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 土地增值税|对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土地增值税征免是如何规定的

考试辅导 2024-03-09 网络整理 可可

【shitiku.jxxyjl.com--考试辅导】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文来源:https://shitiku.jxxyjl.com/kaoshifudao2/35242.html

Copyright @ 2011- 考试题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