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_第十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7)
【shitiku.jxxyjl.com--考试辅导】
六、涉税犯罪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新型犯罪开始出现,针对这种情况,1992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罪的补充规定》。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颁布了经过修订的《刑法》。其中,《刑法》设专节规定了危害税收征管罪。这就是狭义上的涉税犯罪。
危害税收征管罪实际上包括两类犯罪,一是直接针对税款的,包括偷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税罪;二是妨害发票管理的,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等。
危害税收征管罪具有以下特点:
1、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均为故意犯罪,并且一般情况下是直接故意,过失不能构成。
2、单位可以构成绝大多数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依据刑法》规定,除抗税罪外,单位能构成其他所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
3、《刑法》对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普遍规定了罚金刑,且都有罚金下限的规定。
4、《刑法》对危害税收征管犯罪规定了税务机关追缴优先的原则。即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此外,《刑法》还规定了一些税务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因其往往与税款有关,所以将其作为广义上的涉税犯罪。
(一)直接妨害税款征收的犯罪
(1)偷税罪
1、偷税罪的犯罪主体。
偷税罪的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含自然人和单位。
2、偷税罪的客观表现。
3、偷税罪的构成标准。
构成偷税罪要求偷税情节严重。所谓偷税情节严重指的是,其一,偷税数额较大,即偷税的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且超过1万元。在计算偷税数额时,应注意对行为人未经处理的偷税行为,要累计计算其偷税额。其二,曾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
偷税情节是否严重是区分偷税罪和一般偷税行为的关键。在实践中,还要注意区分偷税与避税,从表面看,避税是合法的,它产生的原因在于法律制度的漏洞,消除避税唯一的办法是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4、偷税罪的处罚。
(2)抗税罪
1、抗税罪的犯罪主体。
抗税罪只能由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负有纳税、扣缴义务的自然人构成,单位不能构成抗税罪。
2、抗税罪的客观表现。
3、抗税罪的构成标准。
原则上,抗税罪是一种行为犯,即行为人只要有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行为的就构成抗税罪,但如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应不视为犯罪而只以一般违法行为处罚。
4、抗税罪的处罚。
(3)逃避追缴欠税罪
1、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主体。
能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只有纳税人中的欠税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2、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客观表现。
3、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构成标准。
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应当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有欠税的事实存在,即行为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纳税。这是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前提。
第二,行为人为了不缴纳欠缴的税款,实施了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行为。
第三,由于行为人转移或隐匿财产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到其欠缴的税款。如果行为人虽转移或隐匿了财产,但税务机关通过采取强制措施等追缴到了税款;或者税务机关虽无法追缴到欠缴税款,但并不是因为行为人转移或隐匿财产造成的,均不能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
第四,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欠税数额达到了1万元以上。
以上四个条件缺一不能构逃避追缴欠税罪。
4、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处罚。
(4)骗取出口退税罪
《刑法》规定的骗取出口退税罪与《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中规定的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内容完全不同,虽然罪名未变,实质却作了重大调整。
相关试题
- cpa考试税法给个税税率表吗|06年CPA考试《税法》辅导讲义(十二)
- 2020年税法一讲义_2006年税法重点讲义第七章资源税法
- [2020年税法一讲义]2006年税法重点讲义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 [注册会计师税法个人所得税经典例题]2005注册会计师税法经典练习(1-5章)
-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难吗_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难点盲点全套总结八
- [注会辅导机构]注会辅导:《税法》考试复习指南(9)
- [十一 房产税]第十一章房产税法(2)
- cpa考试税法给个税税率表吗_06年CPA考试《税法》辅导讲义(十五)
- 【cpa考试税法给个税税率表吗】06年CPA考试税法辅导内部讲义(二三)
- 注会辅导机构_注会辅导:《税法》考试复习指南(4)
-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详细阅读
二、 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 1、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的概念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实质是政府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最低控制标准,主要适用于政府协议出让土地土地。其作用在...
- 详细阅读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_土地估价实务学习笔记-土地制度详细阅读
一、土地制度的层次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一个基本制度 来源:第一个层次:所有权,由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 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实务课件和作业3详细阅读
一、收益还原法应用复习 1、利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土地价格 基本思路: 第一步:依其他方法求得建筑物的价格 第二步:从待估房地产纯收益中减掉建筑物的纯收益,得到土地的纯收益 第三步:再以土地还原率还原,得到土地价格 计算公式:土地价格 = 土地纯收益 土地还原率 2、利用收益还原法评估房产价格 基本思路...
-
[考试指导语]考试指导:土地估价师监考人员工作规则详细阅读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有关考试规则,维护考场纪律,监督应试人员公平、公正考试,批评、制止并处理违纪、作弊行为。 二、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佩戴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 三、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一天到达考点,完成下列工作: (一)明确各自的岗位、任务和分工,熟悉考试各项要求; (二)...
-
中国土地估价师和土地代理人协会|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土地估价分类详细阅读
一、 土地估价分类 (一)按土用途大类区分 1、 农地:耕地、种植养殖用地的估价; 2、林地、牧草地、渔地、水源地、水利用地的估价 农业用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情况,要分别按其权利性质、依据国家农用地定级估价的规范和相关专业规范进行评估。 3、建设用地:商业用地(商场、店...
-
土地价格的形成|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及形成机制详细阅读
一、我国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 我国城市土地价格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形成的。其形成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4年,城市土地价格逐渐消失。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没收国民党政府、大地主.官僚买办资本和外国资本家的土地,并将其分配给国营企业、政府部门、公共团体、工人等土...
-
[收益法评估房地产价值]收益法评估加油站房地产价格浅谈详细阅读
一、加油站房地产估价的一般特点 加油站作为一种特殊用途的房地产,在评估中必须充分了解其自身特点,才能正确把握其价格的影响因素和影响关系,从而才可能通过科学评估得到其合理的价格。 1、位置极其重要并且分布离散性较强 加油站作为一种经营性房地产,一般情况下,各加油站的建筑质量、...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实务考试宝典之三详细阅读
7、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a商业繁华度条件指数 a商服中心级别指数 将城镇内商服中心从高级到低级依次分为市级、区级、小区级和街区级四个等级,以待估宗地商服中心级别指数定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级,因素修正指数上升或下降一定数值。 b商业网点数 将宗地所处区域的商业网点数定为优(大于100个网点)、较优...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实务课件和作业18详细阅读
《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一般格式)》的基本内容 目 录 一、“土地估价报告(文字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文字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三、“土地估价报告(表格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四、“土地估价报告”与“土地估价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