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题技巧]答题技巧

公务员考试经验交流 2022-09-25 网络整理 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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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试是我国公务员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它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用笔墨文字解答有关问题,目的是检测应试者是否具备岗位或职位所要求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以及其文化和专业知识水平、写作能力和思维能力等。我国公务员考试中的笔试是一种选拔考试。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区分应试者在能力、知识等方面的一些相对差异,并对应试者各方面的素质或水平作出比较客观的评价,从而为人员的选拔提供基本的依据。
    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任何人要想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必须首先顺利地通过笔试这一关口。为了能够在这场激烈的竞争中取胜,踏踏实实地进行备考固然重要,但是,除此之外还应该掌握一些必要的应试技巧,它将给你提供巨大的帮助。
    一、辅助技巧
    在考试过程中,辅助技巧虽然并不直接指导应试者对具体试题进行解答。但是,它能够在一定程序上使考生的解答过程变得更加顺畅,有助于防止和克服人为的疏忽或失误对考试产生的消极影响。因此,它应该受到每一位应试者应有的重视。这些辅助技巧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备齐应试所需物品
    (二)熟悉考场环境与考场规则
    (三)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
    总之,考和在走入考场的时候要做到心情愉悦,精力充沛,怀着必胜信念去接受竞争的挑战。
    二、客观性试题的解答技巧
    客观性试题是指判分客观的试题。其特点在于试题本身的答案是固定的,考生只能机械应答,而且不必采用何种方式进行阅卷评分,评阅者的主观意识都不会对考生的实际成绩产生影响。这种试题内容单一,题量较大,覆盖面也很广,能有效地测试学生对于基本事实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考生的理解和思考等基本的能力。由于作答方式简单,应试者在解答过程中虽然投入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最后所提供的只是作答结果,具体思考过程的信息没有反映出来。此外,考生在解答过程中作伪的可能性较大,因为他在不确知正确信息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猜测或其它舞弊的方式来作答。
    客观性试题一般采用的题型是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和改错题等。在很多情况下,判断题与改错题合二为一,考生在解答时既要判别命题的正误,又要对此加以改正。因此,在后面论述各种题型的应答技巧时,将把这两种题型合并在一起进行处理。为了论述的方便,我们对不同的题型及其应试技巧将分别述说。
    (一)选择题的解答技巧
    选择题是客观性试题中使用最广泛、形式最灵活的一种试题。它的创制与应用,是考试题型方面的一次重大变革。表现为它不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测试角度和手段,同时也由于标准化考试模式的推行而使评卷方式等发生了较大程度的变化。电脑技术在考试流程中的应用,便是一个非常突出的标志。
    选择题一般由一个题干、一个或几个正确答案以及一个或几个分心答案构成。题干的功能在于向考生展示质问内容的内涵,要求文字精炼、准确,并且意思表示没有歧义,而所给出的答案是正确答案与错误答案的混合,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甚至高度的相似性,其目的是为了鉴别考生认识能力和水平的差异。应试者稍有疏忽,便会导致失误。因而要求考生认真细心地对待。
    选择题的类型主要是单选题、多选题和双选题这三种。其中前两种类型在当前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应用较为广泛。由于是采用机器阅卷,考生在解答选择题时,对正确选项符号的涂抹一定要严格、规范,做到用力轻重适度,颜色深浅适中,特别应注意不要将答卷卡弄脏或弄破,也不能随意折叠,以免造成机器误判或漏判,从而影响最后结果,此外,考生在解答时还要注意使试题序号同答卷中的序号一一对应,以免将上一道试题的答案标记在下一道试题的答题序号上,进而导致一系列的对应错误。在解答试题时,考生一定要先看清试卷上的题号,然后再在答卷纸上找出相应的题号,按照规定的要求将正确的选项符号涂黑,同时还必须避免反复涂改,选项模糊,容易导致判卷错误。
    对于选择题的解答,考生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知识基础和较强的判断分析能力,同时还应该掌握一些切实可行的、比较科学的方法。在解答过程中,经常被考生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淘汰法
    这种方法最适用于单项选择题的解答。为了真实地考察应试者掌握知识的准确程度及其分析判断能力,每一道试题一般都附有几个可供选择的项目,而且起码有两个选择项彼此之间非常相似,其目的是给考生的作答施加干扰,它们带有很大的迷惑性。正确答案往往隐藏于其中。为了选出最合适的答案,考生首先应该仔细阅读试题,搞清楚试题的测试要求和内容,然后逐次地审视每一个选择项,并进行认真的分析,以判别每一个选择项是否符合试题的要求。当确定一个选择项不符合题意时,便将自己的注意力迅速地转移到下一个选择项,依次加以认定。假如第一个选择项就是正确答案,那么后面的几个选目便可忽略不看,这样可以节省时间,但很多时候考生无法这么轻易地作出结论,需要逐个地仔细阅读,通过比较和分析才能确定合适的选项。当然,在这个判别过程中,具体操作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考生没有必要机械地模仿上述做法。在实践中,人们还经常运用去同存异的办法。其做法是应试者在阅读完试题内容和所有的选择项后,根据题意确定一个选择项为参照项,该选择项同其它选择项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特征差异。然后将其它选择项与之进行对比,把内容或特征大致相同的项目去掉,而保留差别较大的选择项。再将剩余的选项进行比较,最后确定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事实上,很多试题中都有个别的选项离题甚远,一眼就可看出,因而整个判别过程会变得更为简易。
