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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2021-05-02 网络整理 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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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 

1.李某因违法违纪被学校处分,李某怀恨在心,某日在上课期间,李某点燃事先准备好的烟雾弹,扔在讲台上,并把教室门锁上,声称已经把炸弹点燃要与全班同学同归于尽,结果有许多同学从窗户跳出,导致三人重伤。李某的行为构成 
A.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B.爆炸罪 
C.以其他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C.扰乱社会秩序罪 
【答案】A 
【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甲欠乙10万元债务,某日甲将乙骗到自己家中杀害,并肢解装入一木箱内。甲叫来丙慌称箱内藏有毒品,让乙把箱子携带到某荒郊埋藏,自己随后去与人交易。并答应先给丙2000元好处费,交易之后再给乙3万。丙遂按甲的要求去办理。后案件被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丙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B.甲构成抢劫罪,丙不构成犯罪 
C.甲构成抢劫罪,丙构成销赃罪 
D.甲构成抢劫罪,丙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答案】A 
【解析】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丙主观上有帮人运输毒品的动机,客观上实施了运输行为,只是对象上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的成立,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甲、丙不构成共同犯罪。 

3.刁某唆使本村一名13岁女学生向吴某卖淫。吴某不知该女为幼女,便与之发生性关系,事后给该女200元钱,给刁某100元。对刁某构成: 
A  奸淫幼女罪共犯                    B 强迫卖淫罪  
C  强奸罪的间接实行犯                D 介绍卖淫罪 
【答案】C 
【解析】唆使幼女卖淫以不构成教唆犯,以强奸罪的间接正犯来论处。 

4.甲市地震局预测,近来在该地区可能会发生地震。为此,市政府要求全市做好防范地震的措施,并在全市做了大量的预防措施。某日晚,深夜2点钟,该地区的某日大学宿舍楼,大学生李某为了搞恶作剧,在楼道内大喊“地震了,同学门快跑呀”。正在睡梦中的同学听到喊声,来不及穿衣纷纷从楼内往外跑,整栋楼500百多名学生挤在一起,其他楼内的学生听到后,也纷纷向外涌出。结果是,很多学生从楼窗户跳楼。整个学校在该次事件中,有2人死亡,5人重伤,轻伤20人。试问对李某行为怎样定性的? 
A.不构成犯罪                   B. 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C.属于意外事件                 C.构成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罪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刑法》修正案第八条的规定,李某的行为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5.关于教唆犯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教唆犯不是独立的罪名,因此教唆犯也不能独立成罪。 
B.教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单独认定为教唆犯。 
C.甲教唆乙(17岁)诈骗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甲构成教唆犯。 
D.甲唆使乙盗窃银行,并向其教授打开银行保险柜的方法,甲某构成盗窃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D 
【解析】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之罪的,教唆犯可以单独构成教唆之罪,故A错误。B不单独构成犯罪,而是以煽动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罪从重处罚。C甲构成诈骗罪的间接正犯。 

6.律师甲先向犯罪嫌疑人承诺,只要你给我10万元诉讼费,我保证使你无罪释放。在甲律师收受10 万元的诉讼费之后,甲就找到乙,让乙作伪证,给乙1万元作为酬劳,因乙的伪证,致使该案被宣告无罪。事后甲给乙打电话,威胁乙说,把1万元钱交还,否则就要把你作伪证的事宣传出去。乙害怕事件传出,遂把1万元钱给甲。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A.妨害作证罪                          
B.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 
C.敲诈勒索罪和妨害作证罪,实行数罪并罚 
D.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 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 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7.无业人员王某、常某,常听他们的朋友某国有保险公司的职员贾某某说,其公司的安全防范措施太松弛。某日王某、常某找到贾某,商量要对该保险公司盗窃,让贾某把绘制公司地形图。贾某把绘制好的地形图交于王某和常某,约定晚上实施盗窃。回家后贾某后悔了。到约定的时间甲没有去参与盗窃,王某和常某实施了盗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贾某构成盗窃罪的预备犯 
B.贾某的犯罪形态是预备中的中止犯 
C.贾某行为构成盗窃罪未遂 
D.贾某行为构成盗窃罪即遂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共同犯罪中犯罪形态的认定。贾某在共同犯罪中实施了犯罪的的预备行为,是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王某和常某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盗窃行为已经既遂,甲某不能以自己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中止。 

8.甲伪造某公司的证明文件、印章和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把事情告诉了丙,让丙第二天到乙公司去提货,丙害怕事情暴露,不敢去提货,但答应帮助联系货物的销路,第二天甲亲自去提货。甲把货物交丙去销数。在销数构成中,客户丁看出乙急欲把货物出手,推测到此批货物来路不正,故意压低价格,以远远低于市场价格,进行购买。销赃后甲和丙携款逃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丙、丁三人共同构成合同诈骗罪 
B.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和合同诈骗罪,丙构成合同诈骗罪,丁不构成犯罪 
C.甲和丙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丁单独构成收购脏物罪 
D.甲、丙共同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和合同诈骗罪,丁单独构成收购脏物罪 
【答案】C 
【解析】甲、丙构成共同犯罪,只是基于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不同。丁与甲、丙之间事先没有通谋,不构成共同犯罪,构成单独的收购脏物罪。 

