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无形资产会计分录|转让无形资产发生的折扣能否冲减收入

考试辅导 2024-04-01 网络整理 可可

【shitiku.jxxyjl.com--考试辅导】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在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

本文来源:https://shitiku.jxxyjl.com/kaoshifudao2/35878.html

Copyright @ 2011- 考试题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