    2.印象认定法
    印象认定法是指根据印象的深刻来选择答案应试者在读完一道试题的题干和各项选择项后,各选择项对于考生大脑的刺激的强度是不同的。有的较强,有的较弱,其差别主要源于考生已有的知识背景。那些似曾熟悉的内容必然会在头脑中最先形成正确选项的印象。考生往往便将此视为正确答案。印象认定法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解答时间。而且,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其命中率还比较高。
    3.比较法
    这种方法的应用范围较为广泛,各种类型的选择题都可以运用它来进行解答。正确答案往往经过各个选择项之间或选择项与题意要求的多次比较而得出。在解答单项选择题时,应试者应将各选择目同题意要求进行纵向比较,根据各自同题意要求差异的大小来确定最符合题意要求的答案。在解答多项选择题时,则较为复杂一些。因为多项选择题包含有多个正确的选项。这些选择项同题意要求之间的差异都较小,有时甚至根本看不出来。这就要求考生在将选项同题意要求作了纵向比较之后,还要将前一比较过程中保留下来的选项进行横向对比,最后确定符合要求的正确答案。经过纵向与横向两次对比之后,一般漏选或误选的可能性较小。
    4.大胆猜测
    考生在解题过程中,当运用了其它各种方法都无法确定答案时,可以通过猜测来确立答案。虽然这种做法的准确性通常较低,但有时候也能够成功。而且,考生还可避免在这中试题上过分深究,使自己的注意力和情绪不受影响。
    (二)填空题的解答技巧
    填空题也是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种常用题类。就其结构来说,填空题由陈述不完整的句子构成。它依据测试目的的要求,有意略去试题内容中的某些成份,要求考生把所缺部分的正确答案填充到空白处。这些空白处可以是一处,也可是多处。
    填空题的作用主要在于测试考生对于知识掌握的准确程度和熟练程度以及理解能力。由于填空题所测试的内容往往是一些容易混淆和被人遗忘的东西,所以也具有一定的难度。为了能够正确地作答,考生必须准确地记忆答案内容。同时在解答时要仔细阅读题目,弄清题意,切忌粗心大意。必须先明确空白处应填写答案。
    碰上连续设空的填空题时,应试者应更加仔细。这种试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也经常出现,其目的是检验考生对于某个事物的变化发展进程和规律,以及运行程序等的掌握情况。在试题内容中,隐含着一定的逻辑关系。这就要求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推理能力。答题时应严格遵循试题内容的内在逻辑关系,不可随意改变逻辑次序。所填写的答案不仅要与题目本身的内容相协调,而且彼此之间也不能前后冲突。答案填完以后,考生还应通读一遍,务必使整体内容表述完整,各部分内容之间实现高度相容与协调。
    (三)判断题的解答技巧
    判断题是提出一个命题或论点,要求考生对其正确与否作出判断。由于只有"正确"和"错误"两种选择,因此猜对机率高达50%。这类试题只能被用来考察一些低层次的认知目标,如应试者对较简单知识或概念的了解和理解等。这种命题通常是一些比较重要的或有意义的概念、事实、原理或结论。无论是出题、应答,还是评判,相对于其它题型来说都更加容易。考生解答时,只需在指定的地方标出正误符号即可。一般以答"对"表示应试者同意试题所表述的内容和意见,而答"错"则意味着应试者持不赞同或反对的态度。这样答题的确轻而易举。但是,应试者也绝对不能因此而漫不轻心、粗心大意地对待,以免出现失误。在判断题的解答过程中,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应试者注意:
    1.结论必须明确,不可含糊或骑墙居中
    考试中判断题的内容有简繁之分,有的试题的词字较少,意思明确、单一,没有隐含的意思冲突或矛盾。考生在答题的时候,不会感到左右为难,因而能够比较迅速地完成。而有些试题则词字较多,语句很长,包含有很多各自可以独立存在的内容。彼此借助于关联词连接起来。由于试题表述意思较多,有的正确,有的不正确。当要求考生对这种试题进行判断时,有些考生往往摇摆不定。因为他们只对整道试题中的某一层意思或某一部分持赞同态度其它部分则认为是错误的。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考生经常自作聪明地答了"既对也不对"。虽然事实正是这样。但在答题时,这样做是不符合要求的。应试者所作出的判断,应该是针对试题的整体内容来说的。只要有一部分是错误的,整个试题便应被视为错误。这一点在任何时候都是毫不含糊的。
    2.分辨表现形式,确定解答思路
    判断题的表现形式一般分为直接结论式或间接结论式两种类型。间接结论式也叫推理式综合表现式,其特点是是非项的陈述在前,应试者在作答时,必须先对是非项进行推理,然后才能得出结论。直接结论式与此相反。这种试题是非项的陈述本身就是一个判断句。考生可对此直接进行判断,无需经过推理便可作出结论。回忆、辨析、差别定义的思维路线是这种判断题的解答思路。
    3.辨析设错方式
    解答判断题的关键,在于考生能否正确地找出或辨析试题的设错方式。为了检验应试者对于知识的掌握情况,命题人员在编制试题时往往采用多种多样的设错方法和技巧。比较常见的有事实错、前提错、逻辑错、隶属关系错以及概念使用、词语表达方面的错等等。事实错是指某一命题所表述的意思违反了事实的真相,因而有误。前提错则是指某一命题的结论部分缺乏相应的前提,即从所给出的前提中无法推断出命题中的结论。如,太阳只有白天才有,晚上太阳不存在。其它设错方式的特点在此不再赘述。总之,应试者在解答时必须仔细辨析命题的设错方式,以免被一些错综纷繁的干扰因素所迷惑。
    三、主观性试题的解答技巧
    主观性试题是相对客观性试题而言的,它是指那些判分易于受到阅卷人员主观因素影响的试题。这种试题一般只给出问题,考生对此进行自由回答,阅卷人员凭主观经验,根据应试者答案的正确性和完整性酌情打分。其优点是题量少,试题内容的综合程度较高。能够有效地测试应试者的理解、思考能力以及其它高层次的心智技能。应试者没必要机械作答,在答题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地发挥自己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或主张。因而,主观性试题较客观性试题更能反映出应试者的潜在素质与能力状况同时,它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起到鼓励学生培养和训练自己的材料综合能力与文字的组织表达能力。但是,主观性试题的判分由于容易受阅卷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因而信度较低,此外,主观性试题测试内容的范围也比较狭窄。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主观性试题具有不可克服的局限性。
