当地经营的保险公司要求,对分红险的保单红利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中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要求。
“没办法,虽然公司很不情愿,但征税具有强制性,所以投保人在这些地区拿到的红利只能是原来红利的80%,公司在把红利打到客户的银行账户时,直接由银行扣缴。”某合资保险公司财务副总监说。
事实上,我国税收有关政策从未明确分红险红利是否征税。分红保险自诞生之日起,一直默默享有免税的待遇。这一点甚至成为众多保险代理人推销产品时的招牌。
令寿险业人士担心的是,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仅会阻碍分红保险产品的销售,甚至可能引起退保风潮。
因为,8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加息0.27个百分点,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已达2.52%,明显超过分红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2.50%。分红保险的收益率优势仅在于免税一项上,一旦政策明确对分红险征税,分红险的实际收益率有可能低于一年期定期存款。
“一旦客户发现实际收益率明显低于当初的预期,很有可能会退保。”上述合资寿险公司人士说。
在他供职的这家新公司,保费收入的85%来自分红保险,而即便在中国人寿、平安寿险这样的老公司,分红保险也占据着绝对主导地位。
“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先把征税行动暂停。”保监会人士说。
而在他看来,分红保险根本不应该成为征税对象。“分红保险的‘分红’,与其他投资产品的‘分红’不是一个概念,”他说,“分红保险的红利由三部分构成——死差、费差和利差,前两项是保险公司基于谨慎原则下多收的保费,理应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返还给客户,只有第三部分是真的投资所得。”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主管合伙人何坤明则认为,参照国外经验,出于对个人福利计划的支持,分红保险大多免税,在国内即便要征收也应该只针对第三部分的收益。而且,在中国,投保人缴纳的保费本身就是税后收入,如果再对保单收益征税,就存在双重收税问题。
对此,有关政府部门人士则认为免税“理由不够充分”。该人士指出:“中国本身的税制是古典税制,就存在双重征税的模式,如果对保险业实行单一税制就是对其他行业的不公平。”
营业税先征后退
分红保险因政策模糊而引发分歧,长期寿险的营业税压力则直接来自于国家税务总局的一项新规定。
我国税收政策规定,对1年期以上长期寿险产品免征营业税。一直以来,长期寿险产品在免税报批环节即可享受免税待遇。
但今年8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没有获得正式免税批准之前,对相关保险产品的营业税先征后退。
“退税并不是立刻返还现金,而是在产品获批成为免税产品后,拿先前已缴的税去抵扣应缴税的险种的税费,由此间接实现退税。”某寿险公司财务总监解释道。
这家寿险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依照这种退税方法,该公司最快也要4到5年才能将最初多缴纳的税款全部抵扣回来。而且,前提是该公司未来只推出一项新产品,该产品在6个月后就获得免税批准。
目前,具备免税条件的长期寿险已经成为各家寿险公司新产品的主流,而需要缴税的产品只占新产品开发的极小部分。
“因此,最有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是,保险公司进行先征后退的新产品保费可能要占到公司产品的80%,而非免税的产品只有20%,用20%的产品的营业税抵扣80%的产品多缴的税,一直会存在时间差和比例上的差异,因此可能需要用5年、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全部抵扣完。”
根据政策规定,保险公司的营业税率为5%,这对于那些动辄数十亿新产品保费收入的寿险公司来说,意味着上亿的预缴税款负担。
“对于老保险公司来说,保费规模上得快,缴付的金额也就大,但因为资金实力雄厚,可以受得住;而对于新公司,就会造成现金流紧张,因为这些新公司还没有实现利润,通常寿险公司要6到7年才能盈利。”保监会人士分析。
但即便是大公司,也感到困难重重。刘家德说:“先征后退对保险公司造成三个难题:增加了准确计算应交税金的难度;险种损益核算不真实,不利于信息披露;办理抵税、退税程序复杂。”
美国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营运总监兼总精算师李达安则透露,“我们有些产品已经上报待批超过两年了”。而来自保险业内人士的普遍说法是,“办理免税报批的时间,最快也要两三个月,半年、一年都算正常。”
相关试题
-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税法二】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公式大全
-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税法二]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二)
- 【哪些情况不交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中哪些情况需要按房地产评估价格征税
- 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如何确定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
-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税法二_2006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1》重点内容:消费税
- 财产转让所得以什么为一次_什么是财产转让所得
- [什么是劳务报酬所得税]什么是劳务报酬所得
- 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法律责任|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税法二_2006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1》重点内容:增值税
- 【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应如何征税
-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详细阅读
二、 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 1、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的概念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实质是政府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最低控制标准,主要适用于政府协议出让土地土地。其作用在...
- 详细阅读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_土地估价实务学习笔记-土地制度详细阅读
一、土地制度的层次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一个基本制度 来源:第一个层次:所有权,由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 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实务课件和作业3详细阅读
一、收益还原法应用复习 1、利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土地价格 基本思路: 第一步:依其他方法求得建筑物的价格 第二步:从待估房地产纯收益中减掉建筑物的纯收益,得到土地的纯收益 第三步:再以土地还原率还原,得到土地价格 计算公式:土地价格 = 土地纯收益 土地还原率 2、利用收益还原法评估房产价格 基本思路...
-
[考试指导语]考试指导:土地估价师监考人员工作规则详细阅读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有关考试规则,维护考场纪律,监督应试人员公平、公正考试,批评、制止并处理违纪、作弊行为。 二、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佩戴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 三、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一天到达考点,完成下列工作: (一)明确各自的岗位、任务和分工,熟悉考试各项要求; (二)...
-
中国土地估价师和土地代理人协会|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土地估价分类详细阅读
一、 土地估价分类 (一)按土用途大类区分 1、 农地:耕地、种植养殖用地的估价; 2、林地、牧草地、渔地、水源地、水利用地的估价 农业用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情况,要分别按其权利性质、依据国家农用地定级估价的规范和相关专业规范进行评估。 3、建设用地:商业用地(商场、店...
-
土地价格的形成|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及形成机制详细阅读
一、我国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 我国城市土地价格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形成的。其形成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4年,城市土地价格逐渐消失。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没收国民党政府、大地主.官僚买办资本和外国资本家的土地,并将其分配给国营企业、政府部门、公共团体、工人等土...
-
[收益法评估房地产价值]收益法评估加油站房地产价格浅谈详细阅读
一、加油站房地产估价的一般特点 加油站作为一种特殊用途的房地产,在评估中必须充分了解其自身特点,才能正确把握其价格的影响因素和影响关系,从而才可能通过科学评估得到其合理的价格。 1、位置极其重要并且分布离散性较强 加油站作为一种经营性房地产,一般情况下,各加油站的建筑质量、...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实务考试宝典之三详细阅读
7、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a商业繁华度条件指数 a商服中心级别指数 将城镇内商服中心从高级到低级依次分为市级、区级、小区级和街区级四个等级,以待估宗地商服中心级别指数定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级,因素修正指数上升或下降一定数值。 b商业网点数 将宗地所处区域的商业网点数定为优(大于100个网点)、较优...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实务课件和作业18详细阅读
《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一般格式)》的基本内容 目 录 一、“土地估价报告(文字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文字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三、“土地估价报告(表格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四、“土地估价报告”与“土地估价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