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中国政法大学1998年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试题 经济法学试题

法律硕士 2021-01-27 网络整理 可可

【shitiku.jxxyjl.com--法律硕士】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论述公司与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 (20分)

二、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阐述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专利权受到侵犯时,专利权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保护其专利权?(20分)

三、什么是中外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合营各方可取哪些方式出资?(20分)

四、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方式。(l5分)

五、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的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合同解除后,当事人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条款是否也同时失去效力?(10分)


六、案例分析(15分)
1996年元月,五金交电贸易公司因商业流转需要,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借贷双方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恢款通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签订了合同。合同对借款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资金来源、还款方式、抵押担保、违约责任等均作了规定。其中,约定借款作为流动资金使用,购买汽车。担保条款中约定:借款人到期如不能偿还,贷款方可有三种方式行使抵押权。@届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自动转移给贷款人所有;②将抵押物变价,实现债权;③双方协商将抵押物所有权转移给贷款方。合同签订后,工商银行依约向贸易公司提供了1000万元贷款。贸易公司将500万元用于采购汽车;另500万元用于股本权益投资。贷款人认为,借款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通知贸易公司提前归还500万元贷款。贸易公司同意提前归还。在归还200万元后,贸易公司将剩余 的300万元还款义务转给了天地电子公司,此事,贸易公司用信函 通知了工商银行业务员。之后,天地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故在工商银行与贸易公司之间引发了一场官司。
本案在审理中,有三个重要问题,请回答:
1.按照法律规定,贸易公司可否将借款用作股本权益投资? 为什么?
2.贸易公司将还款义务转移给天地电子公司,并向工商银行业务员发了通知,这种转移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3.双方约定的抵押担保三种形式,是否均符合法律规定?如认为完全合法,请说明根据。如认为有不合法之处,请指出,并说明根据。


本文来源:https://shitiku.jxxyjl.com/falvshuoshi/1300.html

Copyright @ 2011- 考试题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