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安徽0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8.18日前报名

考试动态 2023-11-17 网络整理 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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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人办发〔2006〕90号 关于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6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考试时间、科目和答题方式(一)各科目考试时间 资格名称考试日期考试时间科目名称房地产估价师10月14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下午14:00-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10月15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下午14:00-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房地产经纪人10月14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下午14:00-16:30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10月15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下午14:00-16:30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二)答题方式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开卷考试,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二、考试管理模式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均采取滚动管理模式,其考试成绩实行连续2年为1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连续2个考试年度通过所有考试科目才能取得执业资格。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中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3个考试科目才能取得执业资格。档案号是考生在该项考试中的关键识别标识,因此考生必须妥善保存好准考证并记住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名时使用。三、报考条件(一)房地产估价师根据《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二)房地产经纪人根据《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3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2006 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的考生,暂不要求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四、报名时间及办法我省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生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8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从事房地产经纪或估价实务证明(申请免试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还应提交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到其单位主管部门)报名, 填写《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续考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上年度准考证并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滚动累计,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各市人事、建设部门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市及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按《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2)的要求录入报考信息,于2006年8月22日将报考信息软盘(各市报考信息通过网络上传,不交软盘)、《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现场同时进行。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五、报考信息汇总及准考证编排各市待报考资格审查后要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并于8月22日前将报名数据发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服务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各市和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可于考前一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也可由考生个人于10月12日至1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直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六、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办价格[2000]839号、计价格[2002]254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357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收费按每科117元(含上缴国家部分)收取;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按每科124元(含上缴国家部分)收取。各市按每人10元提留资格审查费,余款于8月22日报名时全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同时全额上缴。七、其它应考时,考生须按规定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携带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非立式、无存储编辑功能);严禁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省人事厅等部门皖人办发[2002]78号文件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有关材料,确保此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2.报名信息录入规定3.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汇总表                                    二○○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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