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模拟试题一_ck2005模拟试题***经济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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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试卷2
一、单项选择题(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的信息点。)
1、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50万元以下的交易。丙以乙企业的名义向丁购买55万元的商品。丁不知甲对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乙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乙企业同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付款义务
B、丙仅对5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
C、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50万元,其余款项丁只能要求丙支付
2、东方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决定解除东方企业与海马公司签订的尚未履行的合同。该合同约定,东方企业不履行合同时,应向海马公司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下列对该项违约金的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
A、作为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B、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C、作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清偿
D、不予清偿
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未记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三个月内付款
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该汇票无效
4、某企业将使用过的两辆小汽车销售,每辆销售额16万元(原值为14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格32万元,应纳增值税为( )。
A、6154元
B、6275元
C、6400元
D、9320元
5、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该法定期限为( )。
A、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B、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30日内
C、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
D、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
6、某公司将税务机关确定的应于2001年12月5日缴纳的税款20万元拖至12月15日缴纳,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加收该公司滞纳税款的滞纳金为( )元。
A、100
B、1000
C、10000
D、4000
7、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件性质的法律事实是( )。
A、设立公司
B、订立租赁协议
C、自然灾害
D、擅自发行股票
8、老刘与老黎交换房屋,房地产评估机构老刘房屋价值46万元,老黎房屋价值40万元,协商后老刘获得价差56000元。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4%。则老黎应缴纳的契税为( )元。
A、2240
B、12000
C、2400
D、144000
9、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外国合营者出资150万美元。合营双方约定分三期缴付出资,并于2004年3月21日(营业执照核发之日)缴付了第一期出资,则其余出资额最迟应在( )前全部缴齐。
A、2005年3月21日
B、2005年9月21日
C、2006年3月21日
D、2007年3月21日
10、对于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其进口关税税率适用于( )。
A、普通税率
B、特惠税率
C、最惠国税率
D、协定税率
11、下列各项中,不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是( )。
A、工资、薪金所得
B、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稿酬所得
12、A、B、C于1997年3月出资设立福兴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D入股。1999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B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B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B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B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A、C、D补足
B、B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A、C补足
C、B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D、B、B、C、D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13、国内企业甲由国外投资者乙收购51%的股权于1999年10月8日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乙于2000年1月15日支付了购买股权总金额50%的款项,于2000年3月20日支付了购买股权总金额20%的款项,于2000年10月5日支付了剩余的购买股权款项。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取得丙控股权的时间是( )。
A、1999年10月8日
B、2000年1月15日
C、2000年3月20日
D、2000年10月5日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对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A、该汇票无效
B、该背书转让无效
C、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
15、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16、下列选项,不属于仲裁协议应当具有的内容是( )。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B、仲裁事项
C、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D、选定的解决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17、办理设立登记必须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 )。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18、当银行汇票上记载的实际结算金额与出票时记载的确定金额不一致时,应当( )。
A、以出票时记载的确定金额为付款金额
B、以实际结算金额为付款金额
C、以两种金额中较小的一种金额为付款金额
D、确认该汇票无效,由出票上重新出票
19、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属于行使代位权所必备的条件是( )。
A、债权人必须通知债务人
B、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C、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到期债权
D、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权限为限
20、根据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中,不征收资源税的是( )。
A、个体煤矿开采的原煤
B、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
C、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液体盐
D、国有企业开采的煤矿
二、多项选择题(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的信息点。)
1、小李向小王借款4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借款到期后,小王要求小李偿还借款,小李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下列有关偿还借款的方式中,正确的有( )。
A、小李用从食品厂自取的收益偿还借款
B、小李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老胡,以取得资金还债
C、小李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出质取得贷款,用于偿还借款
D、小王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小李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款
2、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下列选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情形有( )。
A、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B、破产人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C、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D、破产人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担保抵押担保
3、根据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必须在年报的重要事项中作详细披露的关联交易有( )。
A、报告期内对某一关联方的累计交易总额为2000万元
B、报告期内对某一关联方的累计交易总额为5000万元
C、报告期内对某一关联方的累计交易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
D、报告期内对某一关联方的累计交易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
4、根据税收征税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有( )。
A、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纳税人存款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除税款
C、拍卖所扣押的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D、扣押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财产
5、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应具备的条件有( )。
A、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家所有
B、必须取得转让收入
C、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产权必须发生转让
D、土地增值税额以实际转让土地的面积为依据
6、下列关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委托方为扣缴义务人
B、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的,以分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C、个人转让无形资产的,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的
D、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7、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应符合( )。