9.马某从甲市购得假币10万元,马某携带假币运往其住所地乙市。马某在支付自己的债务时,混入假币5000元,同时马某还将假币卖给朱某5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马某的行为构成购买、运输假币罪,使用假币罪、销售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 
B.马某的行为构成购买、运输假币罪和销数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 
C.马某的行为属于牵连犯,只构成购买、运输假币罪 
D.马某的行为属于想象的竟合犯,只择一重罪处罚 
【答案】D 
【解析】购买假币,并运输、使用该批假币的是属于牵连犯,只构成一罪;如果还有销售假币的行为,应构成销售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 

10.甲、乙、丙三人协商要给丁一点教训,揍丁一顿。到丁家后,丙在门外放风,甲、乙进屋教训丁,结果因丁反抗而将丁当场打死,对此案处理正确的是(  ) 
A  甲、乙、丙共同犯有故意伤害罪     
B  甲、乙、丙共同犯有故意杀人罪 
C  甲、乙犯有故意杀人罪,丙犯有故意伤害罪 
D  丙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甲、乙、丙基于共同伤害的目的,实施共同犯罪,故丙构成故意伤害罪。而甲、乙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又产生故意杀人的犯罪意图,并将丁打死,构成故意杀人罪,丙对此没有犯罪故意,也为实施犯罪行为,故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11.张某从甲省拐骗17岁少女1人,欲卖至乙省,在拐卖途中,张某几次强行奸淫该女,并强迫其卖淫两次,则张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A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 
    B构成拐卖妇女罪与强迫卖淫罪,此两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其强奸行为不宜单独定罪,而应作为强迫卖淫罪中“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这一从重处罚的条件 
    C只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因为其拐卖行为尚未完全实现 
    D只构成拐卖妇女罪,其强奸行为、强奸卖淫的行为只作为法定的从重处罚条件,不宜单独定罪 
【答案】D 
【解析】拐卖妇女构成中又实施奸淫行为的,不以强奸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而仍以拐卖妇女罪处罚。 

1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妨害公务罪只能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必须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 
B.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应以走私罪从重处罚 
C. 以暴力抗拒缉私毒品 ,应以走私毒品罪从重处罚 
D.妨害公务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从事公务的活动 
【答案】C 
【解析】A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妨害公务罪论处。B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应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C暴力抗拒缉私毒品的从重,不实行数罪并罚。D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13.甲与乙因事争执相互互殴,甲用铁条打乙,乙遂抽刀相抵,乙妻恐事情闹大,奋力夺下乙手中的刀,又恐丈夫吃亏,顺手拾起一木板凳替给其夫,乙持木板凳与甲相抗,不想木板凳上的铁钉打中甲太阳穴,致甲死亡。问乙与其妻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A.不构成犯罪               B.属于意外事件 
C.过失致人死亡             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答案】C 
【解析】乙与其妻的行为主观上有伤害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甲的死亡,因而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14. 有下列行为中,哪一行为不构成间谍罪?(  ) 
A.参加间谍组织 
B.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C.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D.把国家机密泄漏给国外的间谍组织 
【答案】D 
【解析】《刑法》第 110条规定: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 )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15.王华,1980年年5月1日生,1997年7月1日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于同年8月1日,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年后由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为了对学生进行教育,在该高中的大礼堂公开审判了该案。试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违背了对未成年人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原则。 
B.违反了关于诉讼期间的规定,造成对王华的超期羁押。  
C .违背了对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的原则。 
D .该案件没有违诉讼程序。 
【答案】D 
【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16.韩某,男31岁,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于1999年11月1日8时从其住所拘传到县公安局,到达公安局的时间为当日12时,公安机关于当晚24时在对其讯问完毕之后,将其释放。请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韩某的时间,超过法定拘传的期限。 
B.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韩某的法定期间,应从当日8时开始计算,24时结束。 
C.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韩某的法定期间,应从到达讯问地点的当日12时计算,24时结束,因而没有超过法定的拘传期间。 
D.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韩某可以实行多次拘传,因而在对其释放后,可以立即进行二次拘传。 
【答案】C 
【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第九十二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 
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 
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17.在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一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在上诉期间内,刑事部分的被告人提出上诉。民事部分的当事人没有上诉,上诉期满后,由一审法院交付执行。在二审期间,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刑事部分没有错误,但民事部分确有错误,二审人民法院依据全面审理的原则,撤销原判对民事部分判决后,一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试问该案件的审理中有那些程序不合法: 
A.一审法院在二审期间不应该把附带民事部分交付执行。 
B.二审法院不应该直接改判,而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二审人民法院,不应对民事部分直接改判,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民事部分重新审理。 
D.二审人民法院不应审查民事部分,只能对刑事部分进行审查。 
答案:C 
【解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18. 刘某因受贿8000元被道口区检察院拘留,刘某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下列可以作为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是: 
A 刘某的堂兄,几年前因一起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至今, 
B 刘某的同学,在该检察院担任刘某一案的助理检察员, 
C 刘某的小叔, 下岗工人,暂无固定收入, 
D 刘某的大叔,在道口区法院担任书记员一职。 
答案:D 
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19.某县人民法院对某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审审理终结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提出上诉,刑事判决部分没有提出上诉或抗诉,上诉期满后,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审理中发现,原一审刑事部分认定事实有错,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A.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把民事部分和刑事部分一同审理和改判 
B.第二审人民法院就只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将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D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发回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答案:D 
解析: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附带民事案件的处理,应当根据上诉、抗诉的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并按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的司法解释予以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上诉案件,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发回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 

