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经济法基础》真题(2)|2006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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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纳税人; 
(二)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熟悉企业所得税的概念、税率、征收管理 
(四)了解资产的税务处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国境内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个人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下同)或者组织为纳税人,对其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二、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 
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个人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下同)或者组织,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除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个人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以外,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和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和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税法对特殊行业的纳税人作了特殊规定。 
四、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33%;两档照顾性税率分别为18%、27%。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按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计算企业所得税得纳税人,应按本年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和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一、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及其他行为中各项收入总和。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收入总额具体包括: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 
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企业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特殊规定外,应并入收入总额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并入收入总额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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