    主观性试题的常用题型主要有简答题、论述题、分析题和作文题等。
    (一)简答题的解答技巧
    简答题是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一种,常见题型。每一道简答题一般是由一个直接问句构成,要求考生用适当的字词、短语或句子对此作简明扼要的回答。它不仅适合于考查应试者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等简单知识的记忆和理解,而且还可以用来测试考生分析,综合和表达等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不足之处在于,评分不够客观,同时也无法测试复杂的学习结果。
    由于简答题需要考生自己提供答案,而且没有任何其它的暗示,所以也比较难答。考生在答题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辨别题型
    我国考试中简答题的类型并非单一,而有简答题与简述题之分。两者虽只有一字之差,但答题的要求却有较大的不同。一般地说,简答题的答题要求较低,考生只需几个字或一两句话便可解答。它可以被看成是填空题的一种变换。通常只能用来测试一些较低级的记忆或理解能力。简述题则不同,它不是由一个直接陈述句构成的客观性试题,而是主观性试题。考生在作答时,只简单地给出几个内容要点是不够的,必须阐述一些与此相关的内容和素材,同时加入自己的理解和看法。因此,这类试题除了考察了应试者低层次的记忆能力外,还从不同的角度对应试者高层次的理解和综合判断能力进行了测试。考生在作答之前,一定要分清试题的类型,然后按照不同的要求进行解答。
    2.要点突出、简明扼要
    简答题的解答应该紧紧围绕着问题的中心点而进行,做到观点鲜明,针对性强。一定要避免不着边际的漫谈。顾名思义,简答题就是简要地进行作答的试题。但很多考生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发生了偏向,往往在考试中将简答题的答题规范与要求同论述题的解答要求混同起来,因而陷入了一个误区,即认为简答题的回答也越详细越好。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一句话可以说清的事情往往被拆成好几块。洋洋洒洒千言,自以为会得到阅卷老师的赏识。其实,这种做法不仅浪费了自己宝贵的时间,同时也劳而无功。阅卷老师在评判试卷时是严格根据出现的知识点而给分的。出于主观上的原因而多给纷的现象并不常见。因此,考生在解答时必须将答案的中心点简明扼要地表述出来为此,首先必须明确试题的质问要求,然后大致规划一个答题的顺序及内容,以使对于问题的阐释系统、连贯和完备。
    (二)论述题的解答技巧
    论述题的主观性试题的典型代表。它通过向考生提出一些问题,然后让考生运用自己的语言自由地进行扩展性回答,来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思维创造能力等。由于论述题所占比重较大,且综合程度高,因而往往能够使学生相互之间的成绩拉开差距。能力与知识的差异在这一部分得到特别明显的显示。大多数考生对此望而生畏。
    事实上,解答论述题并非真的那么可怕。只要掌握了基本的解答思路,加上扎实的知识基础,应试者便能够顺利地进行解答。一般来说,解答论述题应该抓拄试题的中心议题,按照"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办"的思路渐近深入地进行阐述。
    1.确立中心议题
    确立中文议题,明确试题的主旨或主题之所在,在解答论述题的首要环节,同时也是整个解答过程最为关键的步骤。试题的中心议题构成其内容的核心部分,具体的论述都是以此为基础和中心而展开、进行的,因而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考试中,应试者在中心确立问题上一旦出现失误,即对于试题主旨的把握不准确,导致曲解或误解了题意。那么,即使论证得非常严密,文字表述也很流畅、优美、最终也只会是因为偏离题意而白费力气,劳而无功。为了避免跑题,考生在解答前一定要仔细推敲题意。对于试题的测试要求,亦即试题要求考生论述什么,应试者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并使全文的论述紧紧围绕着这个中心议题而展开。
    2.辨别试题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论述题可以划分为许多类型。对于这一方面内容的详细介绍,毫无疑问显然不属于这一部分的探讨范围。在此,我们只是对那些与应试者关系最为密切的类型作简要介绍。主要有叙述式、说明式、评价式、分析式和批驳式这五种,这是依据作答方式要求的不同而划分的。叙述式论述题要求较低,考生作答时只需把某一事实或原理详细地记述下来;说明式论述题则要求考生用自己的话对某一事件或原理进行解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或对事物或人作出价值评定,是评论式论述题的重要特点。分析式论述题要求考生对某一现象进行分解,然后找出这些独立的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内在关系。如,试分析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考生在解答这道试题时,首先应该分别论述资本主义当前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的状况,然后找出这三者在本质属性上的内在联系。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给出一个比较完备的答案。批驳式论述题在考试中也经常出现。这类试题要求应试者用某种观点对试题所展示的观点或立论进行反驳。
    题型不同,作答的方式也就有所不同。考生在考试中一定要看清试题类型之后,才可按相应的方式开始作答,切忌张冠李戴。
    3.确立论点
    中文议题及应答方式确定以后,考生接下来就要根据试题的中心议题来确立论点。论点是论文结构的支柱,就其内容来说,它实际上是对试题中心议题的分解,目的是为了能够清楚、深入、全面地对这一议题进行阐述。在确立论点的时候,考生应该考虑到时间的许可程度,论点数量不宜过多,而且论点的安排也应有主次之分,尽量将重要的论点前置,不太重要的内容则放到后面叙述,以免把时间耗费在一些意义较小的内容上面。
    4.选择论据
    如果将论点比作论文的骨骼的话,论据则是论文的血肉。论据是为说明或证明论点服务的。但是它是建立在论据的基础之上的,没有论据的支撑,论点就不可能存在或成立。论据是否充分、适当,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论文质量的好坏。因而,论据的选择是论述题解答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针对性是论据选择的首要准则或要求。在考试过程中,应试者应从说明或证明论点的需要出发,选取那些能够强化所提论点或对论点进行解释和论证的材料作为论据,使这些论据能够有效地为论点服务。由于考试时间有限,考生往往不可能将所有符合要求的材料都选择进来。这就要求考生必须对所有的材料进行筛选,依据代表性的大小来选定取舍。最终只将那些最有代表性或最有说服力的材料作为自己的论据,而不是毫无选择地堆砌材料。