20.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刑事自诉案件在第一审中都可以调解 
B.人民法院审理刑事自诉案件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C.被告人认罪答辩程序是简易程序的简化 
D.并非人民法院审理刑事自诉案件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答案:D 
解析:刑事自诉案件中的第三类案件,即公诉转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21.被告人郑某、王某、李某涉嫌抢劫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三被告死刑。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还可以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抗诉。 
B.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被告人对重新审理后的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的,二审人民法院还可以再次裁定发回重审,发回重审不受次数的限制。 
C. 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被告人对重新审理后的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的,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裁定发回重审,发回重审以一次为限。 
D.对于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的判决、裁定,被告人不得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抗诉 
答案:D 
解析:根据200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以一次为限。 

22.邵某因贪污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一审宣判后,邵某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定性错误为由依法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对此,第二审法院的哪种作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待二审判决生效后,以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原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B.裁定撤销第一审判决,加重邵某的刑罚 
C.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D.以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答案:A 
解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7条第五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五)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23.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刘某挪用公款案的过程中,发现刘某不仅有起诉书指控的挪用公款行为,另外还涉嫌贪污。为此,人民法院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但人民检察院不同意补充起诉。对此,县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就起诉书指控的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B.应当就起诉书指控的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和新发现的贪污犯罪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C.裁定对案件中止审理,将新发现的贪污事实移送人民检察院侦查和审查起诉 
D.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A 
解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 

24.对于申诉处理的原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 
B.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上级人民法院直接处理的申诉和转交下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应当立申诉卷。 
C.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的申诉,可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定。 
D.申诉人只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诉,不得越级申诉。 

25.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如果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重新审判的,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 
B.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 
C.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重新审判的,应当制作再审裁定书 
B.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裁定书 
答案:A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外,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6.被告人谢某被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死刑,以虚开增殖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死刑。对于本案的核准,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强奸罪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B.全案都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C.全案都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案时,必须提审被告人 
答案:C 
解析:虚开增殖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死刑的核准权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数个犯罪中只要有一罪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全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必须提审被告人,而不是最高人民法院。 

27.被告人梁某因受贿罪被A市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后经法定程序得以假释。在假释期间,梁某又因交通肇事被人民检察院起诉至该市M区人民法院。对梁某假释的撤销,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由原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撤销梁某的假释 
B.M区人民法院在审判交通肇事罪时撤销对梁某的假释 
C.应当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梁某的假释 
D.应当由所在省的高级人民法院撤销梁某的假释 
答案:B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缓刑、假释的,审判新罪的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对原审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撤销后,应当通知原宣告缓刑、假释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 

28.关于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案件的被告人或者被害人有一方为外国人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B.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直接审理 
C.共同犯罪的案件,如果其中有一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都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D.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 
答案:A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29.中,法院认为郑某符合逮捕条件,作出逮捕郑某的决定。逮捕决定书送达公安局后,县公安局拒绝执行。法院派本院法警将郑某逮捕。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不得未经传唤便拘传郑某 
B.法院无权作出逮捕决定 
C.公安局有权不予执行人民法院的逮捕决定 
D.人民法院不得派法警对郑某执行逮捕 
答案:D 
解析: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 

30.刘某因持刀抢劫张某驾驶的出租汽车而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随案移送的证据材料包括:刘某作案用的刀具;张某关于刘某持刀对其实施抢劫的陈述;刘某朋友所作的他听刘某讲述自己持刀抢劫该辆出租车过程的证言;被抢劫出租车的照片。对于上述证据,哪些既属于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 
A.刀具 
B.张某的陈述 
C.刘某朋友的证言 
D.被抢出租车的照片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对证据分类的掌握。 

31.出租车司机李某在自己车上捡到一个装有巨额现金的手提箱后,将其藏于家中。乘客黄某通过出租车公司找到李某时,李某对此拒不承认。黄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从李某家中搜出箱子和现金。随后,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时发现该案属于侵占案,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撤销案件 
B.应当不起诉 
C.可以提起公诉 
D.应当退回公安机关 
答案:C 
解析: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刑事诉讼法15条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没有告诉或撤诉的,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但被害人告诉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起诉。 

32.某市为加大执法力度,由市政府正式行文成立由工商、税务、海关、卫生、公安、环保、城管等职能部门派人组成的“联合执法大队”,执法大队集上述所有行政职能于一身。在执法过程当中发现某外资企业超范围经营,联合执法大队以此为由吊销了该企业的营业执照,该企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该案中谁具有行政主体资格?(C) 
A.以联合执法大队为行政主体 
B.以工商局为行政主体 
C.以市政府为行政主体 
D.以联合执法大队和市政府为共同行政主体 
解析:行政主体有确定是行政组织法和行政诉讼法两方面的知识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  

33.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有:(B) 
A.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B.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可以行使解释权。 
C.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效力低于法律。  
解析:《立法法》 
  第四十二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六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四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34.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许可的有:(B) 
A.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资格证书 
B.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 
C.市政府颁发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D.建筑委员会颁发的建筑资质等级证书 
解析: 
《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行政强制 

