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
【shitiku.jxxyjl.com--政策法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活动中应用控制自我评估法,提高审计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控制自我评估,是指由对内部控制的制定与执行负有责任的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过程。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应用控制自我评估法来协助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控制审查与评价之前应适当应用控制自我评估法,根据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考虑审计重点,以提高审计效率,促进内部控制审计目的的实现。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制定控制自我评估计划,召集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并做好组织、协调与记录工作。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的目的与范围,确定控制自我评估的内容。控制自我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确定组织整体或职能部门的目标,识别其主要风险;
(二) 评估组织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及有效性;
(三) 确认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存在严重风险的业务环节;
(四) 评估组织非正式的控制及其有效性;
(五) 评估组织的业务流程及其运作效率;
(六) 对控制自我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担任控制自我评估的召集人,并加强对控制自我评估过程的督导。
第三章 控制自我评估的程序与方法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应用控制自我评估法时,一般包括 以下主要程序:
(一) 制订控制自我评估的计划;
(二) 与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就控制自我评估的目的、内容及程序进行事先沟通和交流;
(三) 确定控制自我评估的时间与方法;
(四) 召集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开展控制自我评估;
(五) 在控制自我评估过程中做好协调与记录工作;
(六) 在控制自我评估过程结束后,及时反馈并提交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用控制自我评估法时,应当根据行业特性、组织文化、管理风格、员工素质等灵活选用适当的方法控制自我评估的主要方法包括:专题讨论会、问卷调查法和管理分析法。
第十条 专题讨论会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召集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就内部控制的特定方面或过程进行讨论及评估的一种方法。专题讨论会一般采用以下主要形式:
(一) 以目标为基础的形式,是指围绕实现目标的最佳方式展开讨论,并评价现有内部控制是否能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二) 以风险为基础的形式是强调对影响目标实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并确定现有风险管理过程是否适当、有效;
(三)以控制为基础的形式,是对现有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其有效性;
(四)以过程为基础的形式,是对组织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讨论和分析,以提出改善或简化流程的建议。
第十一条 在采用专题讨论会法时,内部审计人员组织会议参与者就会议专题展开自由讨论,并且做好信息的收集与反馈工作。
(一)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采取电子投票等方式及时收集信息;
(二)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及时汇总专题讨论会上的投票情况及讨论意见,提出有针对性的内部控制改进措施,并及时向会议参与者反馈,以便其了解情况并采取措施。
第十二条 问卷调查法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就内部控制的特定方面或过程以书面问卷的形式向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收集意见的一种方法。
第十三条 管理分析法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就内部控制的特定方面或过程向相关管理人员收集信息,并将之与其他来源的信息一起进行综合分析的一种方法。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组织特点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适当应用控制自我评估法,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以便对内部控制进行持续的监督。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控制自我评估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的意见、建议以及评估结论等记录于工作底稿中,并据此提出改进内部控制的建议,编制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及时反馈给参与内部控制评估的相关管理人员。必要时,也可提交给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以便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相关试题
-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_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解析详细阅读
1 什么人可以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根据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须具备以下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_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详细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06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9日起施行。...
-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新、老考生报法不一详细阅读
5月下旬,北京地区2005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开始。今年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新、老考生报法不一 据悉,首次报考企业法律顾问人员可于2005年5月24日开始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申报表》),并下载打印,贴好照片,加盖公...
-
【卫生立法的重要性】立法追踪---卫生部制定印发《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详细阅读
《管理规范》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 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采供血机构发现hiv两次初筛阳...
-
[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概况详细阅读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概况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指企业内部通过设置法律顾问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处理本企业法律事务的一整套制度。企业配备的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就是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法律人”。企业法律顾问与社会律师(由企业聘任为法律顾问) 的主要区别是:(1)从身...
-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详细阅读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后从事企...
-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报考条件_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细阅读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自2006年度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1 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
-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还有吗_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实施办法详细阅读
第一条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从1998年开始实施,每2年组织一次。 第二条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各地要加强对考务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互相协调、密切配合、分工合作。...
-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详细阅读
第一条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从1998年开始实施,每2年组织一次。 第二条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各地要加强对考务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互相协调、密切配合、分工合作。 第三...
-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