    5.论证充分、全面
    应试者在具体论述过程中,要做到论证充分、全面。中心议题的内涵应该在应试者所提出的论点中得到完整的体现,而不能有所遗漏。而且,每一个论点也都应有充分的论据为基础,论点应是对论据的正确概括和抽象。对于某一方面的阐述要注意说理的全面性,不能只是片面地予以阐述,更不能以偏概全。其次,在表述上要注意逻辑,内容之间不能相互矛盾或冲突,同时还应避免出现层次不清、语无伦次的现象。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值得应试者注意的是,在答题过程中一定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对于任何论述题的解答都不能只是限于讲空洞无物的大道理。这些部分是不可缺少的,但不是答案的全部。答案的内容还应该包括另一方面,也就是将所述理论来对现实事物作出解释。这一点非常重要,它是论述题的一部分意义之所在,大多数论述题在这一方面都有要求。而且,从命题角度来讲,论述题侧重于对知识原理的分析和论证,而不是对于知识、原理的简单叙述与介绍。在选材上一般也不死死地局限于教材,而是源于教材,但又高于教材。其理论或原理属于教材的内容,但往往借助于一些教材上没有而在日常生活出现的事物反映出来.从而给考生提供了发挥自己综合能力的条件。
    6.回应主题
    论文结束部分应是全文论述的概念和浓缩。考生在这里应用简洁的语言对全文的内容进行高度概括,以使论点更加突出。
    (三)案例分析题的解答技巧
    案例分析是一种综合性较强的题目类型。它向考生提供一段背景材料,要求考生对此进行仔细阅读和分析。然后运用某种基本原理和理论知识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作出评价。这种试题不仅能够考察应试者掌握知识的程度,而且还可以对考生理解、运用知识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等素质进行检测。
    解答案例分析题,考生首先应该仔细阅读背景材料。为了增强针对性,一个很好的办法是带着问题进行阅读。即先看一下材料后面的问题,然后有意识地对背景材料中的相关部分作重点阅读。案例分析考查的是考生对于某些原理或理论知识的掌握及灵活运用能力。试题中所提出的问题在给出的背景材料中是找不到完整的答案的,但是,材料中的某些文字总会直接或间接地给考生以某种暗示。考生捕捉这些信息的能力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答题的成败。因而,在备考过程中,加强这方面能力的训练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把握题意之后,紧接着就应该确立分析重点,同时还要考虑需要运用哪些理论知识或原理来进行分析。就其解题思路及具体分析过程中的要求来说,案例分析题的解答同论述题有着较大的相似之处。比如,两者都要求围绕着试题的中心内容来选取分析或谁所需的材料。在解答案例分析题时,考生必须紧扣案例事实来选择原理或理论。因为案例分析题所要求考生回答的问题往往取自于背景材料描绘的情景,要得出正确的分析结论,离不开对背景材料进行审读与提炼。
    此外,考生在确立分析的原理或理论知识时,也要有主次之分,切忌面面俱到,以免被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或现象所困扰。原理的选用应该有较强的代表性,使之为重点内容的分析服务,从而提高答题的整体质量。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考生在答题过程中必须摆正自身的位置,注意把握自己所充当的角色,案例分析的背景材料所展示的情景或所揭示的某种事实只是为了向考生提供某些信息。它同考生没有任何实际的联系。考生在作答时,不能将自己置于当事人的位置,而应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对此进行客观地分析或评价。只有这样,才能得出正确答案。
    (四)作文题的解答技巧
    作文题是我国公务员考试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它是对应试者的逻辑思维、创造思维及书面表达等多方面能力进行测试的一种综合性较强的试题。相对于其类型的试题来说,它所占的比重及应答难度都更大。因而,大多数考生对此都有一种恐惧心理。
    依据写作要求的不同,作文题可分为命题作文和条件作文两种。命题作文只给考生提供写作题目,不附加任何背景资料和信息,要求考生根据自己对于题目的理解写一篇文章。条件作文则通过提供文字背景资料或图画对考生的写作提出某些要求,考生据此自拟题目或围绕着给定的题目写一篇自成体系的文章。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作文题包含有这两种类型。命题作文部分主要是要求考生依据一定的材料或图画写一篇议论文或说明文。条件作文主要是公文写作。对于公文写作,后面将另作详细介绍。在此我们谈论的重点是考试中命题作文的解答。
    一般地说,在写作命题作文时,考生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弄清题意
    命题作文的一个基本特点是给定题目,而且题目本身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议题。因而考生一般都能够比较容易地抓住写作的重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考生可以不对题目进行审察。仔细地体会题意仍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通过仔细审题确认了文章的主题之后,应试者需要对主题的内涵进行完全的分解,不可遗漏任何内容,以免写作过程中出现偏差或失误。
    2.论点新颖
    论点新颖的文章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一下子便能吸引阅卷人员的注意。而观点平庸的文章往往不会受到人们的重视和注意。在确立文章论点的时候,考生应该仔细推敲,最好能够使自己的论点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区别于他人而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同一主题进行阐述。这不仅可以增强文章的表达效果,而且还能够给人们带来一种耳目一新的感受,从而提高了阅卷人员的阅读积极性。
    3.精选材料
    在命题作文中,考生依据给定的题目选取材料,有时往往感到局限太多。但是,绝对不能因此而胡乱拼凑,甚至将一些与作文主题无关的内容或材料也强扯进来。这样做只会降低文章的格调,同时亦使其说服力大打折扣。材料的选取必须以表现主题的需要为依据。材料是为主题服务的,只有那些与主题有关,且能有力地说明、烘托或突出主题的材料,才属于选择的范围。其它的材料则应该予以舍弃。同时,所选取的材料必须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即材料要能够深刻地反映出主题的实质,只有这样,文章才能够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向人们展示出一些新鲜有力的结论。