35.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地行使职权时遇有下列不同情况,哪些不属于侵犯人身权,受害人不能取得赔偿的情形:(D) 
A.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B.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D.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解析 
  第十五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地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身权情形之的,受害人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36.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A.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B.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 
C.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D.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解析: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37.甲、乙两公司相邻,两公司因房产发生纠纷。甲公司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县人民政府裁决房产所有权归甲公司,乙公司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县政府的裁决。乙公司仍然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C) 
A.县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争议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县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解析: 
《行政诉讼法》 
第十九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8.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构成我国三大诉讼体系,如下的表述哪一种基本原则为行政诉讼所独有:(D) 
A.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B.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C.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D.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合法性原则 
解析: 
行政诉讼与民、刑诉讼在很多基本原则和具体程序方面有相似之处,但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是行政诉讼的特殊原则,这一原则的目的在于划定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界限,法院必须严格遵守,司法权不得侵犯行政权。 

39.甲公司与乙公司同为纯净水生产公司,甲公司为争取销售客户,向乙公司的客户散布乙公司水质不合格的谣言,乙公司要求当地工商局进行查处,但工商局不给答复。下列理解中哪一项是正确的?(B) 
A.工商局的不作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其引起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乙公司有权提起诉讼 
C.工商局的行政行为尚未完成,对乙公司的权益没有造成实际影响,不可诉 
D.乙公司只能对甲公司起诉不正当竞争,而不能对工商局提起诉行政诉讼 
解析:  
《行政诉讼司法解释》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 
  (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 
  (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四)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40.下面是关于行政复议审查范围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 
A.复议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附带要求审查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B.复议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不可以附带要求审查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C.复议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附带要求审查地方政府规章 
D.行政复议法只可以要求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对抽象性的各级政府的规定还是不能审查。 
解析:《行政复议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1.某县卫生局与工商局联合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当中发现个体户刘某销售假奶粉。卫生局和工商局联合作出决定,没收刘某的全部奶粉,并处罚款6000元,刘某对此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那么本案的被告应是:(D) 
A.县卫生局 
B.县工商局 
C.县人民政府 
D.县卫生局和县工商局 
解析: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42.张某在家中接到敲诈电话,请求公安机关给予保护,但公安机关没有给予答复,后张某家遭到抢劫。张某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B) 
A.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60日内仍然不履行法定职责,才能向法院起诉 
B.可以立即起诉 
C.只有在公安机关明确表示拒绝提供保护后才能起诉 
D.只有在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履行法定期限内仍不履行的,才能起诉 
解析: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3.下列关于证据采信的表述中哪个是错误的?(C) 
A.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B.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 
C.被告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其他证据 
D.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 
解析: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条 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 
    (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 
    (二)被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其他证据 
 第三十一条 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 

44.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遇下列哪些情形时,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B) 
A.违法对农民的乱摊派、乱收费 
B.公路管理不规范,引起受害人生命财产损失 
C.行政处罚合法不合理 
D.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解析:《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的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 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职权时的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的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5.某市建设规划局和土地局联合执法过程中,违法将赵某的地上建筑拆除,赵某不服,想要求行政赔偿,如下表述正确的是:(B) 
A.市建设规划局是赔偿义务机关,因为拆除的是建筑,而没有涉及土地权属 
B.市建设规划局和土地局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因为二机关是联合执法 
C.市土地局是赔偿义务机关,虽然拆除的是建筑,但影响土地使用权 
D.市政府是赔偿义务机关,因为市政府批准的联合执法 
解析: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人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权利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6.关于行政许可的听证,如下表述正确的有:(A) 
A.行政许可的听证与行政处罚的听证在发起方式上不同 
B.利害关系人不可以参加不可以参加行政许可的听证 
C.申请人提出要求听证的,由申请人负责承担听证费用 
D.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 
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解析:《行政许可法》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程序的区别: 
  《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 
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 
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 
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47.下列关于撤诉的表述,正确的有:(C) 
A.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受理。 
B.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有权申请撤诉,无需法院裁定 
C.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D.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受理。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第三十七条 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8.在一辆从甲地到乙地的公共汽车上发现一位非典疑似病人,前方到站是丙地,如下表述正确的有:(D) 
A.应回到甲地,由甲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病人进行隔离 
B.应直接开到乙地,由乙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病人进行隔离 
C.应当向丙地的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由丙地卫生主管部门向当地政府报告 
D.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丙地,并向交通工具的营运单位报告 
解析: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十八条  交通工具上发现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其负责人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点,并向交通工具的营运单位报告。交通工具的前方停靠点和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向交通工具营运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医学处置措施。 
    交通工具上的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由交通工具停靠点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措施。 
    涉及国境口岸和入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等需要采取传染病应急控制措施的,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9.在突发卫生事件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下列哪些行为,不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A.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B.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C.拒绝接诊病人的 
D.虽采取防范措施,但仍造成疾病流传的  
解析: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四)拒绝接诊病人的; 
    (五)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50.某市政府委托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国际展览馆。该公司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占用了江田村的土地,并对江田村的农民给予了相应的补偿,对一些劳动力招为职工。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A) 
A.行政征用 
B.行政征收 
C.行政征购 
D.民事行为  
解析: 
1、 行政征用是行政机关根据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强制性使用相对人财产或劳务,不以相对人负有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而是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且行政机关必须对相对人进行合理的补偿。 
2、 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的区别。本案例中主体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却是受行政机关委托,所以行为的性质依然是行政行政为。 

二、多项选择题(35题,每题2分) 

