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关于四川汶川地震纪录片]广东佛山: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考试动态 2023-11-13 网络整理 可可

【shitiku.jxxyjl.com--考试动态】

  广东佛山: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市直及驻禅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7〕61号)的精神,现将我市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2日9:00时起至27日17:00时截止,在此时间区间内,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将开通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该预报名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填写)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容量不大于50k,与提交的照片须同版)等步骤。市直和各区的考生在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须按工作属地原则再进入佛山市直或各区网上报名点进行报名。

  2、“报名确认”时间:佛山市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07年4月23日至27日。

  3、“报名确认”地点:按工作属地原则,各区报名确认地点在各区人事局,市直单位报名确认地点在市人事考试中心(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地址: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三楼,联系电话:8387412383874124)。市直和各区考生或单位(集体报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上述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各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有关报名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的要求见附件。

  二、 考试科目及时间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在广州设考场、在深圳设分考场,考试详细信息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 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从“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区将考务费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单位名称:代理佛山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账号:2013021011932130030,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三)考试用书征订的具体事宜在“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另行通知。

  附件: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的要求。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 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 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 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 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 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6) 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7) 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8) 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9)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 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2科”)。

  (2) 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2科”)。

  (3) 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1科”)。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0月19日。

  二、 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用a4纸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全部科目考试条件第9款和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外省市转入考生须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3号部令予以处理。


本文来源:https://shitiku.jxxyjl.com/kaoshidongtai/31729.html

Copyright @ 2011- 考试题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