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有什么用_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经济法模拟试卷A4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2021-06-28 网络整理 可可

【shitiku.jxxyjl.com--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⑵丙公司除了向E市财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还可以向哪些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简要说明理由。  
⑶如丙公司对E市财政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保护公司的权益。  

您的答案:  
, ,   
正确答案:  
⑴丙公司应当在2002年5月1日之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⑵丙公司还可以向F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⑶丙公司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A公司拟向B公司订购一批办公用品,授权本单位员工甲携带一张记载有本单位签章、出票日期为2002年10月19日、票面金额为30万元的转账支票前往采购。10月20日,甲代表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30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于合同签订当日以支票方式一次付款;B公司应当于11月20日前向A公司交付所购全部办公用品。甲在向B公司交付支票时,声明该支票未记载收款人,由B公司自己填写。  
B公司在收到该支票后,未在该支票收款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2002年10月22日,B公司在与C公司的买卖合同中,直接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10月24日持票人C公司向D银行提示付款,10月26日,D银行通知C公司,该支票款项已到账,但却不能支取使用。  
要求:  
⑴A公司交付给B公司的支票未记载收款人,该支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⑵B公司将未记载收款人的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⑶D银行通知C公司不能支取使用到账资金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您的答案:  
, ,   
正确答案:  
⑴该支票有效。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收款人名称属于支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但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已。  
⑵乙公司将未记载收款人的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未补记前,不得背转让和提示付款。  
⑶丁银行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六、综合题 (本题型共2题,练习题提供正误对照,不记分,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要求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答题,否则按无效答题处理。)  
1.甲、乙公司于2001年4月1日签订了一项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向乙定购A产品5000套,每套单价0.3万元,甲向乙预付定金200万元。合同规定,乙公司于4月20日、5月20日、6月20日前分别供货1500套、1500套、2000套。甲方收货后10天内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支付赔偿金。双方在合同中还约定,以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1000万元的股票作为质押。4月5日甲公司按期支付定金,并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乙公司于4月15日根据合同约定发出第一批货物,但甲公司收货10天内只支付了第一批货物40%的货款。因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故公司拒绝发出第二批货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⑴双方约定的定金担保何时生效?并说明理由。  
⑵双方约定的质押担保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⑶乙公司拒绝发出第二批货物理由是否充分?并说明理由。  

您的答案:  
, ,   
正确答案:  
⑴定金合同自4月5日起生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⑵质押担保无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为质押权的标的。  
⑶乙公司拒绝发出第二批货物的理由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2.2002年1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国有大型企业甲(以下简称“甲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⑴2001年3月10日,甲企业收到一张由甲企业和乙企业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企业会计人员A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财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企业的要求将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提供给乙企业用于账务处理。  
⑵2001年4月1日,会计人员B发现一张由丙企业开具的金额有成熟的原始凭证,B要求丙企业进行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丙企业印章。  
⑶2001年4月10日,会计人员C发现一张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C仍以该原始凭证进行了账务处理。  
⑷2001年5月10日,职工代表D要求本厂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布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向职工代表大会说明本厂的“重大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遭到了厂长张某的拒绝。  
⑸2001年6月10日,经会计机构负责人E批准,本厂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F将部分会计档案复制给丁企业。  
⑹2001年7月10日,甲企业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包括两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由总会计师G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后,该批会计档案于7月14日销毁  
⑺2001年8月10日,厂长张某以总会计师G“擅自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为由,撤销了总会计师G的职务,并决定该厂不再设置总会计师的职位。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⑴会计人员A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⑵会计人员B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⑶会计人员C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⑷职工代表D的要求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⑸F将部分会计档案复制给丁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⑹甲企业在销毁会计档案的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规定这处?  
⑺张某撤销总会计师G的职务、并决定该厂不现设置总会计师的职位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您的答案:  
, ,   
正确答案:  
⑴会计人员A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是给复制件。  
⑵会计人员B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了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⑶会计人员C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⑷职工代表D的要求成立。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重点说明“与职工利益密切的信息”、“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等内容。  
⑸F将部分会计档案复制给丁企业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⑹①对于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②应由单位负责人(而不是总会计师)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⑺张某的做法不符合规定。①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聘任或者解聘;②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本文来源:https://shitiku.jxxyjl.com/huijizhuanyejishuzige/5860.html

Copyright @ 2011- 考试题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