1.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某县财政局出纳黄某2000年4月1日私自把单位的10万,借给好友作生意,3个月之后仍没有归还,对黄某犯罪的追诉时效,应从2004年7月1起计算。 
B.某国有公司的会计李某,2000年4月1日,因买房缺钱,把公司的20万元资金,偷偷挪用,作为购房款,3个月后,仍然没有归还。对李某那用公款的追诉时效从2000年7月1日起计算。 
C.某国有公司的经理熊某,从2000年3月1起到2003年5月,连续5次挪用公款100万元,到澳门赌博。对熊某那用公款的追诉时效,应从2000年3月1日起开始计算。 
D.北京市工商银分行某支行经理甲某,为了购买毒品吸食,2003年4月1日,甲某和信贷部会计王某密谋,以给会计王某提职为条件,要求出纳给他作假帐,最后由自己签字,把100万元的资金挪给自己暂用,2003年5月1日,王某把100万元的资金交给甲某。对甲某和王某挪用公款的追诉时效应从2003年4月1起计算。 
【答案】B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计算追诉期限问题的批复》可以说是对几年来最高司法机关关于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释的补充,该补充是从追诉时效的角度来确定的,即不同的挪用行为成立犯罪后有不同的追诉时效:(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3)挪用公款行为有连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这种情况比较适合于设计多项选择题,要求考生判断不同情形下的追诉时效。 

2.下列犯罪属于结果加重犯的是: 
A.绑架并杀害人质的 
B.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C.因抢夺财产导致被抢夺人重伤、死亡的 
D.刑讯逼供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伤、死亡的 
【答案】A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刑法》分则中几种结果加重犯的掌握。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是拐卖妇女的法定情节,不属于结果加重犯。刑讯逼供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伤、死亡的,以刑讯逼供罪和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 

3.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是结果犯。 
B.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属于危险犯 
C.生产、销售劣药罪是结果犯 
D.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为犯 
【答案】AC 
【解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是危险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处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生产、销售劣药罪,是结果犯,以对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为犯罪的构成要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就构成犯罪。 

4.刁某某晚拦路抢劫一骑车经过的女青年,将该女青年用刀胁持到路边的树林中,对其搜身,没有发现值钱的东西,随其歹意,欲将其强奸,因女青年反抗,张某将其打成重伤,这时张某发现有人在此经过便仓惶逃窜,后该女青年因医治无效而死亡。张某的行为构成: 
A  故意伤害罪                    B  强奸罪        
      C  抢劫罪                        D  故意杀人罪 
【答案】BC 
【解析】张某将其打成重伤,后该女青年因医治无效而死亡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是强奸罪暴力的应有之意,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 
5.甲某使用假印章和变造的保险单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投保人达到200人之多,甲某非法收取保费50万元。甲某在保险单上留有他真实的联系电话,当投保人发生危险,甲某进行了一定的理赔。甲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A、 甲某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B、 甲某构成诈骗罪 
C、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和合同诈骗罪,属于牵连犯 
D、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和非法经营罪,属于牵连犯 
【答案】AD 
【解析】甲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为甲某具有经营的目的,实施的非法经营的行为,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6.在刑事诉讼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情节严重的,构成 
A.非法拘禁罪 
B.玩忽职守罪 
C.滥用职权罪 
D.刑讯逼供罪 
【答案】BC 
【解析】根据200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规定:对于超期羁押的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处罚。 

7.下列哪种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罪? 
  A  张某盗窃他人的信用卡进行大量消费 
  B  王某精通计算机技术,以网上交易为名,破译他人的信用卡密码,把他人的信用卡上的资金划拨到自己的帐户上 
  C  赵某在使用信用卡时明知钱已不多仍大量透支,经银行多次催告,拒不返还。 
  D  孙某拾得刘某的信用卡并以刘某的名义使用 
【答案】CD 
【解析】《刑法》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8.下列情况中,依法属于累犯的是: 
  A  庞某1992年因抢劫被判刑10年,1997年被假释,2001年又多次盗窃自行车,销赃时被当场抓获,后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B  关某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其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5年内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C  赵某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被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12年后,因生意破产,遂参加间谋组织再次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D  郑某盗窃被邻居孙某告发,被判处拘役,刑满释放后到家的当晚,越想越气,抓起菜刀直弃孙家,孙某正在门口吃饭,郑某见状冲上去,口中道“妈的,你找死啊!”举刀向孙某砍去,孙某躲闪不及、身中数刀而当场死亡 
【答案】AC 
【解析】被判处缓刑的无论在缓刑期间或者在缓刑期满后,再犯罪均不构成累犯;D累犯前后两罪都必须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故D不构成累犯。 