A、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抵押权的标的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B、任何情况下,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C、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D、股东转让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8、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材料包括( )。
A、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
B、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C、债权性质、数额
D、企业有关的会计报表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形有(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拒付租金的
C、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的
10、东方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800万美元,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合营双方分期缴纳出资,1997年5月1日东方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在1997年5月1日,东方公司实收资本可以为零
B、在1997年8月1日,东方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20万美元
C、1997年11月1日,中方合营者已缴付出资200万美元,若无特殊情况,外方合营者也应缴付出资200万美元
D、在2000年5月1日,东方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800万美元
1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B、纳税人购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的利息收入
C、纳税人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
D、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
12、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司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
A、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B、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C、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D、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3、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用于( )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A、换取生产资料
B、换取消费资料
C、投资入股
D、抵偿债务
14、下列税种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确立的有( )。
A、增值税
B、企业所得税
C、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D、个人所得税
15、某国有企业于2003年4月10日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给付请求中,能够成为破产债权的有( )
A、因该企业污染环境,市环保局由2003年4月5日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限15日内缴纳
B、光华公司与该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因企业被宣告破产而终止,光华公司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万元。
C、该企业应于2003年6月8日向雷诺公司支付已购买并入库的材料价款5万元,因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雷诺公司要求提前支付货款5万元
D、该企业厂长以企业名义借用米纳尔迪公司一辆轿车供其亲属使用,米纳尔迪公司要求返还
三、判断题(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请将判断结果,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的信息点。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小李、小柳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约定:小李以10万元出资,小柳以劳务出资;小柳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小李、小柳平均分配,亏损由小柳承担。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2、甲公司主要经营医疗器械业务,该公司的总经理王某在任职期间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医疗器械销售给丙公司,获利2万元。甲公司得知上述情形后,除将王某获得的2万元收归公司所有外,还撤销了王某的职务。甲公司的上述做法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
3、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为准。( )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然后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5、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原则,任何情况下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
6、保证人破产时,如果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参加破产程序,保证人所承担的担保义务仍旧有效。( )
7、行政复议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8、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费用,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
9、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10、股票发行价格可以等于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或者低于票面金额。( )
四、简答题
1、北京的光华公司和美国的威廉姆斯公司拟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甲。其拟定的投资计划部分要点如下:(1)光华公司以其已作为借款合同抵押物的机器设备作为出资:(2)威廉姆斯公司以从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获得的100万元美元贷款作为出资,向银行贷款时,由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利息计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财务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在税前扣除;(3)合作企业的投资总额拟定为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拟定为480万美元,其差额部分以合作企业的资产作抵押,向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贷款。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其投资计划中的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2)以合作企业的资产作抵押向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贷款时,应履行何种法律手续?(3)如果威廉姆斯公司将其在合作企业的全部出资转让给法国的达索公司,应履行哪些法律手续?
2、2000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1)2000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A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力。(2)2001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1年3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受戊新入伙,戊出资4万元。2001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01年4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B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C公司提供担保。(4)2002年4月,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于2002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D公司于2002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1)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2)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丁向A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3)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甲聘任B担保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C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5)合伙人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6)合伙人丁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五、计算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要求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答题,否则按无效答题处理。)
1、某微波炉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其生产销售的微波炉出厂价1000元/台(不含税),2003年9月份,该生产企业的购销情况如下:(1)向当地某综合性商场销售600台,商场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15%的销售折扣,开具红字发票入账;(2)将企业自产的微波炉作为投资投入金隅公司,共计300台;(3)向外地东方公司销售520台,并支付运输单位6000元,收到的运费发票上注明的运费5000元,装卸费1000元;(4)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本企业微波炉200台;(5)逾期一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10万元,汇入销售收入;(6)从生产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微波炉发热管共计人民币100万元;(7)本企业直接组织收购各地交来的旧微波炉,支付价款8万元。要求:请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该微波炉生产企业2003年9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2、某煤矿某月签订以下合同:(1)与铁路部门签订运输合同,所载运输费及保管费共计150万元;(2)与另一煤矿签订租赁合同,将本企业闲置的价值52万元的设备出租3台,租期1年,每台租金4万元;(3)与某化工厂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借款30万元;(4)与某电厂签订一份购销合同,上半年供煤70万吨,每吨50元;(5)与某技术公司签订一份技术转让合同,规定按销售收入2%提取转让收入,每季度结算1次。请回答该煤矿当月份应交印花税多少?
