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哪个老师讲得好_注册会计师-税法讲座详细笔记(六)

考试辅导 2024-02-04 网络整理 可可

【shitiku.jxxyjl.com--考试辅导】

第三节 应税收入的认定
从收入的形式来年,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入。(计算时要注意的,96、97年强调这个问题)
第四节 确定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对收入减除国家规定的各项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计算征税。
扣除项目包括: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地价款以及交易费用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
包括六条内容
注意(一)中耕地占用税(这里包含了一项税金)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
利息支出
(一)凡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并且能够按建设项目分摊利息,允许据实扣除。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二)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
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注意这里的重置成本价不是由税务机关评定的)
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7%、5%、1%)、印花税(万分之五)。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3%),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注意耕地占税是放到成本中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时缴纳的印花税因列入管理费用中,故在此不允许扣除。其他纳税人缴纳的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允许在此扣除。
六、财政部规定的其它扣除项目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一)、(二)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应特别指出的是:此条优惠只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除此之外的其他纳税人不适用。
第五节 税率
注意是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
30%、40%、50%、60%,四级的超率累进税率。
第七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大致看,考试不太可能出
第八节 税收优惠(自己看)
第九节 纳税申报及缴纳(自己看)
第十五章 契税法
第一节 征税对象及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是买方
契税征税范围比土地增值税广
可以这样理解:
卖方:交土地增值税(除国家出让土地)
买方:契税
一、征税对象
(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三) 房屋买卖
(四) 房屋赠与
(五) 房屋交换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有些特殊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也将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2001年考过,看)
二、特殊情况的处理(今年新增加内容,易出题)
(一)公司制改造
在公司制改造中,对不改变投资主体和出资比例改建成的公司制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收契税;对独立发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发起人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对国有、集体企业改建成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对其余涉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征收契税。
(二)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中,新设方或者存续方承受被解散方土地、房屋权属,如合并前各方为相同投资主体的,则不征契税,其余征收契税。
(三)企业分立
企业分立中,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
(四)股权重组
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五)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三、纳税义务人
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买方或接受方)
第二节 税率
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

本文来源:https://shitiku.jxxyjl.com/kaoshifudao2/34200.html

  •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

    二、 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 1、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的概念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实质是政府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最低控制标准,主要适用于政府协议出让土地土地。其作用在...

    发布于:2024-06-10

    详细阅读
  •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土地估价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点击《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下载...

    发布于:2024-06-10

    详细阅读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_土地估价实务学习笔记-土地制度

    一、土地制度的层次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一个基本制度 来源:第一个层次:所有权,由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 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

    发布于:2024-06-09

    详细阅读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实务课件和作业3

    一、收益还原法应用复习 1、利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土地价格 基本思路: 第一步:依其他方法求得建筑物的价格 第二步:从待估房地产纯收益中减掉建筑物的纯收益,得到土地的纯收益 第三步:再以土地还原率还原,得到土地价格 计算公式:土地价格 = 土地纯收益 土地还原率 2、利用收益还原法评估房产价格 基本思路...

    发布于:2024-06-09

    详细阅读
  • [考试指导语]考试指导:土地估价师监考人员工作规则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有关考试规则,维护考场纪律,监督应试人员公平、公正考试,批评、制止并处理违纪、作弊行为。 二、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佩戴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 三、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一天到达考点,完成下列工作: (一)明确各自的岗位、任务和分工,熟悉考试各项要求; (二)...

    发布于:2024-06-09

    详细阅读
  • 中国土地估价师和土地代理人协会|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土地估价分类

    一、 土地估价分类 (一)按土用途大类区分 1、 农地:耕地、种植养殖用地的估价; 2、林地、牧草地、渔地、水源地、水利用地的估价 农业用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情况,要分别按其权利性质、依据国家农用地定级估价的规范和相关专业规范进行评估。 3、建设用地:商业用地(商场、店...

    发布于:2024-06-09

    详细阅读
  • 土地价格的形成|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及形成机制

    一、我国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   我国城市土地价格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形成的。其形成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4年,城市土地价格逐渐消失。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没收国民党政府、大地主.官僚买办资本和外国资本家的土地,并将其分配给国营企业、政府部门、公共团体、工人等土...

    发布于:2024-06-09

    详细阅读
  • [收益法评估房地产价值]收益法评估加油站房地产价格浅谈

    一、加油站房地产估价的一般特点 加油站作为一种特殊用途的房地产,在评估中必须充分了解其自身特点,才能正确把握其价格的影响因素和影响关系,从而才可能通过科学评估得到其合理的价格。 1、位置极其重要并且分布离散性较强 加油站作为一种经营性房地产,一般情况下,各加油站的建筑质量、...

    发布于:2024-06-09

    详细阅读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实务考试宝典之三

    7、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a商业繁华度条件指数 a商服中心级别指数 将城镇内商服中心从高级到低级依次分为市级、区级、小区级和街区级四个等级,以待估宗地商服中心级别指数定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级,因素修正指数上升或下降一定数值。 b商业网点数 将宗地所处区域的商业网点数定为优(大于100个网点)、较优...

    发布于:2024-06-09

    详细阅读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实务课件和作业18

    《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一般格式)》的基本内容 目 录 一、“土地估价报告(文字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文字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三、“土地估价报告(表格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四、“土地估价报告”与“土地估价技...

    发布于:2024-06-09

    详细阅读

Copyright @ 2011- 考试题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