9.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丙构成:  
  A.构成共同犯罪          
  B.不属于共同犯罪   C.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D.甲单独构成犯罪 
【答案】BD 
【解析】个《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10.下列有关量刑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在199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执行4年后被假释,在假释期间内又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应当按先减后并的方法,在3-7年决定执行刑罚。 
B. 王某在199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后被假释,2003年又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应当按先并后减的方法,在7-17年决定执行刑罚,然后再减去已经执行的6年刑罚。 
C.李某在199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后被假释,2001发现判决之前还漏有诈骗罪,漏罪经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应当按先并后减的方法,在7-17年决定执行刑罚,然后再减去已经执行的6年刑罚。 
D.常某1999年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有犯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应当按先减后并的方式,决定执行的刑罚。 
【答案】AC 
【解析】《刑法》第86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11.被告人李阳,因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上诉期间内,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量刑不当,依法提起抗诉,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认法院认定事实没有错误,量刑过轻,依法撤销原判,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并核准执行死刑立即执行。试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二审法院不应该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B .本案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C .二审法院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D .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本案是不合法的 
答案:B. C.D. 
解析:根据司法解释第257条第六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2. 被告人李某,因涉嫌贪污罪,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检察院提供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后,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人民检察院掌握有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没有提交法庭,要求法庭调取,法庭认为法院无权向检察院调取证据,要求辩护人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辩护律师提出申请后遭到检察机关的拒绝。辩护律师以公诉人拒绝其申请为理由,申请公诉人回避,法院驳回其申请。下列那些叙述是错误的是: 
A. 人民法院无权要求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B. 法院拒绝辩护人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证据的申请是合法的。 
C. 辩护律师申请公诉人回避的理由是正确的,法庭不应当驳回其申请。 
D. 法庭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调取证据材料的决定书3日内提交。 
答案: ABC 
解析:最高院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需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材料,或者根据辩护人、被告人的申请,向人民检察院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中收集的有关被告人无罪和罪轻的证据材料,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调取证据材料决定书后三日内移交。 

13.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遵循以下哪些程序: 
A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享有在场权 
B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C 侦查人员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D 在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 
答案:BC 
解析:犯罪嫌疑人应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不享有在场权 

14.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中情况属于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或者终止审理的: 
A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B 经检察机关补充材料后仍不符合开庭要求的, 
C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D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答案:A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行使侦查权的机关和部门是: 
A.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B.监狱、军队保卫部门 
C.人民法院 
D.国家安全机关 
答案:AB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16.某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作出判决后,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关于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在抗诉期满后,如果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通知县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 
B.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在抗诉期满后,如果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撤回抗诉 
C.在抗诉期限内,如果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抗诉而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的,可以指令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D.在抗诉期限内,如果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抗诉而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的,可以直接提出抗诉 
答案:BC 
解析:依据《人民检察院诉讼规则》第403条规定: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而没有提出抗诉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17.赵某以黄某对其实施侮辱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黄某以赵某对其诽谤为由提起反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反诉条件,一并予以了审理。并以侮辱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2年,以诽谤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2年。黄某以赵某的量刑过轻为由提出了上诉,赵某未上诉。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说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不得加重对赵某的刑罚 
B.可以加重对赵某的刑罚 
C.不得加重对黄某的刑罚D.可以加重对黄某的刑罚 
答案:BC 
解析:依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不得加重黄某的刑罚。侮辱罪、诽谤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黄、赵不是本案的共同被告人,而是彼此处于原告、被告的地位,所以本案黄某以自诉人的地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当然可以加重被上诉人刑罚。 

18.某县人民检察院对徐某盗窃一案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案件具有下列哪项情形之一的,县人民法院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 
A.徐某可能被判处免予刑事处分的 
B.徐某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C.徐某否认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D.徐某系未成年人 
答案:BC 
解析:最高院司法解释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 
(一)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二)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三)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四)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五)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19.孔某因犯强奸罪被甲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判决生效后被送至乙县监狱服刑。期间,孔某越狱脱逃,并在丙县抢劫陈某人民币500元,后被捕获,请问,下列关于本案的管辖的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是在丙县捕获并发现其犯抢劫罪的,由丙县法院管辖 
B.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其犯抢劫罪的,由乙县法院管辖 
C.如果孔某抢劫后逃至丁县被捕获并发现其犯抢劫罪的,由丁县法院管辖 
D.上列选项所列的各种情况下,都由甲县法院管辖 
答案:ABC 
解析:越狱逃跑的犯罪分子,如果逃跑后又犯犯罪,在犯罪地被发现的,有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抓获送监后被发现的,有监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对于刑罚的执行机关,下列哪些选项的内容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A.对于被判处拘役并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B.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C.对于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强制缴纳 
D.对于没收财产的判决,附加适用的,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独立适用的,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答案:AB 
解析:缓刑考验期,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没收财产的判决,一律由人民法院执行。 

21.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下列有关期限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公诉人建议补充侦查而延期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公诉人建议补充侦查而延期审理的,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C.人民法院同意当事人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而宣布延期审理的,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D.人民法院同意当事人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而宣布延期审理的,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答案:AB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22.董某因强奸罪被Z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判决宣告后,董某以量刑过重为理由提出上诉,但在上诉期满后又提出要求撤回上诉。对于董某撤回上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允许董某撤回上诉 
B.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董某撤回上诉 
C.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 
D.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而不允许撤回上诉的,应当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答案:BCD 
解析:最高院司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23.王某被某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14年。在上诉期限内,王某以判决对抢劫罪的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下列哪种作法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A.将抢劫罪改判为有期徒刑13年,维持盗窃罪的量刑,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B.维持原判决对抢劫罪和盗窃罪的量刑,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C.将抢劫罪改判为有期徒刑11年,维持盗窃罪的量刑,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D.将抢劫罪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将盗窃罪改判为有期徒刑7年,仍决定执行14年 
答案:ABD 
解析:最高院司法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三)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24.下列关于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表述,正确的是:(ABC) 
A.实行依法行政,强调行政的合法性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之一 
B.合法性源于无法律即无行政 
C.合理性原则包括行政行为必须考虑合理的动机、考虑相关的因素、符合法律目的和精神、符合公正法则 
D.合法性原则的宪法依据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解析: 
1、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公开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2、根据我国宪法、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我国依法行政原则在结构上包括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 
1、 行政合理性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最低限度的理性,行政行为应当具有一个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更高的理性是指行政行为符合并体现法律对行政权力的授权目的,不得以合法形式谋求非法目的,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的因素,同时行政行为还要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 

