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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试题 2025-03-02 网络整理 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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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22题,练习题提供正误对照,不记分,) 

1.某行政机关将办公大楼的建设工程发包给某建筑公司承建,行政机关与建筑公司建立的是()。 

(a) 行政法律关系   

(b) 民事法律关系   

(c) 管理法律关系   

(d) 经济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b 

解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特点之一是主体地位平等。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2.甲从乙处租了一台电视机,甲不知这台电视机是乙从丙处借来的(乙丙之间曾约定乙不得将电视机租给他人),乙向甲出租电视机时称该电视机的其自已所有。则:甲的承租行为属于( )。 

(a) 合法占有         

(b) 善意占有   

(c) 恶意占有         

(d) 准占有 

  正确答案:b 

解析:善意占有,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某项财产时,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3.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应当是( )的事实。 

(a) 已经发生   

(b) 确定   

(c) 法定   

(d) 约定 

  正确答案:d 

解析: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特点:将来发生的事实、不确定的事实、由行为人约定的事实、合法的事实。 

4.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a) 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是可能到来的   

(b) 期限是可能到来的,条件是必然能到来的   

(c) 期限和条件都是必然能到来的   

(d) 期限和条件都是可能到来的 

  正确答案:a 

解析: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与条件的区别在于: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是可能到来的。 

5.善意占有属于()行为。 
(a) 合法占有   

(b) 非法占有   

(c) 合法   

(d) 所有人占有 

  正确答案:b 

解析:注意善意占有属于非法占有,非法占有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二者性质不同,因此法律效果不同。 

6.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意思表示。 

(a) 独立进行   

(b) 传达被代理人的   

(c) 证明被代理人的   

(d) 传达被代理人和第三人的 

  正确答案:a 

解析:代理的特征之一是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有下列( )情形的无效。 

(a) 无处分权的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的   

(b) 相对人不知道法定代表人越权代理的   

(c)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d) 限制民事行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 

  正确答案:a 

解析:如果无处分权的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的,合同有效。 

8.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未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在( )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d) 四年 

  正确答案:a 

解析: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9.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 )责任。 

(a) 缔约过失   

(b) 违约   

(c) 侵权   

(d) 无过错 

  正确答案:b 

解析: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假借订立合同,实施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或实施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10.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民事义务的()行为。 

(a) 合法   

(b) 违法   

(c) 可撤销   

(d) 可变更 

  正确答案:a 

解析:民法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 

11.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因合并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一种新财产,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 

(a) 合并            

(b) 继受所得   

(c) 添附            

(d) 提存 

  正确答案:c 

解析:所有权的原始取得,通常要通过如下方式:劳动生产取得成果、没收所得、孳息所得、添附所得、无主财产所得;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因合并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一种新财产属于添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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