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税法规定,下列两种项目经过企业申请,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上节所述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 按照规定,增值额超过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不享受此项免税优惠,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这里所说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照当...
今年初,我单位将部分闲置的房屋、货柜租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他们领取了营业执照,我们单位只收取固定的管理费。近日,税务部门来检查时,要求我们单位就收取的管理费缴纳营业税。请问收取的管理费也要纳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78号)...
房地产开发业主要包括各类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 营业税 2 城建税 3 企业所得税 4 房产税 5 城镇土地使用税 6 车船使用税 7 印花税 8 教育费附加 9...
1、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2、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一、纳税人 按照税法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运输企业发生转让房地产业务并取得收入的,就成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按照税法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有偿转让房地产所取...
一、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按照规定,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一、房产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按照规定,房产税由纳税人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地一般规定按季或按半年征收一次,在季度或半年内规定某一个月征收。 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π捶坎淖涞氐悖直鹣蚍坎诘氐乃拔窕亟赡...
为了照顾注册经营商品房单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出售的商品房屋可免征房产税。自用、出租、出包、作价投资、入股或作为条件与其他单位、个人兴办合资、合作、联营或股份制企业的房产,自建成之月起免征房产税3年。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缴纳房产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三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下同)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缴纳“三税”中的一种,就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房地产经营业务的,应以其当期销售收入,扣除当期相应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当期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已售房产已预征的所得税+当期预征所得税...
问:房地产企业预售商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多少? 答:对纳税人预售除公寓和别墅以外的非普通标准住宅,暂停按预售收入的1%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对于纳税人预售公寓、别墅,预征比例由原来的1%调整为0 5%,在此之前已预缴的土地增值税,一律在待项目竣工后统一进行汇算清。...
问:以房地产投资联营,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财税[1996]645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
问: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企业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目前北京地区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
问: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给外贸部门出口。按现行规定,增值税需要在开具缴款书时预缴一部分,那么,随同增值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否也先预缴呢? 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84号)规定“供货企业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加计20%扣除,采取项目年终结利和竣工清算税款时一并扣除的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25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帖印花;用于生产经营的,应按规定贴花。...
收益法中涉及的公式众多,往往是大家学习的难点,也是考试中容易记错的地方。 现将学习的体会总结如下,抛砖引玉,供大家参考,并欢迎指正,交流更多的学习体会,可以事半功倍。 一、收益法中的必须死记的两个公式: 1、f=p×(1+i)n 2、p=a i×[1-1 (1+i)n] (年金现值公式) 二、需要巧...
第四十四章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第一节 房地产经营概述 一、房地产经营的概念 是指房地产经营者对房屋的建造、买卖、租赁、信托、交换、维修、装饰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让等按照价值规律所进行的有预测、有组织、有目的的经济活动。 二、房地产经营的作用和意义 房地产经营的作用和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006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2006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合格标准来源:考试大...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为进一步提高行业凝聚力,体现协会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宗旨,使会员能及时了解自身健康状况,以便更好地胜任房地产估价工作,协会定于2006年11月下旬组织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内的执业人员进行体检。请各机构于2006年10月20日之前,将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数不得超过机构内的注册执...
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辽宁考区的成绩即将公布,考生可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查看相关信息,具体查询路径为: 辽宁200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成绩查询 祝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来源:考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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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评协《关于统计资产评估行业相关信息的紧急通知》要求,请务必于12月16日前将附表(表1可电话上报,表2需将纸质资料于12月22日前上报)填写好后上报我会。 联系人:叶茂、蓝仕铭 联系电话(传真):028-86759501 联系地址:成都市红星路二段120号亚新大厦10楼3号...
一、委托立项二、确定估价的基本项目 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期日、价格类型、估价日期 三、拟定估价作业计划 确定估价项目、内容、资料类型、来源、调查方法、人员安排、时间进度与成果组成等 四、收集资料,实地踏勘 社会、经济、政治环境等一般资料及宗地所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宗地自身条件,权利状况,...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25日在此间表示,中国宏观调控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国土资源管理的改革举措,要求土地估价行业的发展跟上改革的步伐,在宏观调控和土地市场建设中找准位置,承担相应的责任。 鹿心社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说,国土资源管理制度、行政审批职能和土地市场建设正在...
集中优势考一二门,不要一味贪多。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难度是有目共睹的,在客观条件不具备的条件下,盲目地同时准备多门考试,只会分散精力使每门都考不好。此时应集中优势兵力主攻一两门考试。...
我们深信,考试的难度并不是让人高不可攀的,能不能考好,关键在于合理的复习。 在准备考试期间,坚定目标信念,有目标方有持之以恒的动力,作到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既然决定了考cpa,就做好吃苦的准备。...
抽出足够的复习时间,是成功的保证。 学习态度要老实: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决不自欺欺人,不懂不能装懂,虚心向他人请教。平时学习要扎实:不放过每一个知识点,尤其对容易混淆的东西要下更大工夫搞清楚,基础要牢固,半途改行者更要夯实基础,而牢固的基础来自扎扎实实的点滴积累,正确理解学习和考试的关系:学习的目...
附:cpa记忆法(也适用于其他类似性质的考试) 一、编口诀记忆法:利用汉字同音、谐音或编顺口溜的方式将所要记忆的内容浓缩成一两句话。如经济合同的内容可以编成“一标两量价酬金,履期方地违责任”。“一标”指标的,“两量”指质量和数量,“价酬金”指价格和酬金,“履期方地违责任”指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
cpa科目具体学法 一、会计。书最厚,内容最多。每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是重点!现金流量表很难,但不用害怕,你不会,别人也不会。多做题,一定要熟练。认真听听串讲。二、审计。是最简单,重要的在于在背诵的基础上理解。前几章及报告部分是重点,具体各项目的审计看看就行,做题时,在理解前几章的基础上分析即可。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