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法律责任|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shitiku.jxxyjl.com--考试辅导】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扣、代收税款,是法律赋予扣缴义务人的一项法定义务,并且不以其意志为转移。反之,对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就不得强行要求其代扣、代收税款。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扣缴义务人的主要义务及其法律责任包括:1.应当依法办理扣缴登记
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并向税务机关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以作为扣缴税款的合法、有效证件。对扣缴义务人自身已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可不再另行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扣缴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2.应当设置代扣、代收账簿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对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3.应当依法全面代扣、代收税款
扣缴义务人应扣而未扣、应收而未收税款的,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规定:“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
4.应当按时申报
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扣缴义务人未按时申报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5.应当按时解缴税款
扣缴义务人对已代扣、代收的税款(扣缴义务人书面承诺代纳税人支付税款的,也应当认定扣缴义务人已扣、已收税款),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期限内解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已扣已收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或少缴的,应视不同情况作不同的责任追究:(1)扣缴义务人对已扣税款已进行了纳税申报但不缴或少缴的属欠税。对其欠税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在宽限期内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法强制追缴税款、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扣缴义务人采取了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对依法办理了扣缴登记的扣缴义务人未按时申报的,视同“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形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还应当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已扣、已收税款的,属抗税。除由税务机关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外,对构成犯罪的,还应以抗税罪定罪处罚;对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扣缴义务人采取转移、隐匿手段,妨碍税务机关对其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追缴,税务机关除依法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税款、滞纳金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6.应当依法接受税务检查
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的依法检查应当接受。对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以及扣缴义务人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拒绝或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在检查期间,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和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事生产、经营的扣缴义务人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相关试题
-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税法二_2006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1》重点内容:增值税
- 【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应如何征税
-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税法二】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必背内容汇总(三)
- 文化事业建设费欠缴费额那栏是什么意思_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应缴费额如何计算
- 【如何加强发票的管理】如何加强对发票印制的管理
-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税法二|2006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1》重点内容:关税
- 什么是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_什么是财产租赁所得
-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流程
- [纳税总额包括车船使用税吗]车船使用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 外资企业税务登记带什么|外资企业改内资税务登记须变更
-
《税收相关法律》|《税收相关法律》历年考试试题分析详细阅读
从历年《税收相关法律》考试试题分析,命题趋势呈现以下特点:1、注重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从历年试题的命题趋势来看,综合分析题的内容既设计实体法又涉及程序法,且该地型涉及的内容更广、考查的知识面更宽,注重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在近三年的试题中,单选题和多选题也出现了考查相关知识点联系的试题,既有横...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大纲:第八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详细阅读
第一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与要素 一、熟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 二、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素构成及其内容要求。 第二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方法与步骤 一、熟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初始评审及体系策划的内容; 二、了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试试题及答案]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试要点:第八章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详细阅读
第一节 安全生产监督□81、安全生产监督体制:(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 (1)安全生产监督体制: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管理;3)监察机关的监督;4)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监督;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监督;6...
-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视频_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详细阅读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 1 几种人员教育培训的要求、内容和时间 来源:(表中“高危单位”指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 对象 要求 内容 时间(学时) 高危单位 其他单位 主要负责人 1“高危单位”: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
-
202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真题_2006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复习指南(七)详细阅读
五、《税收相关法律》变动情况比较《税收相关法律》大纲变化较大,整个体例已完全不同于往年,虽然仍分三个篇目,但编写的方法已完全不同,这里就不一一比较,希望大家按新大纲和新教材进行复习备考。 以下是2005年相关法律新的考试大纲。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概述一、行政法概述二、...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要点归纳(三)详细阅读
101、 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由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承担。 102、 职业病发生与生产过程和作业环境有关,还受个体的特性差异影响。 103、 职业病取决条件:有害因素的性质、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量、人体的健康状况。 104、 职业卫生调查分为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专题调查和事故调查3类。...
-
对生产经营者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大纲: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详细阅读
第一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 二、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三、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 第二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一、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 二、熟悉生产经...
-
202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真题|2006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复习指南(八)详细阅读
第四章 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实务 一、了解发票种类、适用范围与发票管理权限的划分;熟悉发票领购操作规定二、熟悉发票填开的具体要求,掌握正确填开发票的操作要点三、熟悉代理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基本内容,掌握代理审查发票的操作要点第五章 建账建制代理记账实务一、了解代理建账记账的适用范围,...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要点_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基本要求详细阅读
考查安全生产管理理论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五要素”及其关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安全生产投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 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方式和内容,煤矿安全生产监察体制、方式和内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
税务师考试 税收相关法律|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笔记第一章第一节详细阅读
第一节行政法概述 一、 行政、行政权 (一) 行政 行政法上所说的“行政”并不泛指一般行政,而是有其特定的含义,是指“公共行政”,指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依法享有行政权的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积,管理和控制。 行政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1 行政活动的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依法享有行政权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