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速记手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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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又称为智慧财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我国承认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为:①著作权;②专利权;③商标权;④商业秘密;⑤其他有关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四大基本特征:①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②专有性(独占性或排他性);③地域性;④时间性。 (1)著作权法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属于民事权利.是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 著作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法律性质和特征既不同于作为普通财产权的物权和债权.也和作为知产权的另一部分的工业产权有区别。 著作权的主体包括作者与著作权人;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职务作品著作权人;编辑作品的著作权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人。 著作权的客体就是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著作权是基于作品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表现形式有: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 侵犯著作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著作权的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实施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著作权法对侵犯著作权行为规定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制度。 (2)专利法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请人及其继承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专利是指对于公开的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权。 专利法就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因确认发明创造的所有权和因发明创造的利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专利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利用法律和经济的手段保护和鼓励发明创造.推动技术进步的管理制度。 专利权的主体包括发明人或设计人;社会组织;合法受让人i夕h国人与外国组织。 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保护包括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和专利侵权行为的确定。专利纠纷的解决包括请求地方专利管理机关调解和向人民法院起诉。 (3)商标法 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商标权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自然人也可以为商标权主体。 商标权的客体是商标。 商标侵权及其法律责任包括: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严格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时效的概念 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期间内的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时效一般可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关于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作了专门规定。在我国只承认消灭时效制度,不承认取得时效制度。消灭时效就是我们所说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权利时,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诉讼时效的效力 (1)胜诉权消灭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中,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所消灭的权利限定为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民事权利,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非实体权利。 (2)实体权利不消灭 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债务人自愿履行义务后。不得请求返还。●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2)短期诉讼时效 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4)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就是说,权利人不知道或不能知道权利已被侵害,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经过20年的.其权利也失去法律的强制性保护。 ●诉讼时效的起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时效进行中,因一定法定事由的出现.阻碍权利人提起诉讼。法律规定暂时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待阻碍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消失后.诉讼时效继续进行。累计计算。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时效进行中,因一定法定事由的发生,阻碍时效的进行,致使以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其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承揽工程的有关规定 (1)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联合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同一专业)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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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_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速记手册十详细阅读
●评标委员人会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1.评标委员会法律责任 (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处l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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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施工许可证详细阅读
问题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应当与( ) 一致。 a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b 所设计的施工图纸 c 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d ,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解析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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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知识整理】考试大整理建设工程法律责任辅导(七)详细阅读
017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1)建设单位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以上5o万元以下的罚款: 1)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2)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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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无效民事行为详细阅读
问题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 a 不满l0周岁的丫丫自己决定将压岁钱5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 b 李某因认识上的错误为其儿子买回一双不能穿的鞋 c 甲企业的业务员黄某自己得到乙企业给予的回扣款1000元而代理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了10吨劣质煤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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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知识整理]考试大整理建设工程法律责任辅导(十)详细阅读
032 刑事责任的种类 (1)刑事责任概念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因违反刑法的规定,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刑事责任的种类(案例分析)来源: 1)重大责任事故罪;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4)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5)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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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注册被撤销详细阅读
问题 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 )。 a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 受到警告或罚款处罚的 c 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 d 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 e.同时在2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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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速记手册六详细阅读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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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工程款详细阅读
问题 依据合同,甲欠乙一万元工程款,甲在没有偿还乙工程款前死亡,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欠乙的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 (b)乙对于这笔工程款的诉讼时效自甲死亡时开始计算 (c)如果甲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则人民法院可以裁决终结甲偿还乙工程款的执行 (d)乙对甲的债权不需要其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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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债权与物权详细阅读
问题 下列关于债权与物权区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债权与物权的主体不同,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是对人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为不特定的,是对事权 b.债权与物权的内容不同,债权的实现需要义务主体的积极行为的协助,是相对权;物权的实现则不需要他人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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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速记手册三详细阅读
●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应注意的几个 问题 (1)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2)代理人应亲自进行代理活动; (3)代理人应认真履行职责; (4)不得滥用代理权。●代理权的终止 (1)委托代理的终止 ①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②被代理人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