    四、公文及其写作技巧
    公文,就是公务文书,人们习惯上又称之为文件。是国家机构与其他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作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件。
    根据其应用范围来划分,公文可分为专用公文和通用公文两大类。专用公文是指具有专门职能的领域和机关制作和使用的文件或书面材料。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和裁定书等。而通用公文则是指通行于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共同使用的文件或书面材料。如通知、公函、指示等。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公文写作,实际上是指通用公文的写作。其目的是考查应试者是否具备处理行政机关日常事务的能力和素质。
    (一)公文概述
    为了写好公文,考生首先必须了解和掌握有关公文的一些基础知识,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公文的特点是由公文所承担的任务所决定的。一般说来,公文具有以下特点:
    (1)公文由法定作者制发并具有法定的权威性。
    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的国家机构与其他机关是公文的法定作者。只有他们才享有制作和发布公文的权力。公文的法定作者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根据公务处理的需要,以机关的名义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按照法定的程度直接制发公文。由于公文是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一种重要工具,它体现了制发者的意志与权力,并受到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因而具有法定的权威性。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公文在法定的时间和范围中能够对受文者的行为产生强制性的影响具有约束力。其二,公文具有其他任何文献形式都无法替代的凭证功能。
    (2)公文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
    公文是在现实的工作中形成和使用的,同时也是为推进社会生产及科学文化事业等现实工作服务的。它从其内容所针对的现实公务活动中产生,并且对该活动发挥直接指挥、制约和协调的效用。公文不仅是制发机关发布指令及向受文机关传达决策意图的重要工具,同时也是国家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之间,以及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联系的基本形式和渠道。它在国家的管理活动中发挥着沟通、协调的执行效用。
    (3)公文具有规范的体式
    为了维护公文的权威性、严肃性、准确性及有效性,促进文书工作和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国家对于公文的体式作了统一规定。公文的写作必须严格遵照规范的体式来进行,不可自行其是。
    (4)履行法定的程序
    这主要是指公文的制发和生效要履行法定的程序或审批手续。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公文的执行效用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一般性公文的制发,必须由机关领导人全面审核之后才可签发。如果是几个机关联合发文,则公文的文稿必须经过各个机关或单位的负责人依次审核,履行完备的会签手续。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还需报请上级机关审核或主管机关批准。此外,公文的收发也要严格遵照登记、分办、拟办、批办、承办、催办这一处理程序进行。
    2.公文的用途
    公文的用途主要在于能够逾越时空有效地记载、传递与存贮公务活动所需的信息,它是机关行使职能、实施管理的重要工具。以下几个方面是其用途的具体体现:
    (1)上情下达。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指令的工具和有效手段,在机关公务管理活动中发挥着领导与指导作用。
    (2)下情上达。公文是各级机关之间信息传递的载体。它不仅可以直到上情下达的作用,即把上级机关的决策意图和指令传达给下级机关,事实上还可以进行逆向信息反馈和传递,即下级机关借助于公文使下情上达,将各种情况和问题及时地反映给上级机关,为上级机关制定决定提供依据。同时,这样做也有利于对所发生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3)规范功能。在一定意义上说,公文是机关的书面代表。用以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公文,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它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发挥行为规范的作用,使得国家的各项管理活动中发挥行为规范的作用,使得国家的各项管理活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从而推进国家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4)横向沟通功能。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各级机关需要相互联系、交流思想,以便实现各自行动的协调。公文是进行横向沟通的最佳纽带,因为它比语言、电话、会议等其他信息沟通的形式具有更强的精确性和权威性。
    (5)凭据功能。机关处理公务的所有信息,都通过公文而得以保存。它对机关各项管理活动的性质、状态和过程等都作了详细记录,因而成为机关行使职权的依据和凭证。
    (6)教育功能。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公文不仅是国家方针、政策的传递手段,而且其本身就是国家方针、政策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与理论性。因而既是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的有效工具,同时也是启发人们觉悟、提高人们认识水平,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武器。
