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买卖合同分则]第九章合同法分则(2)
【shitiku.jxxyjl.com--考试辅导】
第九章 合同法分则(2) 二、供用电台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用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否则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用电人交付电费和违约金后,供电人应当及时恢复供电。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三、赠与合同
(一)赠与合同的概念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的特征是:(1)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2)赠与合同一般为无偿、单务合同。(3)赠与合同应由赠与人与受赠人为意思表示。(4)赠与合同原则上属于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二)赠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赠与人的主要义务。
1、交付赠与物。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对于其他赠与合同,受赠人未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不得请求交付,赠与人也无交付的义务。
2、瑕疵担保责任。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附义务的赠与。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担保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因赠与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赠与人因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但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2)受赠人的权利。
1、接受赠与财产。
2、对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时,享有请求权。
3、对因赠与人故意隐瞒赠与财产瑕疵造成的损害以及因赠与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赠与物的灭失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受赠人的义务是:对附义务的赠与负有按约定履行的义务。
(三)赠与合同的效力
赠与合同的效力包括三种情况:(1)赠与合同采用口头形式的,赠与合同自财产交付时生效。(2)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生效。(3)赠与合同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合同才具有效力。
(四)赠与的撤销
赠与的撤销的法定事由有:(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利益的。(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上述三种情况,撤销权由赠与人享有,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撤销原因l年内行使方为有效。(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享有撤销权。该撤销权应于知道撤销原因6个月内行使方为有效。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相关试题
-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 经济法第二章思维导图_经济法第二章要点(1)
- [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200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要点一
- 【归纳总结物质的分类】跨章节归纳总结、分类记忆(1)
-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型_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内容导读二
- 合同法买卖合同分则|第九章合同法分则(7)
- 【注册会计师考前辅导班】注册会计师考前辅导第十三章会计法(5)
-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网站_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教材问题解答
-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经典试题回顾与自测
-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目录_复习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把握重点难点
-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详细阅读
二、 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 1、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的概念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实质是政府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最低控制标准,主要适用于政府协议出让土地土地。其作用在...
- 详细阅读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_土地估价实务学习笔记-土地制度详细阅读
一、土地制度的层次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一个基本制度 来源:第一个层次:所有权,由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 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实务课件和作业3详细阅读
一、收益还原法应用复习 1、利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土地价格 基本思路: 第一步:依其他方法求得建筑物的价格 第二步:从待估房地产纯收益中减掉建筑物的纯收益,得到土地的纯收益 第三步:再以土地还原率还原,得到土地价格 计算公式:土地价格 = 土地纯收益 土地还原率 2、利用收益还原法评估房产价格 基本思路...
-
[考试指导语]考试指导:土地估价师监考人员工作规则详细阅读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有关考试规则,维护考场纪律,监督应试人员公平、公正考试,批评、制止并处理违纪、作弊行为。 二、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佩戴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 三、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一天到达考点,完成下列工作: (一)明确各自的岗位、任务和分工,熟悉考试各项要求; (二)...
-
中国土地估价师和土地代理人协会|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土地估价分类详细阅读
一、 土地估价分类 (一)按土用途大类区分 1、 农地:耕地、种植养殖用地的估价; 2、林地、牧草地、渔地、水源地、水利用地的估价 农业用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情况,要分别按其权利性质、依据国家农用地定级估价的规范和相关专业规范进行评估。 3、建设用地:商业用地(商场、店...
-
土地价格的形成|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及形成机制详细阅读
一、我国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 我国城市土地价格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形成的。其形成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4年,城市土地价格逐渐消失。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没收国民党政府、大地主.官僚买办资本和外国资本家的土地,并将其分配给国营企业、政府部门、公共团体、工人等土...
-
[收益法评估房地产价值]收益法评估加油站房地产价格浅谈详细阅读
一、加油站房地产估价的一般特点 加油站作为一种特殊用途的房地产,在评估中必须充分了解其自身特点,才能正确把握其价格的影响因素和影响关系,从而才可能通过科学评估得到其合理的价格。 1、位置极其重要并且分布离散性较强 加油站作为一种经营性房地产,一般情况下,各加油站的建筑质量、...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实务考试宝典之三详细阅读
7、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a商业繁华度条件指数 a商服中心级别指数 将城镇内商服中心从高级到低级依次分为市级、区级、小区级和街区级四个等级,以待估宗地商服中心级别指数定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级,因素修正指数上升或下降一定数值。 b商业网点数 将宗地所处区域的商业网点数定为优(大于100个网点)、较优...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实务课件和作业18详细阅读
《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一般格式)》的基本内容 目 录 一、“土地估价报告(文字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文字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三、“土地估价报告(表格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四、“土地估价报告”与“土地估价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