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执业医师考试辅导]考试辅导:第四章公司法考情分析
【shitiku.jxxyjl.com--考试辅导】
第四章 公司法“过半数”情形:
第四章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担保法中的上市公司担保也应该为过半数。
有限责任公司。a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b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c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半数的,均为“过半数”,具体:
a创立大会的召开必须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
b创立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c股东大会决议的普通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d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e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 1年内购买、出售重要资产或提供担保超过资产总额30%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六章 破产法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特别表决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经全部表决权“2/3”以上的通过:合分解散、变更组织形式,增减注资、
修改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合资企业董事会的特别表决事项“一致通过”:合分解散、增减注资、修改章程。
合作企业董事会特别表决事项“一致通过”:合分解散、增减注资、修改章程、资产抵押,
数字:有限公司的首次出资额不低于20%;公司出资货币不低于30%;股份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低于35%;上市公司特别表决事项:1年内买、售资产或提供担保达资产总额30%。
日期情形。
登记管理:除了减资合并在作出决议后45日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保留期6个月外,其余均为30日。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权回购请求权。自股东会作出决议日起60日内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作出决议之日起90日向法院起诉。
第二节 公司的登记管理
(一)登记事项
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重点)。
3.公司登记的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二)设立登记
1.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三)变更登记(重点)
1.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减注、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特殊>
3.变更实收资本: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住所: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特殊>
7.“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无需变更登记,只需“备案”。<特殊>
8.公司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或者宣告该决议无效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四)注销登记
1.注销登记的法定情形
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1)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6)其他。
2.分公司
(1)有分公司的总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2)仅是分公司被总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总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相关试题
-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第三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4)
-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目录]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讲座详细笔记(五)
- 【第四章公司法案例分析】第四章公司法(3)
- [注册会计经济法谁讲的好]2006注册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讲解每日一练二
-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型_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内容导读
-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型]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内容导读五
- 注册会计师考前辅导班_注册会计师考前辅导第十三章会计法(2)
- 【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第十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4)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章国有资产财产监督管理制度(1)
- 【注册会计师大二可以考吗】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二考试要点
-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详细阅读
二、 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 1、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的概念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最低价实质是政府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最低控制标准,主要适用于政府协议出让土地土地。其作用在...
- 详细阅读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_土地估价实务学习笔记-土地制度详细阅读
一、土地制度的层次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一个基本制度 来源:第一个层次:所有权,由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 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实务课件和作业3详细阅读
一、收益还原法应用复习 1、利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土地价格 基本思路: 第一步:依其他方法求得建筑物的价格 第二步:从待估房地产纯收益中减掉建筑物的纯收益,得到土地的纯收益 第三步:再以土地还原率还原,得到土地价格 计算公式:土地价格 = 土地纯收益 土地还原率 2、利用收益还原法评估房产价格 基本思路...
-
[考试指导语]考试指导:土地估价师监考人员工作规则详细阅读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有关考试规则,维护考场纪律,监督应试人员公平、公正考试,批评、制止并处理违纪、作弊行为。 二、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佩戴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 三、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一天到达考点,完成下列工作: (一)明确各自的岗位、任务和分工,熟悉考试各项要求; (二)...
-
中国土地估价师和土地代理人协会|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土地估价分类详细阅读
一、 土地估价分类 (一)按土用途大类区分 1、 农地:耕地、种植养殖用地的估价; 2、林地、牧草地、渔地、水源地、水利用地的估价 农业用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情况,要分别按其权利性质、依据国家农用地定级估价的规范和相关专业规范进行评估。 3、建设用地:商业用地(商场、店...
-
土地价格的形成|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及形成机制详细阅读
一、我国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 我国城市土地价格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形成的。其形成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4年,城市土地价格逐渐消失。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没收国民党政府、大地主.官僚买办资本和外国资本家的土地,并将其分配给国营企业、政府部门、公共团体、工人等土...
-
[收益法评估房地产价值]收益法评估加油站房地产价格浅谈详细阅读
一、加油站房地产估价的一般特点 加油站作为一种特殊用途的房地产,在评估中必须充分了解其自身特点,才能正确把握其价格的影响因素和影响关系,从而才可能通过科学评估得到其合理的价格。 1、位置极其重要并且分布离散性较强 加油站作为一种经营性房地产,一般情况下,各加油站的建筑质量、...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实务考试宝典之三详细阅读
7、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a商业繁华度条件指数 a商服中心级别指数 将城镇内商服中心从高级到低级依次分为市级、区级、小区级和街区级四个等级,以待估宗地商服中心级别指数定为100,每上升或下降一级,因素修正指数上升或下降一定数值。 b商业网点数 将宗地所处区域的商业网点数定为优(大于100个网点)、较优...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实务课件和作业18详细阅读
《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一般格式)》的基本内容 目 录 一、“土地估价报告(文字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文字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三、“土地估价报告(表格式)”的基本内容 [一]封面 [二]正文 四、“土地估价报告”与“土地估价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