    3.要掌握公文的文体与格式
    公文的文体,是指公文的表达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公文是得到较为广泛使用的一种应用文体,实用性是其首要特征。其次,由于公文是为解决实际问题而专门制作或发布的,因而其内容应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全面的真实性。公文所传递的信息或指令必须能够有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不能无的放矢。同时,公文还应该是对现实情况的正确反映。同其他应用文相比较而言,公文的文体具有自身的特殊属性,即它被规定以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白话文)作为必须使用的符号系统,兼用说明、议论、叙述三种表达方式。
    为了保证公文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通用性,同时也为公文的处理、立卷和归档提供方便,国家对公文的格式作了统一规定。就其涵义来说,公文的格式是指公文的数据构成及对各数据项目的安排。公文的基本数据项目是指所有公文必须具备的项目或要素。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供选择的数据项目,即依据公文文种、行文目的、阅读对象等方面的需要而特别编制的项目。具体包括发文字号、签发人标志、主送机关、附件说明、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说明、份号、密级、紧急程度、无正文说明和题注这十三项内容。
    对于数据项目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统一规定。不可随意打乱各个数据项目之间的次序。
    4.明确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为规则是指由国家制定的控制行文及行文方向、行文方式的有关规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公文得以迅速而准确地传递,从而尽快发挥其效用。任何机关在制发公文的过程中,都必须严格遵守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准确行文
    (2)选择适宜的行文方式,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时,一般应抄送越送的机关。
    (3)正确选择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除普发性公文性,通常一件公文只选择一个主送机关。主送机关过多,有可能延误对于实际问题的处理。
    (4)坚持党政分开的原则。党、政机关应在各自的系统内发布公文。
    (5)联合行文时,制作者应是"同级机关"。即联合行文的机关必须级别层次相同或相近。
    (6)行文前必须对有关问题协商一致,否则一律不得各自按照自己的意见向下行文。
    (7)严格控制公文数量,简化行为手段。公文的制发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同时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以加快公文的传送。
    (二)公文写作要则
    对于公文一般知识的了解,是进行公文写作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仅有这些是不够的,考生还必须掌握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和程序,以及写作过程中的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法与技巧,这些是公文写作的技能基础。
    1.公文写作要则
    (1)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
    公文是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重要工具,同时也是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重要载体。其内容必须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及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只有这样,公文的实际效用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公文的内容还应该同本系统、本机关主管业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各项重要规定保持一致,这些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的基本精神在公文内容中应该得到充分的体现。
    (2)实事求是,讲求实效。
    公文的制发必须从现实生活的客观需要出发,针对各种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有的放矢地进行。不能搞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从而使公文泛滥。撰写的公文必须为各种问题的解决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原则与方法。公文的内容也必须是对事物本来面目的忠实反映。因为公文是各级机关之间进行信息交流与沟通情况的重要手段,其功能的真正实现,必须以内容的全面真实为前提。内容的失真将会导致受文机关获得片面甚至错误的认识,造成决策失误,从而为我国的各项管理事业带来极大的危害。
    此外,公文的写作还应该注重时效。任何一件公文都只能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发生效用,而且,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公文有效的时间正变得越来越短,这就要求公文写作必须注意把握时机,做到及时迅速。尽量使公文的制发与现实管理同步运行。以免降低或丧失公文应有的价值。
    (3)主题突出、结构完整、格式规范。
    文件所要表达的主要问题或作者的主张是公文的主题。突出主题是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在写作过程中,应该做到一文一事,中心明确,运用各种形式或手段使主题鲜明、显目。应以主题为中心,合理安排公文的结构,使结构完整、紧凑,各种基本的数据项目无一缺失。此外,还要做到格式规范,符合国家统一规定。