六、综合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要求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答题,否则按无效答题处理。)
1、人民法院受理一桩破产案件后,具体做了以下工作:(1)在债权申报期满第18天,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债权人会议上由拥有表决权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2/3表决通过,选举最大债权人G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债权人会议主席。(2)在债权人会议主席召集下,召开了以后的几次债权人会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决定确认债权人C公司对破产企业库存材料6万元的抵押权。(3)破产宣告后第7天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在清算组进行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过程中,破产企业擅自将企业价值12万元的固定资产转移到其他公司。(4)清算组在处理D公司尚未履行完的合同时,决定解除该合同,由此给D公司造成6万元的经济损失,清算组责令破产企业对该经济损失予以优先拨付。破产企业从E公司经营租赁租入的一台机器及替他人保管的价值5万元的零件被列入破产财产,准备以实物分配方式按债权比例分配给各债权人。(5)破产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期间曾向职工筹措资金15万元,至企业被宣告破产日止仍未偿还,被清算组列为破产债权;破产企业保证人F公司曾在破产前代破产企业清偿20万元债务,F公司在得知保证人破产后,及时将此20万元申报为破产债权;破产企业被宣告破产前,因拖欠税款、偷、逃税等原因被依法罚款5000元,被清算组列为破产债权。(6)破产企业在优先偿付了破产费用后,先支付欠国家的各种税款,剩余财产依法清偿欠职工工资及劳保费、破产债权。要求:(1)指出(1)~(3)中不合法之处,并说明原因。(2)指出清算组对未履行完的合同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3)指出破产财产和破产债权的界定是否正确?为什么?(4)指出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否正确?
2、东方公司、海马公司是国有企业,它们与另外9家国外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1999年3月,A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东方公司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海马公司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东方公司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 1999年5月,A公司董事会发现,东方公司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东方公司补足差额;如果东方公司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0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4家股东不赞成增资,4家股东出资总和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问题:(1)A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2)A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由东方公司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3)A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东方公司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4)A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的信息点。)
1、答案:A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答案:D
解析: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合同受到损害的,其损失赔偿额(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作为破产债权,不包括双方订立合同时所约定的违约金。
3、答案:D
解析:(1)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2)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3)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汇票无效,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4)出票日期属于绝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汇票无效。
4、答案:A
解析: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销售价格高于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320000÷(1+4%)×4%÷2=6154元。
5、答案:D
解析:(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帐簿;(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6、答案:B
解析:(1)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0.05%;(2)加收税款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本题为12月6日-12月15日,共计10日);(3)滞纳金=20万元×0.05%×10天=1000元。
7、答案:C
解析:法律事实可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事件是指不依经济法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包括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和相对事件(战争等社会现象)。行为是指以经济法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有意识的活动。选项ABD属于行为,尽管D属于违法行为,也可以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8、答案:A
解析: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应缴纳的契税为:56000×4%=2240(元)
9、答案:D
解析: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注册资本在3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含100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3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10、答案:C
解析: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11、答案:D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运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12、答案:B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缴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本题,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A、B、C,因此正确答案为B。
13、答案:D
解析:对合营企业中控股的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额之前,不能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合营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14、答案:C
解析: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15、答案:D
解析: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16、答案:D
解析: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17、答案:C
解析: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18、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银行汇票记载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当银行汇票上记载的实际结算金额与出票时记载的确订金额不一致时,应该以实际结算金额为付款金额。故B项正确。
19、答案:C
解析: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之一: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并且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
20、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减免资源税的规定。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二、多项选择题(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的信息点。)
1、答案:AD
解析:(1)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因此选项AD是正确的。(2)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3)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2、答案:CD
解析:(1)所谓别除权是指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如果是第三人为破产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因担保物不属于破产企业所有,债权人也就不产生破产法上的优先受偿权利。因此A不正确;(2)别除权针对的是有财产担保(包括抵押和质押)的债权人,因此B不正确
3、答案:BCD
解析:在年报重要事项中应当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的界定标准:(1)报告期内对某一关联方的累计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2)报告期内对某一关联方的累计交易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3)报告期内对某一关联方的累计交易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4、答案:BC
解析:AD属于税收保全措施
5、答案:ABC
解析:界定土地增值税,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通过以下几条标准来判定:(1)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家所有;(2)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产权必须发生转让;(3)必须取得转让收入。
6、答案:CD
解析: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7、答案:CD
解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8、答案:BC
解析: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债权发生事实以及有关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 (4)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A、D两项是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材料。
9、答案:ABD
解析:适用于1年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包括:(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选项C“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的”,适用于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10、答案:ABD
