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常识判断怎么备考|公务员备考之识判断宪法学考点(4)
【shitiku.jxxyjl.com--公务员考试复习指南】
第六节国家机构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决定了它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如遇非常情况不能进行下届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任期,但在非常情况结束后1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9条第1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将这一款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等职权。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常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并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这些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67条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第二十项“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修改为“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并相应地将宪法第80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戒严令”修改为“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将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职权第十六项“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修改为“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国家主席的性质、地位、产生和任期
国家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对外代表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国家主席的职权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81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
三、国务院
1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国务院的职权和领导体制
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务院职权主要有:①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命令;②提出议案;③组织领导全国性行政工作;④领导和管理各部门、各行业的行政工作;⑤保护正当和合法权益;⑥监督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以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本文来源:https://shitiku.jxxyjl.com/gongwuyuankaoshifuxizhinan/19180.html
-
【公务员公文写作格式】公务员公文写作备考要点(1)详细阅读
一、公文的特点与形式1、公文的特点公文,也称公务文件,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用的信息记录,其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等事物的个性点主要有:①由法定作者制发;②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③具有规范的体式;④履行法定的程序2、行政公文规范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1...
-
[公考行政能力测试题]公考之行政专项突破——判断推理详细阅读
判断推理一直是历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试题,通常每张试卷包括四种分题型,题量和分值在五个试题部分中所占比重最大,一般总计在40题以上;同时它也是使考生在分数上拉开距离的关键所在,这不仅因为该部分题目考核的主旨在于逻辑素质和能力,知识难度层次较高,也体现在它的题型种类多样...
-
[申论考试的解题环节和方法]公考申论的解题环节和方法详细阅读
申论考试的全部过程,可以归纳为阅读资料、概括主题、提出对策、进行论证四个主要的环节。 阅读理解给定资料是申论考试最基础的环节。这个环节虽然不能用文字直接在答卷上反映出来,却是完成其他三个环节的前提条件,而且在时序上位在首要,不容滞后。申论考试的时间是150分钟,应该说是比较充足的,...
-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大纲|专家解析公务员考试大纲及应试技巧详细阅读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讯(记者 樊海涛)2007年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日前发布,新大纲与往年相比,表述简洁是其最大的特点。今年公务员考试在考查重点、题型等方面会有什么变化趋势?应如何把握和备考?昨晚,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培训中心特举办了一场大型公益讲座,邀请省著名公考辅导专家张方华博士...
-
【2021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07北京在职公务员考试申论阅读备战技巧 (2)详细阅读
另外在列提纲的基础上,因为申论的写作特点,还是有规律可寻的,比如:某月某日某地发生的某某事件,或者是发生的某某现象。简单的提一下原因,描述一下政府解决这个重大问题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显然这一方面就能解决了。另外,就是讲为什么加上怎么办?构成文章的第二方面,为什么就是我们把生的材料读完以...
-
江苏公务员笔试分数线|江苏07公务员笔试复习指导:研习历年真题最重要详细阅读
今天距离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笔试还有10天,如何有效地利用这个假期进行最后的冲刺复习,记者近期分别采访了七位公考辅导专家,对考生最后的冲刺进行指导,希望对考生自我复习有所启发。公共基础知识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重点记重点题型要针对性训练采访专家:天策培训中心专家南京大学行政管理学系副主任、...
-
[公务员考试阅读理解题]公务员考试阅读理解“实战经验”指导(4)详细阅读
我们以下面这则材料为例,对这一环节进行演练。【例文】某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题材料:l.某记者因为眼睛轻微不适前往方庄第一医院就诊。医生诊断的结果是结膜炎,在处方上开的是某某制药厂生产的5毫升装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这家社区医院划价每支15 7元。2.记者随后在相距百米的xx购物中心,看到药品专柜...
-
【公务员考试申论疫情考点】2006年公务员考试申论考点热点问题详细阅读
两岸关系:1、《反国家分裂法》2、连战大陆之行3、和平之路 政府:1、谈服务型政府,文山会海问题必须解决,2、政绩观, 恶人治村的深层原因4、招商为何招来百姓怨5、公车货币化改革的难点及对策6、关于行政许可法7、建设和谐社会, 8、房价调控对策9、知识产权保护10、暴力拆迁--决不...
-
公务员公文写作格式_公务员公文写作备考要点(3)详细阅读
公文的格式2.主体部分主体部分又称行文部分,这一部分是指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各要素的统称。主体部分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公文生效标识、附注等要素组成。(1)标题。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部分构成。它位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下空2...
-
【请专家指点】专家指点申论难题解题之道详细阅读
一年一度的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即将在6月份举行,众多考生已经投入到紧张的复习之中。随着公务员考试竞争日益激烈,申论考试命题方面呈现出两个新的特点:一是重点考查考生们对国家大政方针的理解和运用,不熟悉国家大政方针的考生很难作答。二是申论考试命题难度逐步加大,且北京市的考题难度日益逼近国家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