    (4)用语简洁通顺,庄重严谨,朴实得体。
    特殊的应用目的决定了公文的语言表述也具有独特的风格。一般来说,公文用语应该符合这几个方面的要求,即简洁通顺,庄重严谨和朴实得体。
    公文在国家和社会的各项管理活动中的作用主要是传递信息和指令。其实用性的目的要求公文用语必须简洁,即用比较精炼的文字将丰富的内容表达出来,使受文者一目了然,而不必在无谓的文字阅读上花费时间和精力。为此,公文的写作应该采取开门见山的方式,直接简明地表述出发文意图。切忌开篇即是大话套话,用一些华而不实的辞藻进行刻意宣染,无病呻呤。其次,公文还需通顺,流利畅达,语词与语句的组织与运用符合语法习惯逻辑,能够准确地反映出某一事物内部诸要素或各事物间的逻辑联系,避免前后矛盾或同义反复。
    庄重严谨是指公文用语必须端庄持重,周密确切。公文是各级机关行使职权的一种重要的辅助工具或手段,具有受到法律保护的较强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因而其行文必须格调严肃,用以表明制作者的严正立场和严肃态度。实际上这也是公文的执行效用得以发挥的一个重要条件。严谨则是对公文的结构及其语言表述的要求。为使受文者能够完整清晰地了解公文内容,公文正文部分的结构应该做到严密有序,整体内容的布局与安排必须条理分明、层次清晰。在具体的写作过程中,一般都要使用规范化的书面语言,所采用的语句和文字必须含意确定,不生歧义,以免导致受文者曲解发文者的真实意图。
    最后,公文的语言还应朴实自然,通俗易懂,尽量避免生僻字及堆砌辞藻,要直接而鲜明地对作者的意图予以表述。同时,公文的语言和语气也要符合作者在特定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及其职权范围。除此之外,公文的行为目的及其所属文体的特殊要求也对公文的语言具有规范和指导作用。那种无视社会环境需要的语言表述,在一定程度损害了公文效用。
    (三)公文写作程序
    公文写作程序是指写作公文的过程或步骤。一般来说,它主要包括写作前的准备、撰拟文稿、审核修改、签发定稿这四个阶段。
    (1)明确行文目的与要求
    每一件公文的制发都是有其具体目的的。为了确保公文的目的能够得到实现,公文撰稿人在写作之前对这些目的应该具有真正、深入的了解,以免无的放矢,文不对题。对此,撰稿人还要明确有关写作的具体要求。因为,在公文写作中,文章主题的确立、材料的取舍,以及表达方式的确定和文种的选择都是以行文目的及行文要求为依据的。
    公文的行文目的是指公文制发者希望通过发布公文而实现的结果或某种状态。行文要求则是指为实现这一结果或状态而由制作者向受文者提出的有关公文的执行、答复等事项的具体规定或愿望。行文目的是公文的核心,文件的内容都是为实现这一目的服务的。同时,公文的表达方式及文种的的选择也要服从于实现行文目的需要。离开了行文目的,公文的内容、表达方式及文种的确定和选择就失去了依据和意义,文件自身也就因此而丧失了存在的价值。
    在现实管理活动中,公文的行文目的与要求一般是根据现实的需要而确定的。制作者依据机关领导的授意而行事.授意必须清晰具体、确定无疑。要明确交待文件的收受对象、目的要求和主要内容。撰稿人要对机关领导的授意进行认真、细心地体会,并据此组织材料和写作。
    (2)确立主题
    公文的主题是指公文在汇报工作、说明事物、阐明政策中所表述的基本观点或主张,也就是公文的中心思想。从根本上来说,每一件行政公文的目的都是为反映某个问题,或依据一定的主张解决某个问题的。因而,公文的目的能否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主题是否鲜明、正确。主题没有得到鲜明正确表现的文件是没有任何实效的。它们不仅无法为受文者提供某些有益的认识,有时甚至还会适得其反,即增加了受文者对某一问题认识的不确定性,从而使他们迷惑不解、手足无措。
    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公文的主题是根据机关领导的授意而确立的,还有一些公文的主题则是必须经过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才能确立。在确立主题的过程中,撰稿人最主要的任务是使主题具有高度的针对性,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不仅有助于解决问题,同时还应便于受文者理解和执行。
    (3)选择文种
    文种,也就是公文名称。它是文件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以概括公文的性质、用途和作者的职权范围以及行文目的。公文文种不仅决定着文件的内容、结构及语言表述,同时也关系到公文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在撰写公文之前,作者必须正确地选择文种。
    选择文种的依据主要以下四点:
    其一,遵循国家关于公文处理法规的有关文种的规定。我国法规规定的公文种类包括命令、决定、指示、公告、通知等,公文制作者应根据实际需要从中选取,而不能生造或错用。
    其二,依据作者与主要受文者之间的工作关系选择相应的文种。在选用文种时,如果不遵循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会妨碍公文效用的发挥,严重的甚至会构成制作者的违法失职行为。
    根据作者与主要受文者之的工作关系选择文种,要求撰稿人首先对这些关系有清楚的认识,以此来指导自己的行为。一般来说,当机关之间的关系不平等时,即是指导与被指导,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时,上级机关一般采用指导性、公布性的下行文种,如规定、决议、命令等,下级机关则使用陈述、申请性的上行文,往往采用商洽性文种,如函。呈请性或指令性的文种则不宜使用。
    其三,依据制发机关的职权范围选用恰当的文种。
    在现实管理活动中,有一些公文文种对使用者有明确的限制条件。只有具备这些条件的机关才可以采取这些文种。如命令,它是一种领导性文件,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或平行机关之间相互行文是不能够使用的。同时,也决非一切处于领导地位的机关或组织都可使用。任何机关都必须严格按照自身的职权范围行文,否则,所制发的公文一律无效。
    其四,依据行为目的选择文种
    各机关应依据公文的行文目的及表现主题的需要来选用文种。所选议程应该有助于实现行为目的和行为要求,有助于使公文主题得到正确、鲜明表现。在上行文中,报告和请示在性质上比较相近,但在表现主题、表明行文目的和要求等方面的作用却是不同的。报告可用于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却不能表现有关请示事项的工作汇报或情况反映。文种选择不当,将会影响行文目的及行为要求的实现。
    (4)调查研究、收集材料
    材料对于公文写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它既要确立公文主题的基础,同时又是表现主题的重要手段或工具。没有材料的支持,公文的主题就无法有效地表达出来,并为受文者很好地理解和接受。
