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考前提醒】考前提醒:11月11日一级建造师考试答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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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答 题 须 知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考试的应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应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档案号是考试部门对应考人员成绩管理的依据。因此,拿到准考证后,请记住并且保管好本人的“档案号”,直至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为止。
三、科目准考证号是按照考试科目进行编制的,不同的考试科目有不同的考号,应考人员每参加一门科目考试,必须填写对应的考号,切勿填错!!!
四、考试形式:《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试卷均为客观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主观题部分考生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部分考生须用2b铅笔在同一份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前考生须注意:1 . 认真阅读专用答题卡首页上的注意事项;2 . 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 . 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五、根据本次考试规定,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小刀和计算器(无声、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不得使用圆珠笔。
现对答题卡填涂作如下说明:
一、 考试前的准备
1.由于答题卡上的答题情况是通过光电阅读器进行识别的,不规范的填涂或修改处未擦干净都可能影响考试成绩,因此应考人员务必按照本须知要求进行答题。如有疑问,请在考试前向当地考试办公室询问,考试时不再解答。
2.考试时务必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软橡皮(最好是绘图橡皮)。严禁用各种彩色笔和碳素铅条代替2b铅笔。
钢笔(签字笔)用于在答题卡上填写汉字或数字;铅笔用于填涂信息点;橡皮用于擦去需修改的铅笔印迹。
二、使用答题卡方法
1.考试时,应考人员在拿到答题卡后,应首先用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姓名栏填写姓名,在准考证号空白格填写准考证号阿拉伯数字,每格一个数字。然后用2b铅笔涂黑准考证号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同时涂黑对应的考试科目的信息框。
2.考试时,要认真阅读试题,找出正确答案,然后在答题卡对应题号下涂黑所选信息点。注意不要错位。
3.填涂技巧:为保证光电阅读器准确无误地识别所涂的信息点,填涂时用铅笔横向涂写数笔,黑度以盖住信息点的[ ]为准。
4.如需要修改,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
三、注意事项
1.拿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题卡有无破损或污迹,若有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提出更换。
2.答题过程中,不要卷折、弄脏、弄破答题卡,否则,将会造成误判,影响考试成绩。
3.严禁在答题卡的背面答题、涂写或打草稿,也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上的成绩无效。
4.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本人的试卷、答题卡翻放,经监考人员验收后,才能离开考场。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2006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 场 规 则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除考试另有规定外,考试时只准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小刀进入考场。已带资料、报刊、提包等物品的,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严禁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电子记事本(电子字典)等器材,也不得作时钟或闹钟使用,上述物品必须切断电源,并与其它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将其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五、开考铃响后方可答题。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在答题纸或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必须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记。
六、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严禁交头接耳、夹带或传递资料、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卡)。
八、考试结束铃响, 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题本、答题纸(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对违反考场规则者,按人事部3号令和《应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实施办法》处理。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特别提示:
1、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才能参加考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驾驶证等不能代替身份证)。
考前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失效者,可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近期有考生持伪造身份证(身份证上信息是本人)参加考试,已按严重违纪处理。]
2、考试前遗失准考证者,请本人于该项考试的开考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前,凭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证明到准考证原发证机构办理补发手续。
温馨提醒: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身份证和准考证,如果遗失或身份证失效,请提前到有关部门办好相关手续,以免考试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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