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哪个老师讲得好】注册会计师-税法讲座详细笔记(三)

考试辅导 2024-02-04 网络整理 可可

【shitiku.jxxyjl.com--考试辅导】

税法第三讲
第九节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
与销售额学习相融合,必须掌握
一般规定: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具体规定:
(一)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二)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不管收不收到款都计税[销项])
(四)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五)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六)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七) 纳税人发生本章第一节"一、征税范围"中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第(3)至第(8)项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3)至(8)项为: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实现的销售收入及时入账并计算纳税,而是采取延迟入账或不计销售收入等做法,以拖延纳税或逃避纳税。这些做法都是错误的。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这里的5日内、10日内的时间规定是结算交税的缴款期限,不能与纳税期限混了)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新的关税已改为填发税款纳税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注意进口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都按关税的规定,包括滞纳金比例也随关税)
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
第十节 纳税申报和纳税地点(了解)
第十一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本节内容有的熟悉,有的需掌握
一、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熟悉)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看,注意选择题)
二、专用发票开具范围(熟悉)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这些情形的共性是拿到发票也抵不了进项税额)
(一)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二)销售免税项目。
(三)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四)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消费,但不能开专用发票)。
(六)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范围)。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自1995年7月1日起对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对生产经营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的工商企业,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应开具普通发票,如购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劳保专用是做为投入生产过程的费用
销售给使用单位为何会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后面讲到所得税中购买国产设备优惠政策(可以抵税)有关。

本文来源:https://shitiku.jxxyjl.com/kaoshifudao2/34203.html

  •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

    二、 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 1、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的概念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实质是政府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最低控制标准,主要适用于政府协议出让土地土地。其作用在...

    发布于:2024-06-10

    详细阅读
  •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土地估价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点击《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下载...

    发布于:2024-06-10

    详细阅读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_土地估价实务学习笔记-土地制度

    一、土地制度的层次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一个基本制度 来源:第一个层次:所有权,由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 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

    发布于:2024-06-09

    详细阅读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实务课件和作业3

    一、收益还原法应用复习 1、利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土地价格 基本思路: 第一步:依其他方法求得建筑物的价格 第二步:从待估房地产纯收益中减掉建筑物的纯收益,得到土地的纯收益 第三步:再以土地还原率还原,得到土地价格 计算公式:土地价格 = 土地纯收益 土地还原率 2、利用收益还原法评估房产价格 基本思路...

    发布于:2024-06-09

    详细阅读
  • [考试指导语]考试指导:土地估价师监考人员工作规则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有关考试规则,维护考场纪律,监督应试人员公平、公正考试,批评、制止并处理违纪、作弊行为。 二、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佩戴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 三、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一天到达考点,完成下列工作: (一)明确各自的岗位、任务和分工,熟悉考试各项要求; (二)...

    发布于:2024-06-09

    详细阅读
  • 中国土地估价师和土地代理人协会|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土地估价分类

    一、 土地估价分类 (一)按土用途大类区分 1、 农地:耕地、种植养殖用地的估价; 2、林地、牧草地、渔地、水源地、水利用地的估价 农业用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情况,要分别按其权利性质、依据国家农用地定级估价的规范和相关专业规范进行评估。 3、建设用地:商业用地(商场、店...

    发布于:2024-06-09

    详细阅读
  • 土地价格的形成|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及形成机制

    一、我国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   我国城市土地价格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形成的。其形成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4年,城市土地价格逐渐消失。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没收国民党政府、大地主.官僚买办资本和外国资本家的土地,并将其分配给国营企业、政府部门、公共团体、工人等土...

    发布于:2024-06-09

    详细阅读
  • [收益法评估房地产价值]收益法评估加油站房地产价格浅谈

    一、加油站房地产估价的一般特点 加油站作为一种特殊用途的房地产,在评估中必须充分了解其自身特点,才能正确把握其价格的影响因素和影响关系,从而才可能通过科学评估得到其合理的价格。 1、位置极其重要并且分布离散性较强 加油站作为一种经营性房地产,一般情况下,各加油站的建筑质量、...

    发布于:2024-06-09

    详细阅读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实务考试宝典之三

    7、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a商业繁华度条件指数 a商服中心级别指数 将城镇内商服中心从高级到低级依次分为市级、区级、小区级和街区级四个等级,以待估宗地商服中心级别指数定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级,因素修正指数上升或下降一定数值。 b商业网点数 将宗地所处区域的商业网点数定为优(大于100个网点)、较优...

    发布于:2024-06-09

    详细阅读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实务课件和作业18

    《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一般格式)》的基本内容 目 录 一、“土地估价报告(文字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文字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三、“土地估价报告(表格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四、“土地估价报告”与“土地估价技...

    发布于:2024-06-09

    详细阅读

Copyright @ 2011- 考试题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