解析:(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是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而不是实际到位资金,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2)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3)注册资本在3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3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4)合营企业的投资者均须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同步缴纳认缴的出资额,但并没有规定合同各方等量缴付出资,如果双方的出资比例相同,才会出现等量出资的情况,而题目并没有说明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相同,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11、答案:BCD
解析:(1)纳税人购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纳税人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3)产权转让净收益,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2、答案:ABCD
解析:本题是对法定解除合同规定的考查。
13、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消费品的计税依据。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14、答案:CD
解析:我国现行税收实体法的25个税种中,只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经全国人大立法通过,以国家税收法律形式发布实施,其他各税种都是经全国人大授权立法,由国务院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实施的。
15、答案:BC
解析:(1)选项A:破产宣告前市环保局对破产企业的罚金、罚款,在破产宣告后不得作为破产债权追缴;(2)选项B: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给解除合同受到损失的,其实际损失赔偿额2万元属于破产债权;(3)选项C:破产宣告时雷诺公司对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属于破产债权;(4)选项D:米纳尔迪公司可以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权取回。

三、判断题(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请将判断结果,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的信息点。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答案:×
解析:合作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
2、答案:√
解析:董事、经理违反规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业务的,除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并可由公司给予处分。
3、答案:×
解析: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4、答案:×
解析:应当首先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5、答案:×
解析: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6、答案:×
解析:依据《破产法》、《担保法》有关规定,若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保证人的担保义务即从债权申报期届满之日起终止。
7、答案:×
解析:(1)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2)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8、答案:×
解析:(1)在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该资产的成本,不得扣除;(2)在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在发生当期扣除。
9、答案:√
解析: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0、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规定。股份发行可以溢价发行,也可以按票面金额发行;但我国现行法律禁止折价发行。

四、简答题
1、答案:
(1)①“光华公司以其已作为借款合同抵押物的机器设备作为出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作各方用以出资的机器设备,必须是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②“威廉姆斯公司由甲公司提供担保向银行贷款作为出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作企业任何一方不得以合作企业或者合作他方的财产为其出资提供担保;③“贷款利息计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财产费用在税前扣除”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资本的利息不得计入合作企业的成本、费用在税前列支;④注册资本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投资总额在1000-1250万美元之间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3)合作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解析:
2、答案:
(1)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尽管合伙人甲超越了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但A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
(2)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丁向A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合伙人甲、乙、丙、戊进行追偿,追偿的数额为24万元。
(3)戊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甲聘任B担保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C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以及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5)合伙企业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属于当然退伙,当然退伙以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6)合伙人丁属于通知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通知退伙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②合伙人退伙不会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③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解析:

五、计算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要求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答题,否则按无效答题处理。)
1、答案:
(1)销售折扣是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600×1000)×17%=102000(元)
(2)将自产货物作为投资的行为属“视同销售”,计入当期应税销售额。
(300×1000)×17%=51000(元)
(3)准予抵扣进税额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且按照运费金额的7%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额。
520×1000×17%-5000×7%=88400-350=88050(元)
(4)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200×1000×17%=34000(元)
(5)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一年为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100000÷(1+17%)×17%=14530(元)
(6)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7)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的10%计算抵扣;企业直接组织收购的旧微波炉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因此,该微波炉生产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102000+51000+88050+34000+14530=289580(元)
解析:
2、答案:
(1)运输合同未分配记载运输费和保管费,应按两税目中最高税率计税(即按仓储保管合同1‰)应纳税额=1500000×1‰=1500(元)
(2)租赁合同应纳税额
=40000×3×1‰=120(元)
(3)企业与企业间的借款合同不贴印花。
(4)购销合同应纳税额
=700000×50×0.3‰=10500(元)
(5)该技术转让合同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先按定额贴花5元;季度未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和适用税率,补贴印花。
该煤矿当月共纳印花税税额
=1500+120+10500+5=12125(元)
解析:

六、综合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要求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答题,否则按无效答题处理。)
1、答案:
①(1)~(3)中不合法之处有: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在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主席应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作出不通过和解协议的决定,不仅要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还要求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破产企业不得非法处理破产企业财产,破产企业财产处理、分配权归清算组所有。
②对破产企业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继承履行,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为破产债权,依破产程序与其他破产债权人按相同比例受偿,而不能优先拨付。
③从E公司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及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仍属于他人财产,E公司和零件所有人可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财产。
破产企业向职工筹借资金视为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处理,破产宣告前对债权人的罚款,不得作为破产债权追缴,以免将处罚转移到全体债权人身上。
④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不正确,正确顺序是:
1)优先拨付破产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4)破产债权。
解析:
2、答案:
(1)A公司最初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的不合法之处是:临时股东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2)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所以应由海马公司召集和主持。
(3)A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东方公司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份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4)A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不合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对公司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需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对某些涉及股东根本利益的事项的表决,如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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