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改革]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shitiku.jxxyjl.com--考试动态】
浙财会字〔2005〕30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单位:
为了使我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合理、具有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适用本办法。
凡在本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二) 出纳;
(三) 稽核;
(四) 资本、基金核算;
(五) 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六) 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七) 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八) 总账;
(九)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十)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 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第二章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
第四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本省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各级财政部门为本省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一、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在杭的省级和中央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二、市级(地级市,下同)财政部门负责市本级及本辖区内中央和省级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三、县级(包括县级市、区,下同)财政部门负责本级及本辖区内中央、省级、市级单位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四、外省及本省各市、县(市、区)派驻省内其他地方的单位和分支机构,由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五、不与任何单位存在编制关系或聘用关系的人员,在我省有常住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无常住户口的,由居住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第五条 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内部工作制度。对会计从业资格的受理确认及证书的签发,实行受理与审核岗位相分离的控制制度。
第三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第六条 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第七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为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有关参考资料。
第九条 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相关试题
- 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_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全省统一考试的通知
- [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省属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9.1-13日网报
- 2006年湖南分数线_湖南:长沙市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证报名须知
- 【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办理指南】-无锡市-会计从业资格办理事项公示内容
- 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 渭南市会计继续教育|渭南市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8.21-9.21日报名
- 张家港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_张家港06年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7月24日报名
- 【连云港市年卡】连云港市:06年第12次会计从业考试合格率高达59%
- 东莞市初级如何领取_东莞市关于领取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 [202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
[2021土地估价师考试恢复吗]广东06土地估价师考试11.1-6日报名详细阅读
一、网上报名(11月1日-----6日,每日下午五点截止) 1、登陆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点开“2006年度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按提示填写相关报名资料并打印报名表格; 2、按文件规定准备现场确认的资料,主要包括: (1)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
-
河南省土地评估收费标准_关于举办河南省土地评估经验交流座谈会的通知详细阅读
通知 各土地估价师: 按照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河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将于12月7日-9日召开土地评估经验交流座谈会,(通知见附件),请愿参加者与河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联系。 附件: 关于举办河南省土地评估经验交流座谈会的通知 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
【土地估价师考试条件报名】云南04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截止7.15详细阅读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开始报名 2004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将于11月20日至21日举行。我省的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15日。 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考生的报名工作,并对报考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各报考人员可以到所在地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报名。昆明地区非国土资源系统的考生...
-
土地估价师考试恢复|土地估价师考试学历放宽实行宽报考严上岗详细阅读
考试改为每年一考;三类人员不得报考 国土部日前发布《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办法规定,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应试者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了全部科目考试,就可获得资格证书。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表示,此次发布的办法放宽了估价师考试的报名条件,不具备国家...
-
[河南举办婚礼]关于举办河南第二期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详细阅读
通知 各土地估价师: 按照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河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将于10月12日至-14日举办2005年度第二期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班(通知见附件),愿参加者请与河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联系。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
[关于组织换发残疾军人的通知]关于组织换发《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详细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厅、国土资源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换证承办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监督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37号)文件精神,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定于9月办理2006年度到期《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换发事宜。...
-
2021年土地估价师考试|06年度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书——湖北考生请向湖北协会购买详细阅读
湖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已经订购了800套(书尚未发出,估计到达湖北时间为11月3日左右),请直接向湖北协会购买,具体现场售书时间请咨询湖北协会,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不再接受湖北省考生的邮购,敬请谅解!...
-
国务委员_国务院部署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详细阅读
7月12日,国务院召开会议部署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并讲话。曾培炎强调,各地方、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端正指导思想,理清规划思路,改进规划方法,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从根本上实现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
-
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教材|06年度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书——内蒙古考生请向内蒙古协会购买详细阅读
内蒙古区土地估价师协会已经订购了300套(书尚未发出,估计到达内蒙时间为11月6日左右),请直接向内蒙协会购买,具体现场售书时间请咨询内蒙协会,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不再接受内蒙考生的邮购,敬请谅解!...
-
2021年土地估价师考试_06年度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书——吉林考生请向吉林协会购买详细阅读
吉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已经订购了06年度土地估价师考试辅导书(书尚未发出,估计到达吉林时间为11月15日左右),吉林考生请直接向吉林协会购买,具体现场售书时间请咨询吉林协会,广东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不再接受吉林考生的邮购,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