25.下列合同当中属于行政合同的是(ABCD)  
A.城市国有企业承包合同 
B.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  
C.国家订货合同 
D.以提供优越引资条件为内容的招商引资合同  
  解析: 
 1.城市国有企业承包合同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是两种典型的行政合同,属财产性合同。  
 2.注意:《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3.行政合同包括财产性合同和管理性合同,前者指行政机关为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及所需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而订立的合同。后者是指以规定行政职权的行使为内容合同。 

26.关于行政案卷制度表述不正确的是:(AC) 
A.行政机关可以按行政案卷以外的但是必须是经过查证的事实为依据作出决定 
B.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确立了行政案卷制度 
C.于2002年8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9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确立了行政案卷制度 
D.行政机关不可以按行政案卷以外的但是必须是经过查证的事实为依据作出决定 
   解析: 
1.行政案卷是行政决定只能以行政案卷体现的事实作为根据的行政程序制度。 
2.2002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确立了行政案卷制度,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被告的案卷记录审查被诉反倾销行为的合法性。 

27.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国有土地出让许可证》被县土地局收回,该公司欲提起行政复议,以下哪种表述是正确的?(BCD) 
A.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该公司必须书面申请,否则复议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B.该公司可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C.该公司也可以向市土地管理局申请复议。 
D.该公司也可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 
 《行政复议法》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28.小王写出一篇关于行政应急法制的论文,其中涉及如下内容,表述正确的是(CD) 
A.全国范围内的戒严由全国人大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由人大常委会决定 
B.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有权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C.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情况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D.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情况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解析: 
2004年宪法修正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宪法条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第二十项“(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修改为“(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第二十七条 宪法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第二十条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 

29.某市将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修建一大型国际展览馆,市里只有两家一级资质的建筑公司,如下哪种方式可以作为市政府的选择方案:(ABC) 
A.公开招标 
B.邀请招标 
C.竞争谈判 
D.单一来源采购 
  解析: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30.针对财产的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AB) 
A.强制划拨、强制扣缴 
B.扣除工资、扣押财产 
C.强制实施专利许可 
D.强制拘留 
解析: 
直接强制包括对财产的强制和对人身的强制,对财产的强制主要有强制划拨存款、强制扣押财产、强制收缴财物和强制拆除建筑物等,具体执行权限法律、法规分别情况作出规定。 
对财产进行的强制其对象只能是针对财产。CD错。 

31.下列哪些事项既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CD) 
A.经复议而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B.经复议而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 
C.经复议而复议机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作决定的 
D.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 
解析: 
《行政诉讼法》 
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七条 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 
  (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 
  (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32.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第三人和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BC) 
A.民事诉讼第三人和行政诉讼第三人都可以主张独立的诉讼请求 
B.民事诉讼第三人和行政诉讼第三人即可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也可以申请参加诉讼 
C.民事诉讼第三人和行政诉讼第三人都与双方争议的标的有利害关系 
D.民事诉讼第三人和行政诉讼第三人都能主张管辖权异议 
解析: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七条 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司法解释》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 
    (一)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 
    (二)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33.在行政诉讼二审程序当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这里的新证据指的是:(BCD) 
A.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在一审期间没有提供的证据 
B.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C.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D.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 
  (一)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二)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三)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34.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生效裁判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BCD) 
A.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当事人申请回避而未回避的 
B.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 
C.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予裁判的 
D.依法应当开庭审理而未经开庭即作出判决的 
解析: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生效裁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一)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依法应当开庭审理而未经开庭即作出判决的; 
    (三)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  
              四)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 
    (五)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予裁判的; 
    (六)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35.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国家行政赔偿范围?(ABC) 
A.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被羁押的 
B.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C.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D.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解析: 
《国家赔偿法》 
第十五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地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身权情形之的,受害人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六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对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已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 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二、 不定项选择(15题,每题2分) 

张三和李四对王五的财富垂涎已久,某日二人强行将被害人王五的女儿王丽(13岁)绑架,并将其挟持到一废弃房内。由张三负责和王五联系,李四负责看押人质。然后张三给王五打电话,向被害人勒索100万元,否则声称要杀害其女儿,并威胁被害人不得报警,否则立即撕票。被害人回答:“我手上一时没这么多钱”。张三怂恿被害人王五去偷盗其家附近银行的存款,以支付赎金。王五救女儿心切,某夜果然进入银行,盗窃100万元放到甲指定的地方。李四乘张三取钱之际,将王丽强奸。随后立即将人质放回。但是,王丽由于在被张三和李四扣押期间受到虐待,生活环境极其恶劣,回家后第二天即因身体极度虚弱而死亡。 
请回答下列四题: 

(1)王五盗窃银行的行为是 
A.属于紧急避险               
B.构成盗窃罪 
C.应当根据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免除处罚        
D.被胁迫意志不自由的情况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BC 
【解析】王五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因为是在其意志可以自由的情况下实施的盗窃行为。其完全可以选择报警,而不去实施盗窃。故构成盗窃罪。但王五是在被胁迫下参加犯罪,属于胁从犯,应当根据其 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免除处罚。 