    在明确了行文目的与要求、选定公文文种之后,撰写者便应该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来收集和占有材料。收集材料是占有材料的基础和前提,在收集过程中,材料的数量越大越好,要全面收集各种类型的材料。只有材料丰富、翔实,撰写人才有可能准确的把握事物的来龙去脉及其发展规律和条件。从而使文章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及直接应用性。占有材料则是在广泛收集材料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或筛选而获得、吸收有用材料。
    材料的来源除了现成的档案资料外,主要的是撰写人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所获得的第一手材料。在调查研究过程中,作者应该注意防止或消除各种主观因素的干扰。调查可采用会议、访问、问卷等方式来进行。对于调查所获得的资料,要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整理,从中筛选出符合主题要求的材料,以求实现观点与材料的统一。切忌盲目地堆砌材料,以免降低文章的说服力和有效性。
    (5)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
    说明、叙述、议论是公文常用的三种表达方式。在写作之前,撰稿人需要根据公文的性质、行为目的与要求以及受文对象的实际状况等因素,确定一种或几种符合主题表现要求的表达方式。
    2.撰拟文稿
    必要的准备工作完成以后,撰拟文稿的工作便可以进行了。它包括安排结构、拟写提纲、书定文稿三个步骤。
    (1)安排结构
    公文的结构即公文的组织构造,它是指公文的数据构成。在公文写作中,安排结构的涵议是指具体确定公文的数据构成,同时对数据的表达次序、相互间的衔接酴以及正文开头结尾的方式等进行筹划。
    其一,确定公文数据构成
    为维护公文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公文的数据项目必须完整有效。各项数据的确立应以使公文发生效用的各种要求为依据,绝对不能把一切与有效实现行文目的无关的数据也强扯进来,数据的确立应该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并且构成一个统一、完整的体系。
    为保证公文的质量,各项数据所表达的信息必须完整正确,使受文者能够准确把握作者的意图,同时消作思想认识上的不确定性。其次,数据项目的选择也还应参照公文的具体情况而进行,不可生搬硬套。
    其二,确定正文的表述次序
    正文数据项目的次序安排一般需要撰稿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例题的表述次序,可以使公文层次精晰、条理分明,同时也为受文者阅读和理解公文提供方便.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公文依据事物发展的时间顺序排列次序,其特点是以文件所反映的客观事物发展的时间顺序为数据排列的主要线索。有些公文则按事物总体的各部分的性质及相互关系进行排列,也有的以事物构成要素的逻辑次序为线索。但是,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考虑到不同文种的特点,并根据该文种反映信息的角度及方式进行排列。
    其三,安排好层次、段落间的衔接与转换
    公文的层次及段落物衔接与转换应该做到前后连贯,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有机整体。这一问题如何处理得当,不仅能够使公文结构更加周密严谨,文风顺畅通达,而且也有利于受文者阅读和理解。
    具体衔接和转换方式的选择,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尽量选取有效而又简洁的形式。同时,恰当地运用各种关联词,使之有效而又简洁的形式。同时,恰当地运用各种关联词,使之很好地发挥出承上启下的作用,从而进一步维护和突出公文的整体性。
    其四,写好开头与结尾
    公文的开头和结尾也是整篇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表述是否恰当或有力,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公文的质量产生影响。
    公文的开头大都采取开门见山式,直接、平实是其显著特点.就其具体的表现形式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以简要文字交待制发公文的目的和根据;简明揭示全文主题;概述有关制发公文的背景;阐明基本观点,以提问的形式表达出公文的结论;表明批准、批转、转发执行的态度;表示贺意、敬意、谢意等。
    公文的结尾,又称结语,其功能主要在于维护公文的完整性,加深受文者对正文的理解。具有简练的特点。其形式也多种多样,主要有:使用专用词语,总结全文;对主题进行简要概括或强调,以加深读者的理解;再次强调行文目的或行为要求,发出号召,提出要求和希望;说明生效、施行时间或处罚措施等有关事项。
    (2)拟写提纲
    提纲即指公文的写作计划。在动笔之前,撰写人对全文的结构安排应有通盘考虑,据此对材料及各层次、段落的衔接与转换作出恰当的安排。
    公文的提纲一般包括下述内容:公文标题;公文的开头;公文正文的表述层次与各层次中的论点、论据与安数安排;各个层次、段落间的衔接、转换、呼应;公文的结尾及其它数据项目。
    (3)书写文稿
    公文提纲拟定之后,就可以据此写作文稿。文稿应在各式规范的发文稿纸上形成,在写作时,公文中的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必须准确;引用公文需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写具体的年月日。此外,字迹要清晰规范,公文的结构层次也按统一规定书写。
    3.审核修改
    对于初创文稿的审核和修改也是非常重要的。审核修改的步骤是:首先由撰写者自己仔细推敲修改,对于重要的文稿则需提交组织讨论或请示领导。领导核稿是最后一道关口。
    公文审核修改的内容主要是:文稿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文字表述的准确性:文稿中所提工作原则、措施的可行性;书写字迹及文稿格式的规范性等内容。
    4.签发定稿
    签发是指机关或组织的领导人在对文稿作出终审核准之后,批准正式定稿并予以签署。这是公文生效的必经程序。它实际上是对文稿的一次全面核查。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公文才可发挥执行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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