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律硕士考试大纲|2003年法律硕士考试大纲刑法课样题答案

法律硕士 2021-01-09 网络整理 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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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项选择题

1.C2.C3.D4.C5.B6.B7.B8.A9.B10.C

二、多项选择题

11.BC12.BD13.CD14.BCD15.AC16.ABDl7.CD18.BD19.AD20.ABCD21.BC22.ABCD23.ABCD24.ABG25.ABD

三、不定项选择题

26.ABCD27.C28.ABD29.D30.A31.D32.ABC33.ABC34.BD35.A36.B37.BC38.ABC39.ABCD40.C

四、简答题

41.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触犯刑法的,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2分)。

其基本特征是: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1分);

(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1分);

(3)犯罪是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刑事惩罚性(1分)。

(注:对以上每个特征用2—3句话作分析)

42.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罪的犯罪分子(2分)。

其构成条件是:

(1)前后两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1分)。

(2)前罪已被判处右期徒刑以上之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1分)。

(3)后罪的再犯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之内(1分)。

五、法条分析题

43.本条是关于伪证罪的罪状和法定刑的规定。此条款所规定的罪状属于叙明罪状(1分)。

据此,伪证罪的构成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同时还危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1分)。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1分)。

(3)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荆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1分)。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并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目的(1分)。

本罪的法定刑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包含两个量刑幅度。其中,构成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1分)。

(注:以上每答一小点,即得1分,但总分不超过5分。)

六、案例分析

44.(1)甲、乙二人共同构成抢劫罪。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甲、乙的行为符合该条规定,其行为性质已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3分)。

(2)甲构成累犯,对其应当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甲所犯前、后罪,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对其依法应从重处罚(3分)。

(3)乙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对其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即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乙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符合该条规定,应当对其实行数罪并罚(4分)。

45.(1)甲构成强奸未遂,理由是甲并非明知其所奸之妇为其妻,是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属于对象不能犯,不影响犯罪性质(2分)。

(2)甲构成抢劫未遂,理由是甲并非明知其所抢之物为已物,是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属于对象不能犯,不影响犯罪性质。(2分)。

(3)甲自以为无事,前往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但其主动交待所犯之罪行,已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2分)。

(4)甲犯强奸与抢劫二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因其犯罪属未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2分)。

(5)甲有前罪在身,其后罪再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之后的五年之内,构成罪犯,应当从重处罚(2分)。..jo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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