(2)对盗窃金融机构一事应如何认定 
A.张三、李四和王五构成盗窃银行的共同犯罪 
B.张三对盗窃罪是教唆犯,王五是实行犯 
C.张三对盗窃罪是主犯,王五是胁从犯 
D.如果王五,没有去盗窃银行,对于张三应单独构成盗窃银行罪 
【答案】BC 
【解析】对于盗窃罪来说,王五和张三构成共同犯罪,张三是教唆犯,是主犯。王五是胁从犯。 

(3)对张三的处理下列正确的是: 
A.构成盗窃罪(教唆犯)               
B.构成绑架罪 
C.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D.对张三应当判处死刑 
【答案】ABD 
【解析】对于人质王丽的死亡,张三不构成杀人罪,属于绑架罪的加重情节。对于绑架致人质死亡的,刑法只规定了一个刑罚,就是死刑,所以D也正确。 

(4)对李四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构成强奸罪                         
B.构成绑架罪 
C.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D. 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答案】CD 
【解析】李四单独构成强奸罪,与张三一起构成绑架罪,并致人质死亡,故应判处死刑。 


纪某、常某、刁某因犯走私罪、偷税罪2001年被琼州市沿海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走私罪、偷税罪分别判处纪某有期徒刑7年和5年,实行数最并罚,决定执行刑罚10年;判处常某有期徒刑6年和4年,实行数最并罚,决定执行刑罚8年;判处刁某有期徒刑5年和3年,实行数最并罚,决定执行刑罚6年。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刁某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刑罚执行期间,常某提出申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对常某的原审判决确有错误,决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请回答下列五题: 

【题目】1.下列哪些法院可以依审判监督程序审理该案: 
A.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提审该案。 
B.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令琼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再审。 
C.省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令琼州市沿海区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再审。 
D.琼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指令沿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再审。 
【答案】AB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因为本案是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所以琼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权指令沿海区人民法院再审。 

【题目】2.如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琼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再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琼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把该案发回沿河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B.琼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得将该案发回沿河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C.琼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D.琼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时,原来参加过该案二审的审判员还可以参加该案的合议庭。 
【答案】A 
【解析】琼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把该案发回沿河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2条第四款规定: 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四)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参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所谓另行组成合议庭,是指原参加该案审理的审判员不得再参加新组成的合议庭。 

【题目】3.人民法院以审判监督程序审理该案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对常某原判决部分进行审理,作出裁判。 
B.应当全案审查,对全案一并作出裁判。 
C.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刁某、纪某的刑罚,但可以加重原审被告人常某的刑罚。 
D.再审可以减轻,也可以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 
【答案】BD 
【解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8条第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依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的不加刑原则。 

【题目】4.人民法院依审判监督程序审理该案应该适用的程序是: 
A.适用二审程序。 
B.适用一审程序。 
C.对刁某适用二审程序,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对纪某、常某适用一审程序,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或抗诉。 
D.如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该案,适用二审程序;如果指令沿海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适用一审程序。 
【答案】A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题目】5.如果琼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关于合议庭的组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审判员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3人组成。 
B.有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 
C.有审判员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3至7人组成合议庭。 
D.有审判员3至5人组成合议庭。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1.徐某因公安局刑讯逼供被迫承认有盗窃行为,刑讯过程中赵某身体受到伤害。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后公安局在破获另一起团伙盗窃案时才发现赵某无辜。赵某出狱后向公安局提起赔偿请求,公安局虽认可办案有误,但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赔。如下表述正确的有:(ABC) 
A.徐某必须先请公安局进行违法确认,否则不能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B.徐某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可以一并提起赔偿要求 
C.如公安机关确认违法但拒不给予赔偿,徐某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D.徐某不必先请公安局进行违法确认,可以单独提起赔偿诉讼 
解析: 
《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 赔偿请求人对行政机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又决定不予赔偿,或者对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 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2.张某系市政府公务员,因违反《公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当地公安局处十五天拘留。市政府得知此事后,给张某记过处分,对公安局和市政府的行为,以下表述正确的是:(BC) 
A.均是具体行政行为,均具有可诉性 
B.公安机关的行为是行政处罚行为,由此引发的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C.市政府的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D.因张某是公务员,因而两个行为都是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因而均不可诉 
解析: 
1.注意公务员的特定身份与普通公民身份的竞合,本题中张某属于市政府公务员,但他在社会从事其他私人事务时就, 只是普通公民身份。 
2.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行为,不具有公共属性,因而不可诉。而对外则是依据职权对社会提供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具有可诉性。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其支付赔偿金,计算标准表述正确的是(CD) 
A.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B.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C.造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倍,对死者生者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D.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 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解析: 
  第二十七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 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 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倍,对死者生者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4.下列关于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是: (ABCD) 
A.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的 
B.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的 
C.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进行财产保全的 
D.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执行错误的 
解析: 
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第一条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5.甲和乙分别是AB两地的居民,二人合伙从C 地和D地收购倒卖珍贵文物,被A地的工商局和C、D的文物主管部门发现,如下的表述正确的有:(BD) 
A.A地工商局有管辖权 
B.C、D地的文物部门有管辖权 
C.A、B、C、D地的工商局和文物保护部门均有管辖权 
D.本案涉及珍贵文物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解析: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 
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第二十二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八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6.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应按照下列哪些规定处理?(ABC) 
A.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B.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费用的,返还财产 
C.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D.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原则给予赔偿。 
解析: 
  第二十八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费用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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